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案例丨发包人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

免费 姚宗国 时长/课时:13分钟/0.29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774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问题引出

实践中,发包人因承包人的债权人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而被法院下达协助执行通知的情形并不少见。不过,由此引发的法律问题也不少。那么,发包人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后,面对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以下本文进行了具体分析。

二、典型案例

案例1】

戚某某、扬州扬子建筑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等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

最高人民法院 (2021)最高法民申5771号

【案情简介】

擎方建设公司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务,其债权人戚某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因擎方建设公司系某建设工程项目承包人,法院遂向该项目发包人优世公司作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冻结擎方建设公司在优世公司的工程债权2400万元。案外人王某1、毕某某、扬子建筑公司知晓后,以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身份主张案涉工程款所有权,请求排除对承包人擎方建设公司的到期债权强制执行。

【裁判观点】

关于王某1、毕某某、扬子建筑公司对案涉工程款债权是否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上述司法解释基于保护处于弱势地位的建筑工人的权益,突破债的相对性原则,规定实际施工人可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扬子建筑公司、王某1、毕某某系案涉工程实际施工人,案涉工程已竣工验收合格,扬子建筑公司、王某1、毕某某提交的证据能够证明其有权向优世公司主张的工程款债权数额能覆盖本案执行法院冻结的2400万元工程款债权,原审法院综合本案实际情况,对王某1、毕某某、扬子建筑公司关于不得执行案涉工程款债权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亦无不妥。

【案例2】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江某某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

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2020)沪01民终93号

【案情简介】

某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人江某某起诉要求总包人建工公司在欠付违法分包人杨石公司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建工公司以其收到杨石公司的其他债权人申请强制执行案涉项目工程款的多份协助执行通知书,主张其欠付杨石公司的工程款可能因另案的执行而有所减少,故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应当是动态的。

【裁判观点】

根据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人民法院应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根据一审查明事实,截至一审开庭前,建工公司尚欠付杨石公司工程款1,544,233.71元,建工公司在二审中亦予以确认。在案并无证据表明建工公司已另行支付杨石公司工程款项,故建工公司应在上述欠付杨石公司工程价款的范围内向江某某承担连带责任。原判于此判断准确,本院应予维持。至于建工公司主张其承担责任的范围可能因另案执行情况而减小,对此本院认为,债务人之责任依现有证据及法庭事实认定,责任范围应予明确,建工公司嗣后是否继续履行其对杨石公司的工程款债务,依法不影响本案项下江某某可请求建工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之金额,建工公司的上述主张缺乏法律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案例3】

常州路劲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刘某某、溧阳全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

江苏省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8)苏04民终3970号

【案情简介】

某工程项目实际施工人刘某某起诉要求发包人路劲公司在欠付承包人全润公司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刘某某承担还款责任,并要求判令在37535803.83元范围内对其承包的工程拍卖或折价变卖价款中享有优先受偿权。路劲公司以其收到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主张应扣除有关法院扣留提取的款项29524435元,扣除后现阶段其并不存在应付而未付的工程款。

【裁判观点】

对于路劲公司抗辩因收到相关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而不具备向全润公司支付工程款的基础、协助执行通知书所涉及的工程款金额应从总工程款中予以扣除的意见,因目前并无证据显示路劲公司实际履行了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的将工程款提取至法院账户的内容,故可以认定路劲公司至今尚未履行支付剩余工程款的义务。法律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未以发包人系因何种原因逾期不支付工程款为标准进行区分,只要发包人客观上存在逾期未支付工程款的情况,权利人在满足相应条件的情况下即可主张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

三、深度解读

司法实务中,发包人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最主要的目的是为了说明自身并不存在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情形。即之所以未向承包人付款,原因在于协助法院执行。以上选取的三个案例,从不同角度回应了发包人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的问题。但是,各法院裁判观点并不完全相同,由此也可见司法实践对此问题认识并不统一。案例1中最高院的观点反映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的债权请求权可以对抗发包人的协助执行,案例2法院的观点亦是如此。案例3法院的观点较复杂,一方面认为发包人应履行相关协助执行通知书中载明的将工程款提取至法院账户的内容,另一方面又认为法律所规定的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并未以发包人系因何种原因逾期不支付工程款为标准进行区分。

鉴于此,从实务角度,我们认为发包人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该抗辩成立的前提必须是发包人在应付款的时间节点无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情形。要满足该条件,当协助执行金额小于应付工程款金额时,发包人应在应付工程款之日按照协助执行通知书载明的内容将对应工程款支付至法院账户,下剩应付款则应支付给承包人;当协助执行金额大于应付工程款金额时,应以应付工程款金额为限将该部分工程款支付至法院账户。

