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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执业心得十四条(节选于张刚著《平凡之路——一个律师的奋斗历程》)附新书简介

免费 张刚 时长/课时:49分钟/1.09课时 1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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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律师执业十几年以来,到如今,相比业界其他大律师,我不算一个成功人士,我仅仅是众多普通律师中的一员,但是倘若比较我自己的过去,我已经知足,毕竟我超越了自我。回想刚刚大学毕业的毛头小伙,竟然敢于顶撞自己的上司,只能屡屡碰壁;对于一眼看上自己的新领导,又敢于为了爱情而斗争,差点赔上性命;已过而立之年,拖家带口,跳出体制,出关求学;毕业后为律师执业证,实习期间,忍辱负重,历尽艰难险阻;独立执业之初,为公民权利而奋斗不息,不惧威逼,不屈利诱;从山东到辽宁,从北京到上海,从文学到法学,从教师到律师,每次选择都是一种舍弃和蜕变,每个挑战都是一次重生和涅槃。

  我适不适合做律师?有人怀疑过我,我也怀疑过自己。

  我性格内向,不善于表露;我性情耿直,不工于心计;我做人低调,不喜欢张扬;我做事谨慎,不轻易夸口。

  一个看似不适合做律师的人,是如何坚持了十二年,又能够怡然自得?一个最初不愿意做律师,又被迫选择律师道路的人,如何获得客户的信任和赞许?

  我归纳总结了十四条,如下:

一、做律师,先做人

  人品和素养决定职业的高度。

  有一次,我为一个女方代理离婚的案子,开完庭出来,我顺便开车捎带她和她妈妈到地铁站。她妈妈是典型的上海人,一路上说起她的女婿,气就不打一处来。她说她这一辈子最不喜欢的两种人:一是做销售的,她女婿就是;二是律师。我一惊:为什么?她说律师给她的印象就是奸诈、耍滑,为了赚钱,什么都敢说,什么都敢做。我一时不知如何说服她,才能让她改变对律师的看法。我就问:你看我是那种人吗?她说:不像。最后我们交流意见后共同得出的结论就是,无论什么行业,都有好人和坏人。

  从这位上海大妈身上可以看出,一个人的人品非常重要,人品永远比专业更重要。

  “吾日三省吾身——为人谋而不忠乎?与朋友交而不信乎?传不习乎?我特别注重不断加强自身的品德休养,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我选用助理或团队律师也是如此,首先看人品,其次看能力,人品不好的,坚决不用。

  我认为律师人品的素养中诚信是第一位的。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当事人委托了你,就是信任你,作为律师就要勤勉地不遗余力地办理案件。既要客观地分析案件的有利条件,也要提示不利之处,不要虚夸,不要欺诈。诚信与否的一个评判的标准就是,律师是否将当事人的事情当做自己的事情来办。我经常在梦里梦到案件的人物和情节,醒来时还记忆犹新,几乎是做到与当事人同呼吸共患难。每次接受一个委托,都是一个压力的开始。我每次做完一个案子,都有如释重负的感觉,有时投入太深,难以自拔。

  既然订立了合同,坚决执行,哪怕律师费当时约定的太低了,案子做的超出预期了,也不能随意更改。这就是诚信。我很多案件有这种情况,起初谈的律师费太低,办案过程出乎预料的艰难,结果为当事人争取了意想不到的利益,但是也只能按照代理合同履行,不能有丝毫的反悔。

  耐心,对于律师来说非常重要。当事人往往都是倾诉狂,这是可以理解的。因为他遇到了难题,因为他受到了委屈,因为他需要排解压力。我接待当事人的习惯,如果是一个小时,我会静静地听当事人诉说至少45分钟,剩余15分钟再开口。在北京最初执业的时候,有一个当事人家里发生了火灾,家里财产受损严重,更为严重的是她本人收到了极度惊吓,甚至出现严重的抑郁症。第一次见我就向我哭诉了两个小时,我一动不动地听她讲述她的遭遇,最后她决定委托我,理由是我是她见到的第四位律师,前三位律师的耐心都不到半小时。当然,我接受委托以后,每次接她的电话都是至少一个小时的哭诉,有时说着说着就想见我,当面再哭诉。直到案子结束,为她争取到了赔偿。我从中磨练了极大的耐性。

