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逐条解析:IPO项目对股东最新审核要求

免费 陈波 时长/课时:6分钟/0.14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3,354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监管规则适用指引—关于申请首发上市企业股东信息披露

中国证监会2021-02-05

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的发行人应当按照本指引,充分做好股东信息披露等相关工作。

一、发行人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股东信息,发行人历史沿革中存在股份代持等情形的,应当在提交申请前依法解除,并在招股说明书中披露形成原因、演变情况、解除过程、是否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等。

点评:明确不允许代持。根据法院的审判口径,IPO项目中的股份代持,将有很大可能被认定为无效。当然,对于隐名的股东,代持无效并不意味着血本无归或只能要回本金,持股收益,还是可以分到大部分的

二、发行人在提交申报材料时应当出具专项承诺,说明发行人股东是否存在以下情形,并将该承诺对外披露:(一)法律法规规定禁止持股的主体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二)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或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三)以发行人股权进行不当利益输送。

点评:发行人压力加大,需要对股东情况作出公开承诺。可能出现股东隐瞒情况,导致发行人构成虚假陈述、甚至欺诈发行,进而面临证券集体诉讼。

三、发行人提交申请前12个月内新增股东的,应当在招股说明书中充分披露新增股东的基本情况、入股原因、入股价格及定价依据,新股东与发行人其他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股东与本次发行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经办人员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新增股东是否存在股份代持情形。

上述新增股东应当承诺所持新增股份自取得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点评:突击入股的,统一锁36个月,不论是增资还是转让老股,不论是内部股权激励还是外部PE投资,不论股份比例是多是少。

四、发行人的自然人股东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的,中介机构应当核查该股东基本情况、入股背景等信息,说明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发行人应当说明该自然人股东基本情况。

点评:历来如此,这里明确了一下。问题是,没有规定时间,按字面意思,成立以来的所有自然人股东入股,都要核查。

五、发行人股东的股权架构为两层以上且为无实际经营业务的公司或有限合伙企业的,如该股东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中介机构应当对该股东层层穿透核查到最终持有人,说明是否存在本指引第一项、第二项的情形。最终持有人为自然人的,发行人应当说明自然人基本情况。

点评:股东嵌套2层以上且价格明显异常的,不论持股比例多少,都要穿透核查到实控人。

六、私募投资基金等金融产品持有发行人股份的,发行人应当披露金融产品纳入监管情况。

点评:私募产品披露登记备案情况,一直如此。除非说自己不是私募。

七、发行人及其股东应当及时向中介机构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资料,积极和全面配合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点评:股东有配合义务,但人家不配合的话,没多少办法。

八、保荐机构、证券服务机构等中介机构应当勤勉尽责,依照本指引要求对发行人披露的股东信息进行核查。中介机构发表核查意见不能简单以相关机构或者个人承诺作为依据,应当全面深入核查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入股协议、交易对价、资金来源、支付方式等客观证据,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点评:中介机构不能简单相信当事人的声明和承诺,要看原始底稿。

九、发行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期间通过集合竞价、连续竞价交易方式增加的股东,以及因继承、执行法院判决或仲裁裁决、执行国家法规政策要求或由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主导取得发行人股份的股东,可以申请豁免本指引的核查和股份锁定要求。

点评:豁免的范围:

1.通过竞价方式取得的三板公司、境外上市公司股份(大宗交易、协议转让方式取得的不豁免)

2.继承取得股份

3.执行判决、裁决、法律法规取得的股份(离婚协议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不豁免)

4.通过省级或以上政府拿到的股份

十、发行人股东存在涉嫌违规入股、入股交易价格明显异常等情形的,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相关股东报告其基本情况、入股背景等,并就反洗钱管理、反腐败要求等方面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共同加强监管。

点评:证监会将相关股东纳入了监管范围。

十一、本指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发布之日前已受理的企业不适用本指引第三项的股份锁定要求。

点评:在审企业,锁定期仍按老办法,但入股价格、股东身份核查,按新办法,没有核查的,要补充核查。


来源:微信公众号“资本市场的规则”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陈波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陈波
  • 文章19
  • 读者7w
  • 关注3
  • 点赞67

  德恒上海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2008年加入德恒

  陈波律师执业 14 年,主要从事 IPO、新三板挂牌、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治理、

  上市公司/新三板公司再融资、对外投资、并购重组、争议解决等法律业务。

  公众号:资本市场的规则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逐条解析:IPO项目对股东最新审核要求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4课时/6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逐条解析:IPO项目对股东最新审核要求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4课时/6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