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成功案例—依法成功帮助委托人免除债务清偿责任

免费 卢海国 时长/课时:5.6分钟/0.12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946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案件由来:

  2015年9月,当事人张某经找到到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卢海国律师,反映因其前夫郑某拖欠某典当公司借款本息共20余万元迟迟未还,张某是担保人,某典当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郑某和张某连带承担还款责任,石家庄仲裁委已向张某下达仲裁通知,张某现在经济拮据根本无力承担此项巨额债务,来找律师商讨解决办法,代理办理案件。经商谈,当日办理委托律师手续。

二、案件概况:

  2010年7月2日张某、郑某与某典当公司签订借款合同,约定郑某从某典当公司借款17万元,借期2个月,月息4分,张某是连带担保人,现借款超期5年多未还,某典当公司向石家庄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郑某还款,张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现在郑某因其他案件被判刑正在某监狱服刑,张某现在无力承担担保还款责任。

三、承办律师: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卢海国、刘建伟律师

四、办案经过:

  1、首先主体资格上从对方资质入手,找出对方主体漏洞。

  审查某典当公司的经营资质,发现某典当公司经营范围中没有对外发放贷款一项。典当属于国家特许经营行业,某典当公司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违反《典当管理办法》、国家特许经营和法律强制规定,开展放贷业务属于违法,双方签订的借款合同及担保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张某无需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2、从诉讼程序入手,找出对方程序漏洞。

  本案借款期限是自2010年7月2日至2010年9月1日,还款日是2010年9月1日,在借款到期后至提交仲裁申请之间长达5年间,某典当公司没有提供有力证据证明曾向郑某、张某主张过债权,主债权及担保债权早已过了诉讼时效,某典当公司已丧失胜诉权。

  3、从担保的时效性入手,找到规避风险的依据。

  经分析张某的保证责任,发现保证人张某的保证期间已过,张某的连带保证责任依法应予免除。本案担保合同未约定张某对债务的连带保证期间。因此根据担保法相关规定,张某的保证期间应是自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即2010年9月1日至2011年2月28日,因某典当公司在该保证期间内未向保证人张某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故张某依法免除保证责任。

  4、从当事人之间人物关系入手,找到规避责任的证据。

  如果郑某的借款发生在与张某的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那么该借款就可能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张某也可能会承担与郑某共同偿债的风险。

  经询问张某,了解到张某与郑某于2007年12月离婚,而郑某的借款发生在2010年7月2日,在借款发生前张某已经与郑某离婚,依照法律规定,该借款不属于张某与郑某的夫妻共同财务,应是离婚后郑某的个人债务。

  5、组织、筛选、提交对自己有利的证据,严密组织庭辩,规避责任风险。

  开庭时律师,作为张某的代理律师,根据以上分析掌握的事实,对某典当公司的主张请求,进行有理有力的抗辩。并与张某协商一致,向仲裁庭如实陈述张某与郑某已经在借款发生前离婚的事实,并提交选择提交了离婚证作为证据,证明该债务为郑某个人债务,而非夫妻共同债务。对此事实某典当公司仓促应对,无以为辩。整个庭审完全在我方的预料和掌握之中,庭审过程顺利,达到预期效果。最终,仲裁裁决张某不承担任何偿债责任,张某对律师的代理工作表示满意。

五、办案体会:

  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被人追债并不可怕,不要慌张,律师坚持“穷尽事实与法律”的原则,把案情分析透彻,自然就能找出对方破绽,从而找出解决方案,实现反败为胜,为当事人有效规避债务风险,取得当事人的认可。

  注:文中隐去了当事人的名称,不要对号入座。

来源:微信公众号(债务清欠研究)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卢海国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卢海国
  • 文章3
  • 读者941

  卢海国,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合伙律师、法律硕士。在石家庄某法院执行庭工作,2003年律师执业至今。司法部2011年全国第一期高级律师培训班结业,河北省司法厅“2005年度省直优秀律师”,擅长债务清欠实践、研究、顾问及培训。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0)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成功案例—依法成功帮助委托人免除债务清偿责任

消费:18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2课时/5.6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成功案例—依法成功帮助委托人免除债务清偿责任

消费:18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2课时/5.6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