四、实务指引

虽然不同法院对发包人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观点不尽一致,但是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发包人依法必须办理。发包人要想最大限度减少法院协助执行、实际施工人、承包人三面夹击的风险,建议做好以下两点:

第一,发包人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后,应当予以充分重视。在仔细查看协助执行内容的基础上,自查目前是否存在欠付承包人工程款的情形,并结合应付款时间、金额决定如何协助执行。同时建议在收到法院发出的协助执行通知后,第一时间将协助执行通知告知承包人,以减少承包人对发包人的直接对抗。

第二,发包人应切忌不要在协助执行期间盲目向承包人付款。发包人在应付款时间即将届满前应与执行法院及时对接,最好能将款项(以协助执行金额为限)直接支付至法院账户,并在付款时备注系何工程项目的工程款。同时,第一时间将工程款支付情况告知承包人。协助执行后,下剩应付未付工程款应当向承包人支付。如此时已有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发包人亦应同时告知实际施工人该付款情况,以便实际施工人在对协助执行有异议时,可及时通过执行异议之诉维护自身权利,以减少实际施工人对发包人的直接对抗。

五、关联法条

1.《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七条 有义务协助调查、执行的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除责令其履行协助义务外,并可以予以罚款:

(一)有关单位拒绝或者妨碍人民法院调查取证的;

(二)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的;

(三)有关单位接到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后,拒不协助扣留被执行人的收入、办理有关财产权证照转移手续、转交有关票证、证照或者其他财产的;

(四)其他拒绝协助执行的。

人民法院对有前款规定的行为之一的单位,可以对其主要负责人或者直接责任人员予以罚款;对仍不履行协助义务的,可以予以拘留;并可以向监察机关或者有关机关提出予以纪律处分的司法建议。

第二百四十九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

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一百五十八条  人民法院对债务人到期应得的收益,可以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限制其支取,通知有关单位协助执行。

第一百五十九条  债务人的财产不能满足保全请求,但对他人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债权人的申请裁定该他人不得对本案债务人清偿。该他人要求偿付的,由人民法院提存财物或者价款。

第三百零九条  案外人或者申请执行人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案外人应当就其对执行标的享有足以排除强制执行的民事权益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作者:姚宗国律师团队

首发:微信公众号“无法”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姚宗国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姚宗国
  • 课程5
  • 文章163
  • 学员1w
  • 读者67w
  • 关注58
  • 点赞528
  • 好评2

  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不动产与能源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建工研究中心主任,四川省律师协会建设工程和房地产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四川省造价工程师协会专家库专家,成都市律师协会房地产与建设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主要荣誉:美国《工程新闻记录》ENR与中国《建筑时报》评选的“2017年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美国ENR与《建筑时报》评选的“2019年最值得推荐的60位中国工程法律专业律师”,全国建筑业协会授予“全国工程建设优秀法律顾问”,被成都市司法局授予项目年法律服务先进个人、成都市优秀律师等。

  经典案例:中国水利水电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诉福建省宏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中国铁建大桥工程集团有限公司诉中广核亚王木里县沙湾电力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案;木里县莫噶拉吉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诉泸州市第七建筑工程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二审案;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诉合江县人民政府、四川源庆丰投资有限公司、四川百庆物业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成都轨道交通17号线一期工程PPP模式咨询服务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天府国际机场东航基地项目专项法律服务;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专项法律服务;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并购专项法律服务等。

  主要客户:先后(含正在)为四川省第三建筑工程公司、中国东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气集团东方锅炉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筑第八工程局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中铁建昆仑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信和置业(成都)有限公司、成都大明宏信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中洲控股成都投资有限公司、中国安能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等近160家房地产建筑类公司提供法律服务。

  主要论著:出版《律师协助承办人索赔操作实务》《律师协助发包人反索赔操作实务》《劳动合同法实务问答及操作指引》等书籍。发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究竟应由谁买单》《从一起群体性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分析出卖人逾期办证的免责》《房地产建筑法律实务》《银行在按揭贷款中的风险及法律对此》《商品房预售应注意的法律问题》《如何适用法律处理商品房买卖中的欺诈行为》《浅析建筑施工企业应注意的法律时效问题》《浅析房地产项目转让的相关法律问题》《开发成本控制的法律方法》等文章。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1)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案例丨发包人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

消费:40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29课时/13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案例丨发包人能否以协助法院执行对抗实际施工人或承包人的付款请求权

消费:40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29课时/13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