  宽容也是律师应该具备的良好素养。对家庭确实困难的当事人拖欠律师费要宽容,对不好沟通的斤斤计较的当事人要大度,对败得一塌糊涂的对方当事人或律师,不要得理不饶人,适可而止。

  宽容体现在案子的处理上,最主要的就是尽量调解结案。我接到案件的第一想法,就是争取协商、调解。和解,是化解矛盾,解决问题最快最节省成本的方式之一。在不损害当事人利益的前提下尽量调解,劝说当事人退一步海阔天高。如果实在无法调解,再走诉讼程序。和解其实就是宽容的最大体现。

  对待离婚案件尤其应该如此。首先要了解离婚的原因,如果是家庭琐事或者一时冲动,尽量劝和,冷静处理,不要为了尽快促成一个案子立即启动离婚诉讼。我刚开始执业时,曾经遇到过一个坚决离婚绝不反悔的当事人,待我刚刚从法院立案回来,俩人牵着手来找我,要求撤诉。

  律师的人品还有体现在拥有一颗善良正直的心。只有你善良,你才会善待你的客户,才会真正地站在当事人角度考虑问题,维护当事人最大权益。只有你善良,才会帮助客户去化干戈为玉帛,不至于激化矛盾。

  2015年元月上海闵行一个66岁姓顾的客户,来到律所找到我,坐下来一谈,才知道是和他儿子的纠纷,他要和儿子争夺公司的股权,已经到了苦大仇深、不共戴天的境地。他已经先后委托很多律师,启动了四五个官司了,几乎都是和儿子关于公司股权的纠纷。我不解地问:“是亲生儿子吗?”“”“为什么这样?在老头话语里,儿子就是不成器的家伙,非要和他斗争到底。老子和儿子都请了律师,针锋相对。他说,一定要帮帮他,他已经请了不下十个律师,他是慕名来找我的。我说,既然是自己的亲生儿子,何必呢?你就这一个儿子是亲人,最好还是好好谈谈吧!他坚决不同意。后来,和他一起来律所时多了一个姑娘,我就明白了他为什么和儿子不共戴天了。

  既然他决心委托我,我就好好研究他的案子,暂时抛开他们的亲情关系。说实在的,他的案子非常复杂,他们父子俩着实给我出了一个难题。涉及到股东会决议的效力问题,涉及到增资行为的效力问题,涉及到虚假出资的问题等等。

  但是每次见面,我都会做他的工作,让他和儿子和解,毕竟官司有价,亲情无价。我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说到动情处,老顾眼里也含着泪花,最后还是被他拉回到案子的话题中。

  我帮他跑了好多地方去调查取证,还开了几次庭,开完庭,我就再也联系不上他了。从法官那里了解到,他解除了我的代理权。我不解,我在认真履行代理合同,他中途突然解除了协议,为什么?虽然他违约,我也就没有在乎,不去理他。

  2016年8月的一天,我从律所一间会客室门前走过,眼角瞥见一个熟悉的身影,老顾!和那个姑娘。一个律师在会见他。我从那个律师了解到,后来老顾和儿子和解了!

  我没有生气,反而内心感到更加宽慰!尽管当事人形式上解除了和我的代理关系,但是内心还是最终接受了善良人的建议。

  当然人品的概念和内涵非常大,我不可能一言以蔽之。律师需要守住道德底线,不断加强修身养性。永远记住这句话:人品决定事业的高度。要想实现事业有成,就必须不断加强道德修养。

