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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01
案情简介
2018年2月25日,警方依法将孙悟空传唤至公安机关接受调查。经对孙悟空进行现场尿液检测,检测结果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均呈阳性。孙悟空供述2018年2月25日1时在自己家里吸食了麻果(甲基苯丙胺片剂),并供述吸食毒品有一年时间了。同日,警方作出吸毒成瘾认定意见书,认定孙悟空吸毒成瘾严重。2018年3月12日,警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以及第四十七条第一款之规定,作出强制隔离决定,决定对孙悟空强制隔离戒毒二年。
孙悟空对该强制隔离决定不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一审法院认为被告(警方)未能提供有效证据证明原告孙悟空属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的情况下,直接适用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对原告孙悟空强制隔离戒毒两年,属主要证据不足,事实不清,应予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书。
警方不服一审判决,依法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认为一审判决撤销被告作出的强制隔离戒毒决定正确,但因孙悟空吸食毒品事实清楚,应责令上诉人(警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判决维持一审行政判决,责令上诉人重新作出行政行为。
PART.02
争议焦点
孙悟空是否符合吸毒成瘾严重情形?
PART.03
律师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规定,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适用上述法律规定对行为人进行强制隔离戒毒,必须同时满足两个必要条件,一是符合吸毒成瘾严重情形;二是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
那么吸毒成瘾严重情形如何认定,由哪个部门予以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一条第三款规定,吸毒成瘾的认定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公安部门规定。
依照上述法律规定,《吸毒成瘾认定办法》应当有公安部、国家卫健委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并发布。笔者却发现现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系由公安部、国家卫健委于2016年12月29日发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严格来说,该办法的合法性是值得质疑的,因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没有参与,该办法的出台不符合禁毒法规定。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规定,吸毒成瘾人员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严重:
(一)曾经被责令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含《禁毒法》实施以前被强制戒毒或者劳教戒毒)、社区康复或者参加过戒毒药品维持治疗,再次吸食、注射毒品的;
(二)有证据证明其采取注射方式使用毒品或者至少三次使用累计涉及两类以上毒品的;
(三)有证据证明其使用毒品后伴有聚众淫乱、自伤自残或者暴力侵犯他人人身、财产安全或者妨害公安安全等行为的。
依据该规定,笔者认为,适用该规定的行为人应当系吸毒成瘾人员,而不是吸毒人员,故警方应当出具两份不同的吸毒成瘾认定书,一份是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人员的认定书,另一份是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严重人员的认定书。本案缺少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人员的认定书。
退一步讲
即使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人员,结合本案案情和《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二)项之规定,笔者分析如下:
孙悟空尿液检出了两类毒品,分别是甲基苯丙胺、咖啡因。甲基苯丙胺属于苯丙胺类毒品,咖啡因不属于苯丙胺类毒品。表面上满足了孙悟空吸食了两类不同毒品,符合“使用累计涉及两类以上毒品”的情形,但实质上真的符合吗?笔者认为该规定的准确表述是吸毒人员吸食了不同类别的毒品,比如先吸食阿片类毒品,又吸食了苯丙胺类毒品,足以印证滥用毒品情形严重,而不是吸食一种具体的含有不同毒品成分的毒品。
孙悟空供述其吸食了麻果,麻果又名甲基苯丙胺片剂,毒品有效成分系甲基苯丙胺,含量约10%-15%;辅料成分系咖啡因、香料、色素等,故从吸食麻果的吸毒人员尿液中检出甲基苯丙胺和咖啡因成分并不能直接认定其吸食了不同种类的毒品。
再退一步讲
假设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人员,使用了累计两类不同的毒品,但本案没有证据证明孙悟空至少三次吸食了毒品。
孙悟空尿检检出了甲基苯丙胺、咖啡因,孙悟空供述其于2018年2月25日1时吸食了麻果,结合尿检检验报告,足以证实孙悟空吸食了一次毒品。
孙悟空还供述其使用毒品时间有一年了,我们从常情常理上理解孙悟空吸食毒品的次数不会少于三次,但本案没有其他证据印证孙悟空吸食毒品的次数至少是三次。认定某一事实,证据规则要求证据相互之间能够印证该事实。仅有行为人供述,没有其他证据印证该供述,该供述不满足证据确凿标准,不得采信。
《吸毒成瘾认定办法》第八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不符合本案。
综上所述
笔者认为警方确实没有确凿证据足以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严重人员;即使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证据确凿,笔者认为警方也要有证据证明孙悟空符合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品的情形,才可以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第二款对孙悟空作出强制隔离戒毒决定。一审法院、二审法院判决符合法律规定。
虽然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严重人员证据不足,但是有充分证据证明孙悟空吸食了毒品,需要警方对孙悟空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罚,故二审法院判决责令警方重新作出行政行为。警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三)项之规定对孙悟拘留或/和罚款;如果能够认定孙悟空系吸毒成瘾人员,警方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孙悟空社区戒毒。
首发:微信公众号“王红兵毒辩律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丨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丨毒品犯罪辩护
执业19年,至今办理了100多起毒品犯罪案件,发表近200篇原创毒辩文章,著有《毒品案件技术辩护》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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