![](../../img/imgIndex/xlk_logo2.png)
情景假设
01
小A与乙公司各出资50万元成立甲公司,后甲公司增加隐名股东小B,甲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甲公司股改协议》以及《甲公司扩股协议》,并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小A和乙公司各增资25万元,同时将该增资事项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由会计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吧。
后次年,甲公司通过《股东会决议》,同意小B退股,且甲公司的注册资本仍按照100万计,甲公司全体股东的持股比例、出资额与增资登记前完全一致,现小A与乙公司发生矛盾,乙公司以小A并未实际履行增资的出资义务为由,仅仅是以获得验资报告为目的,将本应进行增资出资的资金转入又转出,其构成抽逃出资,应进行返还。但小A认为自己与甲公司的出资纠纷应当以公司与股东之间的内部协议为其真实的意思表示,而非以外部的工商登记为准。
律师回答
02
甲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甲公司股改协议》以及《甲公司扩股协议》,并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小A和乙公司各增资25万元,同时将该增资事项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行为,既有股东会决议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又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甲公司的增资行为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增资的法定条件和程序。
问题分析
03
一、小A的出资义务是以《股东会决议》为准还是以工商登记为准。
根据《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案中甲公司召开股东会,通过《甲公司股改协议》以及《甲公司扩股协议》,并进行修改公司章程,小A和乙公司各增资25万元,同时将该增资事项在工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的行为,既有股东会决议增资并修改公司章程,同时又在公司登记机关办理了相应的变更手续,故甲公司的增资行为符合《公司法》中关于公司增资的法定条件和程序,即本案中小A的出资义务应当以工商登记为准。
二、本案中以获得验资报告短暂的将增资出资的资金转入又转出的行为是否构成抽逃出资。
根据《公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的规定,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权益为由,请求认定该股东抽逃出资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制作虚假财务会计报表虚增利润进行分配;(二)通过虚构债权债务关系将其出资转出;(三)利用关联交易将出资转出;(四)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
本案中小A以及会计事务所以获得验资报告短暂的将增资出资的资金转入又转出的行为显然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第四项,其他未经法定程序将出资抽回的行为,故本案中小A的出资义务在以工商登记为准的前提下,该行为构成抽逃出资,应当承担其增资出资的返还义务。
首发:微信公众号“蒋蒋公司法”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江苏湛博律师事务所律师
执业理念:认真尽责,求真务实
业务范围:主要负责公司类案件,多次处理股东知情权纠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公司解散等公司内部争议案件
公众号“蒋蒋公司法”主理人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