二、律师需要培养一种良好的心态

  一种不急不躁,宠辱不惊,不计较得失,不抱怨,不记仇,不发怒的良好心态,是一名优秀律师的必备条件。

  律师难免会遇到素质低下的当事人,尤其是对方当事人,他们对律师非常敌对,甚至苦大仇深。我代理一个离婚案件,女方找我做律师,她想离婚,说男方有家庭暴力,并提供了相应的证据。我觉得家庭暴力不可原谅,当然决议帮她离婚。但在一次开庭前,男方见到我,向我苦诉,说他是多么地爱着女方和孩子,没有家庭暴力,只是因为家庭纠纷推搡了几下,希望给他一次机会。我被他的真情表演所感动,作为一个有职业操守的律师,不会为了拿到案子去劝人家离婚的,毕竟组成一个家庭不容易,最好劝和不劝离。我就劝女方再慎重考虑,能否给男方一次机会,让男方给女方写一个保证书,表达一下诚意。男方起初犹豫,后来在我坚持下写了几行字,突然撕掉,说,我知道,你想让我进入你的圈套,把保证书拿来做证据,我不会上你的当!穷凶极恶的样子。女方非常失望,我也非常失望!

  开庭时,男方对法官说,是律师在其中搞破坏,让他们离婚云云;庭后,男方家属嚷着要控告律师,律师在破坏他们的家庭等等,说的话非常难听。

  我驱车离开法庭时,在红绿灯的路口,抬头看看天窗外的蓝天白云,长出一口气,随即抛却一切烦恼!

  路上,我的当事人发来一个微信:张律师,在法院让你受委屈了,怪我当初找了这么一个人渣!我回:没事,我能承受。

  对方的态度有情可原,毕竟在他眼里你是他的敌人,但有些当事人(客户)常常会因一个案件的成败来论英雄,看不到律师在办案过程中的艰辛和努力,尤其看不到自身造成的证据缺陷,可能会把案件的失利归罪于律师,这时律师就必须保持一颗平常心,必须拥有一种抗压力。

  作为律师,永远不能丧失理智,时刻保持冷静和理性。

  遇事不慌,临危不惧,律师要表现出内心的坚强和稳重,当事人才会信任你,依赖你。

  有一次在松江法院开庭,对方当事人是一个情绪暴躁的小地产商,因为拖欠工程款,我们起诉了他的公司。在法庭上,他屡次口出狂言,想激怒我和我的当事人,我极力克制自己,多次提醒当事人一定要冷静,不要动怒。结果刚开完庭,对方当事人就上前来挑衅我们,嘴里骂骂咧咧,手上要动粗的样子,我交代好当事人不要轻举妄动,然后我去找法警,法警过来时他们已经动起手来,法警就把他带走了。法官对他的印象特别差,判决当然就毫不留情了。

  我听说过开庭时,两个律师在庭审中不听法官劝阻,相互进行语言上的攻击,反而两边的当事人在劝架,听后感觉这些律师在严重败坏律师整体的形象,实在是不应该发生的事情。

三、尊重法律职业共同体

  尊重律师、法官、检察官等法律职业共同体,哪怕他是你的对手。

  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察、仲裁员等,都是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成员,都是法律的信仰者,接受大致相同的法律职业教育,以维护法律的尊严为共同使命,因此大家应该相互尊重。

  我代理的大多数案件,在法庭上,我和对方的代理律师在观点和立场上,各不相让,针锋相对,但庭后走出法院大门,我们成了朋友。在北京刚执业的时候,有一次在海淀法院开完庭,和对方律师一起走出法院大门,他问我怎么来的?我说坐地铁,他说我开车捎你一程吧,我也没有客气。我那天是坐着大律师的车回家的,他送到我家门口,后来虽然案子是我赢了,但我们成了朋友。

  但有一次,在朝阳法院开庭,对方律师对我敌意很大,他对我提交的证据大都持有怀疑态度,有一份证据他甚至怀疑是我造假,在法庭上要求法庭追究我的法律责任,并引用当时比较轰动的李庄律师的情况,说我们有些律师职业素质太差,像李庄这样的律师还是惩罚得不够严厉云云。庭后,我对他说,你可以对李庄不满,但是你应该尊重你的律师职业和律师同行!

