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有利于被告应成为程序从新规则的例外——论再审程序中强制措施的适用

免费 袁志 时长/课时:4分钟/0.1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6,860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前  言

  我们认为,在新旧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选择对被告人有利的规定适用是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这不仅包括实体法,也应包括程序法。适用实体法时从旧有基于公民对法律信赖原则的考虑,在适用程序法时从新是因为只涉及程序问题而不涉及实体问题,允许溯及以往,但应都有一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的判断,以体现对国家公权力的限制以及对人权的保障。

正  文

  依据1997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刑法时间效力规定若干为题的解释》第10条的规定:“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法律。”这主要是基于维护法院判决的既判力和稳定性,避免因为法律的改变而受到质疑和挑战,并作为法律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的例外而存在。这一规定是否适用于程序法,未有明确规定,虽有争议,但实践中一般都按照程序法适用的通说观点从新规则在处理,也并未存在大的问题和引发争议。主要原因是刑事诉讼法的修改上,强调对被告人的人权和诉权的保障是一个大趋势,通常都是有利于被告人的修订,很少有不利于被告人的修订,从新规则本身就体现了对被告人权益的保护。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在审理聂树斌案中就采用的是从新规则,适用的是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主要的理由就是使用新法更有利于保护被告人的利益。

  但并非所有的程序修订都有利于被告。其中最为明显的是再审程序中是否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问题。在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前,并无再审程序中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的规定。这就存在再审审理2012年以前的案件时,如果单纯依据从新规则,按照2012年修正后的刑事诉讼法,可以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在程序适用上明显比适用修正前的刑事诉讼法对被告人更为不利。在这种新旧程序比较时,出现对被告人不利的情形时能不能成为程序从新规则的例外,适用旧法中对被告人更有利的规定。

  我们认为,在新旧法之间存在冲突时,应当选择对被告人有利的规定适用是法律适用的一般原则,这不仅包括实体法,也应包括程序法。适用实体法时从旧有基于公民对法律信赖原则的考虑,在适用程序法时从新是因为只涉及程序问题而不涉及实体问题,允许溯及以往,但应都有一个是否有利于被告人利益的判断,以体现对国家公权力的限制以及对人权的保障。在这一点上,从旧规则和从新规则之间应当是一致的,并无冲突,是否有利于被告应当成为新旧法发生冲突时选择程序的根本性因素,并作为程序法适用从新规则的例外而存在。有利于被告,从被告人的角度考虑是刑事执法中应当尊重的第一准则。不能因为程序从新规则不考虑到这一问题。虽然程序问题一般不涉及实体问题,但同样涉及到程序境遇的问题,会影响到被告人的利益。

  因此,我们认为,当人民法院决定再审或人民检察院决定抗诉的2012年以前的案件,不能依据2012年刑事诉讼法修正后第246条的规定,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而应当依据1996年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或人民检察院无权对被告人采取强制措施。在程序选择上体现从新兼从轻,并成为程序法具有溯及力的例外而存在。

(来源:言志说法)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袁志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袁志
  • 文章260
  • 读者202w
  • 关注300
  • 点赞1633

  法学博士,四川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协会会长,北京炜衡(成都)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有利于被告应成为程序从新规则的例外——论再审程序中强制措施的适用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课时/4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有利于被告应成为程序从新规则的例外——论再审程序中强制措施的适用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课时/4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