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陈群律师说汽车法律实务:经销商——疫情防控应知应会

免费 陈群 时长/课时:5分钟/0.11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4,545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1、问:疫情防控期间,经销商是否需要对工作场所内的已使用医疗防护物集中回收处理?还是与其他垃圾一起处理就行?

  答:需要视情况不同而区别处理。

  健康员工用过的口罩,丢进“其他垃圾”桶即可;

  存在发热、咳嗽、咳痰、打喷嚏症状的员工,或接触过此类人群的人,将使用过的口罩丢进垃圾袋,再使用 5%的 84消毒液按照 1:99 配比后,处理口罩。如无消毒液,可用密封袋或保鲜袋将口罩密封后丢入“有害垃圾”桶;

  对于疑似肺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应在就诊或接受调查处置时,将使用过的口罩交由医疗机构作为感染性医疗废物进行处置。

  2、问:经销商是否有权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营业厅、展厅?若顾客不听劝阻怎么办?

  答:经销商可以拒绝不戴口罩的顾客进入展厅、车间;

  目前的行政命令中要求公共场所必须戴口罩,戴口罩是疫情防控的必备措施,即使有些地方下调了应急响应级别,在公共场所戴口罩仍是必须的、强制的。

  顾客不听劝阻的,可以不接待他、不理睬他并留下劝阻的证据(最好是有图有声音的视频),同时立刻报告防控中心、社区或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告,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3、问:经销商有权检查客户身份证并拒绝湖北籍顾客进入吗?

  答:不可以。只有警察和执法机关有权查验身份证。

  不可以拒绝湖北籍客户入店。

  但应做好出入口的体温登记,做好健康状况观测。

  咱们一定要懂得:咱们要拒绝的是病毒、是传染病,不是某个地方的人,不能搞地域歧视。

  表面上,简单粗暴地拒绝湖北客人,防控的压力似乎小一些、防控的效率似乎高一些,但这样一是违法,二是影响商业信誉,三是可能引起纠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公共场所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预防控制指引》的规定,公众场所可实行测量体温等防控措施,但对没有相应症状的人员,不可拒绝提供服务。因此,湖北籍顾客在身体状况正常的情况下,经销商不得拒绝其进入。

  4、问: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经销商无法提供隔离场所的,能否向卫生行政部门要求提供隔离场所?

  答:可以。

  依据《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的通知》附件“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社区防控工作方案(试行)”规定,经销商提供住宿的员工复工后发现有隔离需要,经销商应立即向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村居社区登记报告,并按照要求实行居家隔离或到政府指定地点或指定医院隔离。

  指定地点的隔离费用由当地政府支付,不是由经销商或被隔离者承担。

  5、问:经销商能不能对来往人员进行疫区接触史和旅游史等信息进行登记?

  答:有权登记且应该进行登记

  是否拒绝湖北返乡人员进入营业区域,应视情况而定。对所有进入营业范围内的人员须测量体温,对体温超过37.3摄氏度的来访人员实施劝返,及时向社区报告,并协助做好相关处置工作。

  6、问:销售进口车的经销商,发现车辆可能被新冠病毒污染,应如何处理?

  答:经销商应当以最快的方式向当地口岸海关报告,海关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组织有关人员采取相应的卫生检疫处置措施。

  7、经销商在经营场所发现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应如何处理?

  答:1、以最快的方式向有关部门报告;2、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实施紧急卫生处理和临时隔离;3、封闭已被污染或者可能被污染的区域,禁止向外排放污物;4、对确诊病人或疑似病人及与其密切接触者和可能被污染的场所实施卫生处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第二十六条)

  来源:微信公众号“陈群汽车律师”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陈群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陈群
  • 文章32
  • 读者11w
  • 关注5
  • 点赞126

  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合伙人;中共党员,中共深圳市罗湖区律师行业委员会委员,中共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党总支部副书记。

  中国汽车流通协会专家。

  深圳市律师协会非诉争议解决(ADR)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

  广东省法学会网络法研究会理事。

  有政治敏感性和趋势观,深刻认识企业合法合规管理,擅长商务谈判与商事调解,精通合同设计、争议解决方案的设计与策划和实施,对家族财富保值与传承、企业家安全管理有独到见解。

  有金融、法律、汽车、党务等复合型知识结构及工作经验。

  曾长期在中国工商银行工作,熟知国家金融政策、金融业规定和操作习惯,对汽车经销商金融活动风险管理有体系性认识;

  长期、专门为汽车经销商提供法律服务,精通汽车法律体系,了解汽车行业情况,熟悉汽车经销商业务体系及管理系统,有汽车经销商客户投诉处理、纠纷解决的丰富经验,著有《汽车经销商法律风险管理攻略》(中国法制出版社2018年12月第一版);

  积极参与网络安全、电子认证存证固证的制度设计和实践,长期担任深圳CA法律顾问及工信部项目《可信电子存证固证服务平台》《粤港澳大湾区可信电子身份认证平台》法律顾问。

  联系电话:13689585046

  微信公众号:陈群汽车律师、法律顾问陈群律师。

  陈群律师的法律博客:http://cqlawyer2006.fyfz.cn/

  欢迎交流探讨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陈群律师说汽车法律实务:经销商——疫情防控应知应会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1课时/5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陈群律师说汽车法律实务:经销商——疫情防控应知应会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1课时/5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