  对法官也是如此。那种在当事人面前对律师张口动不动就羞辱道你是不是律师的法官,毕竟是少数。我记得在辽宁省高院开庭后,一位法官对我的一群当事人说:你们开庭时要向你们的律师学习,张律师的话语不多,但是思路清晰,句句抓住要害。我至今非常感谢这位法官,我不知道他说这话的用意何在?是委婉地表达对当事人开庭时乱说话的不满,还是真心表达对律师的赞赏?不得而知,但是可以肯定的是他没有一点恶意,相反他的话语透漏出对律师的尊重。同样的情形也出现在山东省高院开庭后的法庭上,主审法官问我:这个案子是你一个人从一审代理过来的?我说是的,他说:真的不容易!我差点感动得掉眼泪,一个法官能说出这样的话,说明他对案件的负责程度和对律师工作的理解已经达到一定高度和深度。

四、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坚信法律是律师最有利的武器,而不是所谓的关系和人脉

  我见到有些律师常常把资源和关系挂在嘴边,以此向当事人展示自己的人脉,达到签下合同的目的。实际上这些律师也在把功夫和精力放在寻找资源和人脉上面,而不去认真的研究案件本身,放弃了法律这个最有利的武器,放弃了法律专业。

  如果你没有资源,却和当事人谎称认识某个法官,可以通过勾兑达到案件的胜利,实际上构成了欺诈甚至是诈骗。

  如果你确实认识这个法官并和他有不正当的交往,那你就陷入了危机的边缘,随时就有被牵连的风险,职业生涯不会长久。

  我有一个上海的常年法律顾问单位,在西安被一家公司告了,老板就很着急,我从法律上分析了案情,作出了应对之策。但是老板还是不放心,就去了西安,在朋友的介绍下,和一家当地的律所面谈,那家律所的李律师说,他认识这个法院的院长,那个律师当着老板的面就打电话,说是给院长打的,老板就信以为真,于是不顾我的反对就决定委托那家律所。律师费也提前交了,因为对方信誓旦旦说没有问题,不愿意风险代理。结果两个月后的一天,法院直接把法律文书寄给了我,我把结果告诉了老板,老板拿起电话就问:李律师,那边情况怎样啊?李律师回答:没问题啊,你就等好消息吧!只把老板气得打哆嗦。

  律师通过这种手段可能会拿到一个案件,不可能会每每得逞,尤其是你的长期客户,一旦出现这种情况,就可能变成短期客户,甚至敌人。

  我可以自豪地说,我执业十几年来,从未勾兑过一个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完全是依靠法律专业和经验来代理案件的,但我的胜诉率依然很高,这也说明绝大部分的法官、检察官和警察和我一样,还是信仰法律的。

五、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我开篇就说过:我是农民的儿子。我接受慕名而来的法律咨询从来不收费,尤其是远道而来的老百姓。有一个从吉林抚松到北京找我的当事人,长白山下的老百姓,因为松花江上建水电站,把他家承包的沙地淹没,没有得到任何补偿。我了解到他坐了一天一夜的火车,因为他来得早,不想过早打扰我,就在我的律所门口等了我三个小时,冒着严寒。我非常感动,我认真仔细地为他解答了三个小时的法律咨询,他最后问我多少咨询费?我说免费,他老泪纵横地不停感谢我,非要到楼下请我吃饭。我不好推辞,也担心他大老远来北京人生地不熟的,就带着他去了一家火锅店,吃了一顿老鸭汤的火锅,在老人去卫生间的时候,我偷偷地结了账。

  我是重感情的,对于那种同样重感情的当事人,尤其是平民老百姓,没等他开口,我可能就已经想好要优惠他的律师费了,对我来说可能是举手之劳,对于他来说可能就是救命的稻草;对于那种有钱无德的当事人,我为他打赢了官司,他还想赖账的情况下,我毫不犹豫地选择起诉他,索要律师费。

  律师的一次不经意的法律咨询的解答,或许给一个客户解开永久的疙瘩;律师的一个稀松平常的指点,或许能救助一个家庭或一个群体;律师的一个电话,或许挽救或改变一个当事人的命运。有很多时候,我们去做了,甚至多数时候是免费的,我们感觉非常快乐,为什么?因为我们收获的是成就感,这就是助人为乐的道理吧!

