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以案析法:“套娃条款”亦属格式条款,不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免费 蔡思斌 时长/课时:6分钟/0.13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6,654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附图一.jpg

  近日,关于付费会员观看《庆余年》仍需支付“超前点播”费,所谓VIP会员只是取得了付费享受VVIP待遇而已引起热议,甚至人民日报都发文评论“视频网站套路层出不穷,吃相太难看。”知乎法律优秀回答者吴声威、逻格斯拟提起诉讼维权。

  逻格斯翻出《腾讯超级影视VIP会员服务协议》,就发现了一个很有趣的条款,让他再一次感到生理上的不适。

  双方确认前述条款并非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40条规定的“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的条款,并同意该条款的合法性及有效性。

  按逻格斯的翻译,该条款是说:“虽然《合同法》规定了什么是格式条款,并且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整个合同都是格式条款,但我就要用格式条款来规定,另一个格式条款不是格式条款。”

  腾讯这个协议实际上这属于“套娃行为”,如果法律允许它这样套娃免除自己义务,那估计《合同法》就没必要设立三十九条和四十条了。在司法实践中,具体是否构成格式条款是需要法院审理认定的,并不是所谓的通过一个格式条款约定 另一个格式条款不是格式条款就可以免责,就可以规避法律风险。

  2016年11月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曾经登过这么一个案例。开发商试图利用合同条款免除或减轻自己逾期办证的违约责任,最终被法院认定该条款为无效。

  2012年周某、俞某与众安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众安公司承诺于2013年3月31日前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众安公司还非常聪明约定“若出卖人逾期交房并承担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则本合同第十六条中出卖人承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限与商品房交付的逾期期限相同等。”

  这个条款表面上没有任何问题,也非常公平,毕竟开发商就一个逾期交房行为而同时要承担逾期交房及逾期办理权属证书两个违约责任,有重复之嫌,也确实不太合理,开发商据此作出调整似无可非议。

  此后,因众安公司逾期交房,购房者即起诉要求众安公司同时承担逾期交房、逾期办证两项违约责任。众安公司以上述条款约定抗辩,认为合同已约定公司逾期交房后可顺延办理权属证书,无需同时承担两项违约责任。

  表面看来开发商的条款是十分公平合理,承担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后对逾期办证的违约期限就应当相应顺延。但法院并没有支持众安公司观点。该案经浙江余姚法院及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两审法院最终认定:“若出卖人逾期交房并承担了逾期交房违约责任的,则本合同第十六条中出卖人承诺取得土地、房屋权属证书的时间相应顺延,顺延期限与商品房交付的逾期期限相同”的约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规定:采用格式条款订立合同的,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并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按照对方的要求,对该条款予以说明;格式条款具有本法第五十二条和第五十三条规定情形的,或者提供格式条款一方免除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该补充协议的格式条款系上诉人提供,并没有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而其内容显然对被上诉人利益不利,导致被上诉人权益处于不确定状态,免除了上诉人按时交付房地产权属证书的义务,应当为无效。

  翻译一下,就是法院认为第一合同条款是开发商提供,显然该条款是格式条款;第二该条款的存在,内容显然对购房者不利,明显属于开发商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的条款,且没有采取合同的方式提请购房者注意,为此该条款应当为无效条款,开发商有义务同时承担二项逾期违约责任。

  各位看官,这是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指导案例,对全国法院都有示范指导意义。如此表面公平的条款都可以被认定是免除或减轻自身责任的条款,那腾讯视频所谓的“套娃条款”更不可能被法院认定为有效。逻格斯所提起的本次诉讼应该是胜券在握。

  案例索引:2016年1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案例》 “周显治、俞美芳与余姚众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销售合同纠纷案”

蔡思斌

2019年12月19日

(来源:菜驴法评)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蔡思斌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蔡思斌
  • 文章402
  • 读者167w
  • 关注66
  • 点赞1429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直律协2015年度优秀律师,原系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爱心帮帮团》栏目特约嘉宾律师,福州电台《律师热线》主持人之一、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其在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合同等领域具有极其娴熟的诉讼技能及实务经验。先后担任福建海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锅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艾佳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以案析法:“套娃条款”亦属格式条款,不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以案析法:“套娃条款”亦属格式条款,不可能被法院认定有效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