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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我采集的是2020年1月1日到12月31日间,北京三级人民法院已经公开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的判决、裁定书和部分调解书,从此类案件受偿金额、医方责任比例、鉴定机构选择和医疗机构涉诉情况等几个方面进行分析。
篇首还是要重申我深知本文采集的仅仅是医疗纠纷的冰山一角,仅仅以管中窥豹的形式反映一点点倾向,希望大家理性阅读。
受偿
2020年度,北京三级法院共公开了相关判决、裁定和调解书共705份(不包括执行类),其中做出实体性判决结果的,即一审、二审生效及调解和司法确认案件,共642件。
其中驳回患方诉讼请求和驳回起诉的共72件,占全部案件的10.2%,较2019年的9.7%基本持平。驳回诉讼请求主要原因是经鉴定后医疗机构无责任,包括26件;15件被鉴定机构退案,因举证不能而败诉;因拒不委托鉴定,或委托鉴定后不交费,鉴定机构因材料不全而退案等共15件;有2件因诉讼时效败诉;有2件因为原告主体资格有问题被驳回;另有3件因庭外达成协议又起诉被判驳回;另有9件因为案由选择、重复诉讼等原因败诉。
全年法院共做出210件涉及金钱支付的判决,其中37件受偿在5万元及以下,占全部案件的17.6%;全年13件案件赔偿超过百万。
全年医疗机构被判决支付赔偿金总额74876991.89元(七千四百万余元),平均个案受偿356557.1元(三十五万余元)。
赔偿金额最多的案件是天津市环湖医院与北京天坛普华医院有限公司共需赔付韩某3180335.31元(三百一十八万余元),单一医疗机构赔偿最多的为北京市顺义区妇幼保健院续赔偿王某2996464.9元(二百九十九万余元),赔偿金额最少的是北京首大眼耳鼻喉医院需要向李某赔偿300元。
责任比例
2020年度,北京三级法院共针对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判定医疗机构责任250件次。其中包括31件次复合责任,患者在多家医疗机构就诊的,应当分别对多家医疗机构进行评判,其医疗行为是否有过错,过错对后果的百分比,所以会出现判断责任多于判决总数的情形。
在责任认定的250件次中,认定医疗机构无责的52件,占20.8%,基本与2019年度21.7%持平,北京法院审理医疗纠纷规则与鉴定机构思路比较稳定。
鉴定机构
2020年度,鉴定机构共做出鉴定意见345件,其中有2案中出现了两份鉴定意见。根据公开信息做出鉴定意见最多是机构是北京中衡司法鉴定所,共33件;其次是北京中正司法鉴定所,28件;第三则是中天司法鉴定中心,25件。
北京各级医学会做出来10件鉴定意见。另有三件案件通过法院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论证的方式以确定责任分配,可以看做是类案中新的尝试。
医院涉诉情况
根据公开的判决书,2020年度涉诉最多的是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院共当了29次被告,其次是北京大学第三医院与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均为21次,北京积水潭医院19次、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医院第四医学中心16次。
上述涉诉数量并不代表医疗水平低,接诊的病人更多,病人的病情更复杂等原因,造成预后不佳,更容易发生医疗纠纷,仅此而已。
另外北京的一大特点是,存在大量外省医院与北京医院共同作为被告,管辖选择在北京的情况,全年有50个外省医疗机构赴北京参与诉讼。
涉诉科室
上述案件中,针对我能够分辨的科室进行了统计,涉及比较多是科室是,妇科及产科、产检共为44件次,肿瘤科为33件次,骨科24件次。这些重点科室值得重视。
上诉情况
2020年度,医疗损害责任纠纷共上诉148件次,其中二审改判14件次(其中1件只变更了医疗机构的名字,所以不算改判),发回重审13件次,上诉人撤回上诉7件次,其他均维持原判决。上诉成功率为18.2%,较之前2019年度的19%基本相同。
全年申请再审60件次,除5件法院不予公开以外,仅有1件改判,1件提审,再审成功率为3.3%,与2019年度的5.3%有一定的下降。
撤诉及调解等
2020年度,根据法院公开的数据共出具调解书140件次,占全部案件的19.8%,原告撤诉39次,占全部案件的5.5%,整体调撤率达25.4%。
另有113件案件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公开,数量较大,所占比例过高,对于数据分析来说是不利的,其中有部分案件,在一审中标明不予公开,但二审判决进行了公开。
法院受案情况
2020年度北京市基层法院受理此类案件前三名是海淀法院105件,朝阳法院93件,西城法院81件,共计279件,占全北京基层法院受理总数470件的59.4%,超过半数,集中化非常明显。
北京三个中级法院中,一中院受理67件,二中院78件,三中院32件。
高院受理57件再审案件,一中院受理再审案件1件,二中院受理再审案件3件。
总结
北京作为北方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医疗资源异常丰富,也会接纳大量的外省患者进京求医。所以北京法院审理的医疗纠纷案件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大量的共同侵权案件,全年有50家医院进京应诉,其中还包括本年度的赔偿最高案件,被告就有天津环湖医院。
作为外省医院与北京医院共同作为被告的案件,患方也大量首选在北京诉讼,主要原因是对北京法院的信任。因为审理案件基数大,法官在长期办案中对相关法律适用,对鉴定意见和相关法律的适用也更为成熟,办案经验丰富,鉴定资源充沛,是原告方选择在北京审理的重要原因。
另外北京的司法理念强调大调解,几个“大户”法院也都采取了案件分流机制,调撤率超过25%。但是因为医疗案件中,作为重要鉴定材料的病历完全由被告制作,所以存在大量的针对病历的争议,短期内将医疗案件统一到类似“道交一体化”的自动化运转可能性不大。
这是我第四次进行地方类案司法数据分析,我的统计口径也趋于成熟和稳定,带来的结果是统计结果也趋于稳定,无责案件比例、重点科室、调撤率等指标每年上下浮动不多。我依然觉得这个统计是有意义的,通过收集数据我每年会阅读大量的类案判决书,不仅增长见识,对类似案件的处理也能积累一点经验,对未来执业活动和法律服务都有益处,我还是继续做下去吧。
我将继续完成其他两个直辖市的数据分析,希望大家多给我提出意见和建议。
本文数据来自威科先行数据库
来源:微信公众号“医法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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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泉律师系国浩律师(天津)事务所律师,从事法律工作十余年,中国医科大学法医学学士,中国法学会会员,曾任国家公诉人、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鉴定人。服务领域医疗纠纷,刑事辩护等,保险反欺诈联盟法律顾问。全国最大的医生网络平台“丁香园”专栏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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