六、细致入微地对待每一个案件,重要的事情说三遍,一点也不过分

  每一个案件,无论大小,无论难易,都要认真对待。在开庭前,多看几遍案卷,每一次翻看案卷,都会有新的收获和灵感,甚至可以不断修复或改进你的观点。同样的离婚案件,各有不同的理由;同样的合同纠纷,都有不同的事实;同样的交通事故,也有不同的赔偿明细。不放过寸草权益,不放弃蛛丝马迹。

  在北京,我曾经在一个客户那里偶遇我老家的一个远房亲戚李大建,他在北京做路政设备施工,比如给马路装灯修灯等等。2008年,他找我想打一个官司,是关于某个公司拖欠他工程款的案子,我问他要证据,他说当初都是熟人,也没有签合同,也没有验收,也没有结算,就是到年底结账付钱。

  我说,没有证据怎么打官司?

  后来他说找到了一些证据,是一些合同和结算的文件,都有他公司和对方公司的盖章。我说太好了,这下可以打官司了。

  于是我帮他起诉到大兴区人民法院。

  开庭那天,我信心十足地上庭了,他坐在我身旁,我想让他见识一下我这位律师亲戚的风采。

  对方律师质证时提出的质证意见,差点让我晕在法庭上,我真想找一个地缝钻进去。

  那个律师说,这些证据明显是造假的,因为当初施工的公司名称不是盖章的公司名称,公司名称后来有变更。

  我一问李大建,才知道,2006年他和人家签合同时的公司名称叫“北京李大建工程有限责任公司,他现在的公司名称变更为北京李大建工程有限公司,而我们提供的证据上的盖章都是北京李大建工程有限公司

  撤诉吧!我无奈地告诉李大建。

  后来,他再也没有联系我,或许他们和解了,或许他另请律师了,或许……

  我一直痛恨自己当初为什么没有发现这个问题?到现在我一直对此事抱有深深的自责,尽管我当初给他代理这个案件是免费的,尽管他造假时没有征求我的意见,但是我对此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在此后的执业过程中,我不断地警示自己,鞭策自己,对待任何案件,一定要慎重、仔细、认真。

七、事必亲躬,是律师负责任的一种表现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客户委托我的案子,我几乎都是自己代理,从来不会把案子上的重要事情转交给其他律师,哪怕是助理,我只把一些辅助性工作交给助理。十几年的律师经历,无论大小的案件,我都是亲自出庭,我最害怕的是开庭冲突,我一般都是协调法院另行安排。老天爷还是比较照顾我的,开庭冲突的时候不多,大都是可以协调改期的,不好说话的法官也有,我会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安排其他专业律师出庭,出庭前我们律师之间做好充分沟通。

  即使是调查的案件,我也是亲自处理。一个顾问单位的案子,重庆的一家国企欠款,需要在起诉前了解对方的经济状况。那是2013年的8月份,很热的季节,我带着儿子千里迢迢乘飞机去了重庆,带儿子是为了掩人耳目。我们来到这家国企的大门口,门卫把守很严,我和儿子围着这家公司的围墙转了一圈,发现一个墙头有缺口,于是我们就爬了进去。我们进入公司的生产重地,看到公司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生产,顺便拍了一些照片。正好是下班高峰,我们从大门口堂而皇之地走出来,我借机找了一些走在路上的员工,问询了公司的情况,获取大量的信息。后来,诉讼启动后我们查封了公司的基本账户,这与我们实地调查得出的分析报告有重大关系。公司就主动地找我们谈判,最后达成和解协议,拿到付款。试想:一个正在经营的公司账户被查封,如何进行正常运转啊?

  我知道有些大牌律师,自己很有名气,总是把慕名而来的客户的案子几乎都交给助理律师去做,自己忙于社交、讲课、推广、开会,根本没有时间做案子。如何能保证案件的质量呢?如何对得起信任自己的客户呢?

