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经营过程中,隐名股东出于各种原因不能直接持有目标公司的股权,于是会选择委托他人作为名义股东代为持有公司股权,而约定由其实际享受股东利益。但如果名义股东不作为,不履行代持协议约定的义务向隐名股东报告公司经营、分红等情况,隐名股东想显名使自己成为公司股东的,有实际出资证明的情况下,为何被法院判决不能显名?
经典案例
2018年9月28日,甲与乙签订一份《委托代持协议》,协议约定,甲方委托乙方代为持有A公司2%的股权,乙代甲持有的A公司股权权益实际为甲所有。具体委托事项包括:由乙以自己的名义成为A公司登记在册的名义股东、以股东身份参与相应活动、代为收取股息或红利等权利。并约定A公司分配投资收益时,直接向乙分配,乙保证将该收益在2日内全额划入甲指定的银行账户。次日,甲向乙转账30万元,摘要“甲对A公司的投资款”。
2022年7月22日,A公司存在多次重大的股权变动、对外投资、分红等,乙均未向甲报告。2022年8月15日,甲通过公证处向乙发函请求实现知情权,但乙未能在合理期限与甲沟通及告知A公司经营状况。甲认为乙未履行代持义务,所以为了维护其本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其本人为A公司的股东。
法院认为,甲未签署公司章程,未被记载于股东名册,非工商登记的A公司股东,甲也未直接向A公司出资取得出资证明书,亦未参与A公司实际经营,更未能提供证明A公司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将其登记为公司股东的证据,甲要求显名的主张,依据不足,法院不支持。
风险提示
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之间虽签署代持协议,但隐名股东只能根据代持协议向显名股东主张权利,而不能向目标公司主张权利。如隐名股东想显名直接享受目标公司股东权利的,未经公司其他股东半数以上同意的,则不能成为目标公司股东,不能被显名。
公司治理建议
隐名股东应如何显名化呢?我们建议:
1、请求其他股东在股权代持协议上签名
目标公司股东过半数知晓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是隐名股东显名化的条件之一,怎么证明其他股东是知晓的呢?隐名股东可以在和显名股东签署的股权代持协议上要求公司盖章,并让其他股东一并签名;若其他股东不同意或不便于在该协议上签署,则请求股东单独出具对代持关系知情的函或签署告知书,隐名股东可直接持其他股东签署的代持协议或知情书向法院申请确认股东身份。
2、留存转账及实际参与公司经营记录
出资证明是证实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的有力证据,所以隐名股东出资转账时,应直接向公司转账,并备注款项为“xx实缴出资款”,并保留银行回单等出资凭证。如不便向公司直接转账而向名义股东支付的,转账时应明确备注款项具体用途。另外,如隐名股东参与到公司的实际经营的,注意留存参与公司股东会、经营管理决策的证据,包括但不限于其他股东签字、公司盖章的股东会决议或会议纪要等,以证明实际参与公司的经营。
3、取得目标公司股东半数以上同意
如目标公司其他股东不知道隐名股东为实际出资人,隐名股东想要显名的还要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这是因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性,股东之间成立公司或通过受让及其他形式继受公司股权后共同经营公司的,在一定程度上都是基于彼此的信任。所以法律规定,如果目标公司半数以上股东不同意与隐名股东共同经营公司的,则隐名股东不能被显名,也不能被确认为公司股东。更多隐名股东和显名股东案例,可阅读作者微信公众号文章《隐名股东和名义股东债权人,法院优先保护谁?》【公司法研268】
首发:微信公众号“公司法研”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 股权高级合伙人
公司法律事务部 盈科风险控制中心 主任
盈科规范发展委员会委员
【相关资质】
中级并购交易师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
行动教育EMBA校长
证券从业资格
基金从业资格
【社会职务】
行动商学院《法律风险》课程主讲导师
工信部中小企业发展服务平台专家律师
普陀区归国华侨联合会委员
静安区中青年知识分子联谊委员
静安区公益法律服务志愿者
上海律师协会会员
盈科新阶层人士
【擅长领域】公司合规体系建设、公司设立与投资、公司治理、股权架构设计、股东控制权设计、股权激励、企业并购、破产清算、IPO上市、复杂、疑难公司诉讼案件等法律事务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