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实践中,除一般买卖合同外,也存在特殊形式的特种买卖合同。前文合同专题|特种买卖——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的法律适用及诉讼要点分析了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中,《民法典》出于保护买受人合同利益而新增加催告程序,以及规定了保护出卖人权益的救济方式。
商事交易中的多次付款买卖3,是否等同于分期付款买卖合同?两者如何区别认定?
本文葛冰律师将从法律法规及司法实践着手,分析分次付款买卖合同纠纷于分期付款的区别。
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间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是一种特殊的买卖形式,系指买受人将其应付的总价款按照一定期限分批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此种付款方式一般在金额较大、价值较高的房屋、车辆、大型机械等商品交易中较为常见。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系指由出卖人先向买受人交付标的物,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分为多次向出卖人支付的买卖合同。
而商事交易中,当事人双方约定签订合同后买受人支付若干价款,发货前支付若干,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若干,余若干作为质保金一年后支付,则属于分次付款或是按进度付款合同。
参考依据
《民法典》
第六百三十四条 分期付款的买受人未支付到期价款的数额达到全部价款的五分之一,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到期价款的,出卖人可以请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
出卖人解除合同的,可以向买受人请求支付该标的物的使用费。
第六百四十二条 当事人约定出卖人保留合同标的物的所有权,在标的物所有权转移前,买受人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出卖人损害的,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出卖人有权取回标的物:
(一)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支付;
(二)未按照约定完成特定条件;
(三)将标的物出卖、出质或者作出其他不当处分。
出卖人可以与买受人协商取回标的物;协商不成的,可以参照适用担保物权的实现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
第二十七条 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约定违反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损害买受人利益,买受人主张该约定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第二十八条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约定出卖人在解除合同时可以扣留已受领价金,出卖人扣留的金额超过标的物使用费以及标的物受损赔偿额,买受人请求返还超过部分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当事人对标的物的使用费没有约定的,人民法院可以参照当地同类标的物的租金标准确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七条规定,民法典第六百三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分期付款”,系指买受人将应付的总价款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
分期付款买卖其根本特征在于: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后在一定期限内至少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具体而言,分期付款买卖中,当事人双方可以自由约定付款的期限和次数,也可以约定买受人在接受标的物前先支付或者先分期支付若干价款,但在出卖人交付,买受人接受标的物后买受人应至少再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
否则,该买卖为分次付款买卖,不得适用法律赋予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司法判例:(2014)川民提字第554号
李某与巴中市西城市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王某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应是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的普遍性、隐含性要求,只有在将标的物交付给买受人的情形下,出卖人才面临较大的交易风险,法律才赋予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以保障出卖人利益。出卖人与买受人虽在合同中就付款方式作出多次付款的约定,但仅仅是房屋交易中的一种普遍性约定,且作为标的物的房屋一直未交付,出卖人并不存在交易风险,双方之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不应认定为分期付款买卖合同。
结 语
分期付款买卖中在出卖人交付,买受人接受标的物后,买受人应至少再分三次向出卖人支付价款。否则,该买卖为分次付款买卖,不得适用法律赋予出卖人“要求买受人支付全部价款或者解除合同”的权利。
首发:微信公众号“冰律视界”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硕士,中共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主要从事诉讼仲裁法律服务;公司法律服务;互联网、合规领域法律服务;个人&企业法律顾问
执业理念:做法律尊严的维护者,做法律人信仰的践行者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