八、集体诉讼,大局为重

  依法维权,理性维权,不走非正常渠道,对于集体案件尤其如此。

  我代理了很多集体诉讼的案件,而且大都是行政诉讼案件,前面提到的山东省的中师生案件是65名当事人,辽宁省盘锦市的19名毕业生,河北省沧州市的12名中专生,安徽阜阳的56名中专生,贵州安顺的15名中师生,湖北天门的320名民办教师,上海长宁的9名居民。还有民事案件,如北京凯旋城的200多户业主,青岛的100多户业主等。集体诉讼中,人员构成非常复杂,意见经常很难统一,正所谓众口难调。

  律师如何能够保证正确引导这些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是一门很高的艺术。君不见律师在代理集体诉讼的案子中造成了群体性事件,律师被处罚的?我做的集体案件,尽管是如履薄冰,但是没有出现一起群体性事件,没有给社会带来不良影响。靠的是什么?

  山东中师生的案子风险最大。他们很多人在找到我之前因为违法上访已经两次以上进拘留所,两人被劳动教养(所外执行)。我代理后,给他们提出要求:不要再去上访,不要再去北京,不要再去找市长,我们要相信法院,相信法律,并和他们约法三章,写下保证书。果然,我代理起诉后,他们再也没去上访。后来,因为案件执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学生们的情绪又激动起来。后来地方政府的六大班子的人员陆续去北京找我,让我出面做学生的工作,尽管我已经代理结束,但是我还是出面做了一些工作,我一方面为学生争理,给被告施压促其依法履行判决书,另一方面劝说学生依法维权理性维权,注意保护自己。后来警察介入,他们也到北京找我施加压力,我依然坚持我的原则,他们最后不了了之。

  湖北天门的民办教师的代理过程也是这样,当地政府担心事情闹大,就找了湖北省的司法厅给北京市司法局发函,北京市司法局就找我去谈话,我介绍了整个代理过程,完全是依法代理,并引领当事人依法维权理性维权。

  我总结了代理集体诉讼案件的经验:

  1.找好诉讼代表人,有能力,有精力,有奉献精神的人;

  2.约法三章,我代理期间不得上访,一切听从律师指导;

  3.办理规范的委托代理手续,做好风险提示。

九、提升客户体验度,是律师最好的营销方式

  每一个客户都希望律师在时刻关心着他的案子,时刻在努力。确实,我代理的大大小小的案件,时刻都在认真地对待着,唯恐有什么闪失。我会每天早晨开始工作前,把我的案件梳理一遍,轻重缓急地排序,然后按照时间节点严格执行。

  我最初只是埋头苦干,所有压力自己承担,想尽办法排除万难,把烦人的过程自己默默承受,只把好的结果告诉客户。直到后来有一天,有客户以自己的行动表达对我的不满:张律师好像不重视我们的案子,没有做什么工作云云。当我代理的一起贪污罪的刑事案件过程中,家属几次向朋友提起换律师时,当我代理的法律顾问单位在西安的案件,老板很久没有我的汇报消息决定找当地律师时,我发现我的良苦用心被人误解,确实需要改变。

  律师做的工作再多,如果当事人不知道,就容易误解。当事人最想了解案件的进程,最想知道律师的关心度,他们不想成为旁观者。

  所以律师要记住,哪怕是你刚给法院打了一个电话,哪怕是你找到了一个新证据,哪怕是你有了一个新想法,哪怕是你的上诉状改了一个措辞,最好是和当事人汇报一下,你会得到意想不到的收获。

十、要有老老实实的态度,不要不懂装懂,实事求是,有错必纠

  案件是错综复杂的,世界上没有任何两个案子是一模一样的,如同世界上没有两片一模一样的叶子一样,哪怕是极其相似的案件,都有细微的差别。无论我们经验多么丰富,多么谨慎,也难以避免我们会犯错,有时是低级错误,有时就是一个错别字。律师不是圣人,都会犯错。犯错就要实事求是地承认,不要刻意隐瞒和回避。

