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浅论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免费 程文杰 时长/课时:8分钟/0.18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2,882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担保无效在理论上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二是主合同有效,但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虽然这两种情况在法律上的分析逻辑是一样的,但为了更清楚地说明问题。本文先仅针对第一种情况,即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的情况下进行分析。

我们知道在担保关系中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作为从属行为,主合同无效的话,必然导致担保合同无效。而通常合同无效后,合同本身所映射的法律关系自始无效。因此,根据合同法的一般规定,此时缔约各方就存在一个缔约过失责任的问题。相应地,对于缔约各方来说,互相之间存在的也就是一个损害赔偿的问题。

基于这样的法律逻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规定:“主合同无效而导致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无过错的,担保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担保人有过错的,担保人承担民事责任的部分,不应超过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一、关于“担保人过错”的认定标准分析

根据法律规定,因主合同无效而担保合同也无效的情况下,担保人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取决于担保人是否存在“过错”。因此,如何理解和厘清“担保人过错”的概念和标准是进一步分析的前提。

对此,我们认为担保人并非主合同的缔约人,主合同无效不应当要求非合同当事人的担保人承担无效结果。因此,担保人的过错不应是担保人在主合同上的缔约过错。根据最高院的裁判观点,担保人的过错应指:1、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的事实仍为之提供担保;2、担保人明知主合同无效的事实仍促进主合同的订立等。

(参考案例:2003)最高法民四终字第21号、(2018)最高法民申764号)

二、担保人存在“过错”的情况下如何承担民事责任的问题

1、如果担保人存在担保人过错,则全体担保人共同承担的民事责任上限为被告一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我们认为,即使在担保人有过错的情况下,合同无效的损失即为债权人、债务人、担保人三方过错造成,故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条所称的担保人,应指全体过错担保人,而不论担保人为一个主体还是多个主体,也不论担保人提供了何种担保方式,即全体有过错的担保人共同承担的责任为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

(参考案例:(2015)民申字第680号案件、(2020)沪01民终398号案件、(2018)沪0115民初36584号)

2、法院应在上限范围内酌情参考“原告过错”等影响因素,从而确定担保人的责任比例。

对于担保人责任范围,担保法司法解释第八条给出的是一个上限范围,即不高于债务人不能清偿部分的三分之一。实践中,我们认为个案的承担责任的份额需要根据案情的不同,具体进行分析和分配,而不能机械地以三分之一为唯一分配方式。

具体到每一个案件中,则应当结合债权人(即原告)在主合同的订立、履行,以及无效的后果中的具体行为进行分析,如债权人自身应当对合同无效后的损失承担更重比例的责任,那么应当相应地应减少担保人的责任比例。

据此,在我们检索到的许多债权人存在过错的案例中,法院对于过错担保人的责任比例常常不以三分之一为标准,很多集中在六分之一至四分之一之间。以下相关案件供法院参考:

案号

法院观点

比例

(2018)最高法民申764号

原审考虑到姜德生对主合同订立、履行的影响程度以及香山公司在合同订立、履行中的过错程度等因素,原审法院酌定姜德生在担保范围内对姚思言不能清偿部分的六分之一承担责任,并无不当。

六分之一

(2020)沪02民终1653号

本案中,塞末公司知道或应当知道系争房屋并不具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且未经批准建设加层,在此情形下订立的《房屋、场地租赁合同》属无效,但塞末公司仍为该合同的履行提供担保,对于担保条款无效的后果存在过错,法院酌情确定其在担保范围内对瀛升公司不能清偿部分的五分之一承担连带责任,在承担责任后,有权向瀛升公司追偿。

五分之一

(2020)鲁11民终938号

上诉人郭建竹明知苗守义不具备金融业务从业资质而从事经营性放贷,却多次为苗守义发放的借款提供担保,本身存在一定过错,结合其担保次数和本案借款的具体情况,酌定郭建竹对于借款人徐子刚不能偿还部分的六分之一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六分之一

(2017)苏民终558号

但鉴于在招投标阶段,姚思言即作为香山公司的副经理出现,借用香山公司资质承接案涉工程,且在香山公司与文广新局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前,姚思言与香山公司先行签订《施工合作协议条款》,基本确定了双方的权利义务。可见,姜德生的促进作用较小,一审法院酌定其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范围限于姚思言不能清偿部分的六分之一。

六分之一

(2016)川民终207号

综合考量内江农发行、市中区政府的过错程度以及全案实际情况,市中区政府应对本案债务不能清偿部分的五分之一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分之一

(2015)涟民初字第03418号

债权人系主动找到担保人提供担保,综合考虑担保人的过错程度,认为担保人承担主债务四分之一的清偿责任较为适宜。

四分之一

(2015)绍越商初字第4915号

债权人将拟抵押房屋产证归还,虽并非恶意,但对最终损失有较大影响,另担保人在未了解借款人的经济条件、借款意图等情况下,还为其借款提供担保,也存在过错,故担保人承担的赔偿责任确定为债务人不能清偿债务部分的四分之一

四分之一

由此可见,对于债权人本身存在过错的情况下,法院应当参考债权人过错对合同无效造成的损失的影响,并由此降低担保人的责任比例;也应具体分析具体的担保人在主合同无效后果中的促进作用大小,并综合作出判断。

来源:微信公众号“金融法律指南”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程文杰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程文杰
  • 文章34
  • 读者12w
  • 关注10
  • 点赞124

  上海源法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律协银行业务研究委员会委员。

  执业方向:金融诉讼、资产处置与执行、债务风险防范等,在相关领域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和专业素养。

  客户包括中国工商银行、富邦华一银行、交通银行等在内的数十家银行与非银金融机构,并为诸多知名的行业龙头和上市公司提供公司法律服务。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浅论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浅论担保无效的法律后果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