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1 案例分享:
原告李某持有A公司99%的股权,被告王某持有A公司1%的股权,被告王某为A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告王某长期以来以A公司名义对外借款,且数额特别巨大,并拒绝管理A公司,致使A公司长期处于瘫痪状态。原告事后发现问题后,于2015年9月13日以特快专递方式通知被告于2015年9月28日参加A公司股东会。被告签收该特快专递,但没有出席股东会。原告以占有A公司99%股权的股东身份作出股东会决议,决议免除被告A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当日,原告向被告以特快专递方式向被告邮寄股东会决议,被告签收该特快专递。此后,原告多次要求被告协助协助原告变更A公司工商登记,但被告拒不配合。原告李某遂诉请法院,请求判决被告协助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2 审判结果:
2015年9月28日九鑫公司股东会作出的决议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禁止性规定,召集程序及内容亦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规定,该股东会决议合法有效,对原、被告均有约束力。上述股东会决议免除了被告在A公司担任的执行董事、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职务,原告有权要求被告协助变更A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三条的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被告应当立即协助原告到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遂判决如下:
被告王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向工商行政管理局办理A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
3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具体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律平生总结:
首先,本案是因公司法定代表人履职不合格,不合规,对公司利益造成巨大损失,同时也间接地造成公司其他股东利益受损;
其次,基于此,公司其他股东可以召开股东会,通过股东会决议的方式变更公司法定代表人,以维护本人及公司的合法利益;
最后,关于本案判决生效后的执行问题,有待进一步探讨。
来源:微信公众号|赵元同律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河南度邦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以来,与律所主任合办多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为多家公司企业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并独创“私人法律顾问”,在民商经济类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领域多有研究。
垂询热线:18903713797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