  2009年我在北京做过一案子,张世鹏是代表一家韩企来找我打官司的。他是这家韩企新招聘的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因公司原总经理兼法定代表人出现问题,韩企总部决定撤换他,但是他拿着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章不走,不配合公司的登记变更。于是,张世鹏通过网络找到我,想通过打官司赶走他。在当时这对我来说确是个难题,我先是跑到海淀区人民法院咨询,立案法官说,你不是律师吗?我这里不接受咨询的。张世鹏的脸色很不好看,但看得出来,他忍着没发火。我又跑到北京市一中院好几次,和立案庭的法官交涉了好几天,一中院才最终决定受理这个案件,结果立案庭的法官把案由搞错了。当时国内刚刚开始要求案件要写案由的,否则不予立案。后来庭审就是按照案由进行的,结果对我们非常不利。法院以我们没有走完前置程序为由,驳回起诉。

  拿着判决书,心情忐忑地向当事人交代着法律问题,同时承认作为律师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我答应可以重新起诉,不再收费的,下次有信心做好。

  后来案子没有继续下去,不知什么原因韩企总部不想做了。

  2012年我来到上海不久,张世鹏电话联系我,想让我给他找一个上海的律师,我说我就在上海,他大吃一惊,他立即就赶了过来。我问他,这么多年你还记得我啊?他说,是啊,你当时给我印象很深,尽管案子输了,但是态度很诚恳,办事也很认真。从此,他又成了我的客户。

十一、永远不要向当事人承诺案件的结果,但绝不放弃追求完美结果的努力

  当事人最喜欢问的一个问题就是:我的官司能打赢吗?这是一个律师永远要面对也是最难回答的问题。无论你怎样回答,都不要向当事人承诺一定能打赢官司,哪怕这个案子你有十足的把握和信心,事实是多么的清楚,证据是多么的充分,都不能保证结果。理由有很多,最主要的是两个:

  1.我们律师提供的是法律服务,不是出售产品。服务是一种过程,产品是一个结果。律师只能努力寻求实现美好结果的途径,努力争取实现一个好的产品。但是服务和产品有时不可能完全对等。

  2.诉讼的结果是由很多因素决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案件事实、双方的证据、律师的水平、法官的个人情感、社会影响、政治因素等等。一个简单的例子,事实上张三出借给李四壹拾万元,但是张三既没有借条收条,也没有汇款记录,而李四又不承认,这个案子张三胜诉的可能性就很小,因为证据问题。

  俗话说,打官司就是打证据,当事人向律师陈述的事实永远比证据多,律师需要向当事人提示风险,不能一味地为了拿到案子,无原则地向当事人承诺。有社会经验的当事人对我说过,我对于夸夸其谈的律师不放心,向我保证案子没问题的律师,反而我会怀疑他的能力。

  在北京最初执业的几年里,因为经验不足,难免对案件的判断和对当事人的说话把握不准,一激动就会说出放心,我一定帮你打赢!虽心怀善心,但事与愿违,官司输了,当事人就会责备,我是有口莫辩,只能哑巴吃黄连苦在心里!

  做律师做久了,有一种感觉,哪怕一个再小的案件,也不敢掉以轻心,都会把案件想得很复杂,唯恐对方会有一个对我们非常不利的证据突然出现。尽管每次的担心都是多余的,但是这种担心时刻存在着。

  这么多年,我一直奉行一个原则:案件无论大小,无论难易,都要认真对待,不放弃寸草权益,不放过蛛丝马迹。尽管案件败诉了,只要我用尽了全力,对得起自己的良心,我问心无愧!

