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建工实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司法处理

免费 刘建军 时长/课时:5分钟/0.11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708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63a071d762a2b33246567c430478e75a.jpg

《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4条规定:“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后,又以使用部分质量不符合约定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承包人应当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质量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全部建成后为检查工程质量而进行的一项工作程序,也是建设过程中最后一个工序,是全面考核基本建设工作,检查是否合乎设计要求和工作质量的重要环节,是房屋从建设生产转入使用的一个重要的标志,交付使用的房屋必须经过这一环节。不管是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及技术改造项目一律要经过工程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建工司法解释》第14条的规定是对于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司法处理,看似明确的规定,但是在司法实践中仍存在不少的争议。

那么,《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4条在司法实践中是如何使用的,我们还需要结合相应的裁判文书予以说明。例如,(2020)最高法民申2646号民事裁定书认为:案涉工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已交付诚源公司,诚源公司已将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且诚源公司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曾经因案涉工程质量问题向刘某提出异议,故原审法院未予准许诚源公司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申请,并无不当。该裁定直接引用的就是《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4条的规定,在此我们需要注意裁判文书中的几个要素:1.未经竣工验收;2.已交付(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3.未提交证据证明其曾经因案涉工程质量问题向刘某提出异议。该裁定所抽象的裁判规则就是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方擅自使用后,又要求对工程质量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

(2019)最高法民申5072号民事裁定的观点对于承包人具有重要的意义,该裁定认为:工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发包人已投入使用,应视为发包人认可承包人完成了合同义务,应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实际接收即意味着其承认承包人已完成合同义务,从而开始享有请求支付工程价款的权利。案涉工程必须招标而未招标,《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在这种情况下,工程虽未经竣工验收,但已投入使用,承包人仍然可以请求发包人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对此,(2020)最高法民终305号民事判决书有更详细的阐释,其认为: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案涉工程,又以工程质量不合格为由,主张驳回承包人的支付工程款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在建设工程的合理使用寿命内若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存在质量问题的,发包人应该通过合同约定及法律规定的保修责任进行权利救济

当然,这里需要注意的问题是: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只是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案涉工程质量保修义务(2019)最高法民再166号民事判决认为:施工方对建设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责任,包括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及经验收不合格工程应承担的质量返修责任,以及对经验收合格的工程在使用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承担的保修责任。临峰公司未经竣工验收擅自使用,只是推定工程质量合格,并不能免除承包人对案涉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在《建工司法解释一》第14条的规定中的法律推定事实上也是对于举证责任分配的规定,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发包人就需要承担更重的举证责任,因而,对于具体的案件而言,还是需要以证据作为代理案件的核心工作,不仅要从法律条文中解读要件构成与举证责任,还要结合证据材料来分析是否与要件事实相符,是否达到证明标准。

首发:微信公众号“秋水长天居士的小窝”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刘建军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刘建军
  • 文章172
  • 读者41w
  • 关注34
  • 点赞320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着力于民商事务纠纷处理,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业务地办理与研究,以及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公司治理,合同起草、审查与管理,劳动人事,人身损害等纠纷的处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擅长于理论联系实际,将民商法理论钻研与司法实务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与品质。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1)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建工实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司法处理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1课时/5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建工实务|建设工程未经竣工验收发包人擅自使用的司法处理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1课时/5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