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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景再现:
张三驾驶摩托车在城市主干道上正常骑行,遇交警设卡检查,因未佩戴头盔被交警拦下,交警提出按照法律规定拟对张三处罚款50元,张三认为应当适用首违不罚原则,提出陈述申辩意见,交警未采纳陈述申辩意见仍然开出罚单。张三再次提出就算不采用首违不罚原则,最多也只是给予警告处罚,不应该罚款50元,便口头向办案民警提出要求行政复议,办案民警李四对张三说“我们只负责检查处罚,你要复议回去写书面的行政复议申请自己递交到县政府去,不用给我们说”,此时正好遇上到卡点巡查的负责法制工作的民警王五,王五听了事情经过后,纠正李四的回复向张三说“交警对你给予行政处罚是正常行政执法,你不服行政处罚提出行政复议是你的权利,当场给予行政处罚的,你可以向原行政机关提出复议申请,刚才小李同志回复不正确,你的口头行政复议申请我们做个笔录固定一下,或者你现场书写一个简单的复议申请交给我们,我们现场接收你的申请,回去依法处理”。
案例点评:
负责法制工作的王五做法是正确的,符合法律规定也方便人民群众,不仅纠正了李四的错误回复,也正确落实了《行政复议法》的要求,回应了张三的权利行使。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这两种情形绝大多数情况都出现在交警执法领域,公安交警一线执法人员要对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法律规定认真学习并自觉遵守,避免在办案中出现纰漏。当然,其他行政执法机关如果给予行政相对人当场处罚也要注意这个知识点,在实务中要自觉遵守。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二条:对当场作出或者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可以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行政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及时处理;认为需要维持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自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五日内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律师释法:
1.通过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就是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这是便民原则在行政复议申请环节的再次体现。一般来说,提交行政复议申请应当提交到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不会提交到行政处罚机关。只有特定情况下,才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
2.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特定情形只有两种:一是对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二是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除了这两种外,其他情形下的行政复议申请均不得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复议申请,只能直接或者邮寄或者通过电子渠道提交给行政复议机关。
3.通过原行政处罚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是选择项,不是必须项,是为了方便行政相对人,不是为了方便行政机关。行政相对人或者说被处罚人仍然可以直接向行政复议机关或者行政复议机构递交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向原行政处罚机关直接、当面提交、提出行政复议申请,可以书面提出,也可以口头提出,收到当场处罚决定或者通过电子技术监控设备作出的处罚决定可以当面就向原处罚机关提出不服要求复议的请求。
4.原行政处罚机关收到申请人的行政复议申请后,有两种处理方式:一种方式是自己复核,认为处罚决定确有不妥的,通过自行纠错进行改正、变更原处罚决定;第二种方式是经过审核认为需要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也必须在收到复议申请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申请人的复议申请转送行政复议机关。
5.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注意区分并要告知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的救济途径,如果是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既要告知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还要告知属于行政复议前置事项,就是说当场处罚事项不服的必须先复议而且可以向行政处罚机关直接提出复议申请。如果是对依据电子技术监控设备记录的违法事实作出的处罚决定,不属于行政复议前置事项,不能告知必须先复议,在正常告知救济途径时只需增加“可以通过原行政处罚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这个内容即可。
文章在释法部分强调了行政复议申请中的便民原则,指出在特定情况下可以通过原行政机关提交行政复议申请,这体现了法律的人性化关怀和实际操作中的灵活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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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党员,岚皋县司法局公职律师。 微信号:wx342635686
先后在十余个政府部门和企业工作或任负责人,对行政工作和企业运营熟悉、多年从事经济工作和行政管理工作,现专注于行政法领域,主要从事政府、企业法律顾问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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