十二、时刻走在时间前面

  无论是和朋友的约会,还是和客户的见面约谈,一定要守时,最好做到提前。尤其是开庭,这是律师最重要的一项工作,我时刻牢记:提前到法庭门口至少半小时,有的甚至提前一天。

  那是2009年的一天,这是我唯一次忘记带律师证的一次开庭。我提前出发去海淀法院开庭,幸亏我提前接近一个小时到达法院门口,安检时一摸口袋,坏了,今早换了西装,忘了把律师证带上,我立即打车回到家,拿上律师证,又回到法院,离开庭时间还有十分钟。倘若我是踏着点去的,肯定会迟到了,这就是提前的好处之一。

  2016年的夏天,上海的天气非常反常,7月9日天气预报说,10号以后未来几天有台风来沪,将是几十年来最大的台风。我的案子是7月11号在邯郸开庭,我已经订好了7月11号一早从浦东机场去邯郸的飞机。为了确保提前到达邯郸,防止飞机延误或取消,我退掉飞机票,马上定了10号的火车,提前一天先从上海到济南,在济南住一宿,第二天再从济南坐火车到邯郸,折腾了两天,结果我提前四个小时到达邯郸市丛台区人民法院,我在法院门口的石凳上坐了四个小时,那天邯郸的温度是38度。而预报的上海的台风在我当天晚上回到浦东机场的时候也没有来临,后来几天也没有动静。

  不管天气预报的准确性与否,作为律师我们都不敢冒险,必须把时间赶在前面。

十三、提倡律师走专业化道路,但不放弃综合素质能力的培养

  我们提倡律师走专业化道路,甚至有些律师提倡分工越细越好,越专越好。其实,律师是一种综合素质人才,往往一个客户会有很多不同的法律需求。举例,作为一个专做劳动争议的律师为一个公司提供法律服务,如果公司提出有人告他们侵犯商标,有公司员工私拿公司钱款,有行政机关发来处罚决定书,问你:怎么办?如果你回答:对不起,我不是这方面的专业律师,我不懂。客户会怎么看你?

  单一不等于专业,综合不等于不专业。其实,具有综合素质能力的律师,如同医院的全科医生一样,是日益错综复杂的市场交易中产生的新型案件对复合型人才的一种需求。你的客户产生了五个不同类型的法律问题或纠纷,难道你让他去请五个律师来解决或代理这些案子吗?成本是一个问题,信任是另外一个问题。

  法律专业的知识和经验往往是相通的,可以举一反三,只要你足够勤奋,只要你热爱学习和钻研,具有综合素质能力的律师代理的专业案件不见得比这个专业领域的律师差,这是无法否认的客观现实。

  我尊敬专做私募基金的律师,尊敬专做反倾销的律师,尊敬专做破产清算的律师,但我更尊敬更多的具有综合素质能力的律师,他们喜欢挑战不同类型的案件,尝尽了人间的苦辣酸甜,阅尽人情的冷热凉暖,他们仍然配得上专业律师的称号。

  合同的起草和审查,虽然大多是非诉律师的义务,但需要律师的综合素质能力。非诉的法律业务,往往离不开诉讼经验,经常发生诉讼纠纷的地方才是非诉律师审查合同的重点部分。

  我在律师执业的前五年,几乎做过各种类型的案件,梳理一下我做过的案件类型:诉讼案件包括交通事故、医疗事故(如整容失败纠纷)、离婚、遗产继承、房地产、劳动争议、债权债务、各类合同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名誉权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及刑事辩护和行政诉讼;非诉业务,包括法律顾问、公司法律风险管理、并购与重组、信托融资、公司挂牌、尽职调查和法律意见书等。其中,行政诉讼曾经是我的成名作,民商事诉讼是我现在的主打业务,刑事辩护也曾经不乏成功案例。

  这样,我的客户无论遇到什么样的法律问题,我都能立即给出一个相对精准的解决方案,极少情况下遇到非常精细化的法律问题,这时我会虚心请教这一方面的专业律师或邀请他们参与案件。

  建议刚做律师的年轻人,不妨在执业的前几年去尝试一下各种类型的案件,不妨走进法庭体验一下针锋相对的辩论,待你积累了一些经验后,再去思考专业化道路,我相信你的律师之路会越走越宽。

十四、知足者常乐

  这是我在情绪低谷的时候经常劝慰自己的格言,律师执业过程中都不是一帆风顺的,不妨在失落的时候想想这句话,非常管用!律师相比体制内的上班族是自由的,律师的收入也是相对可观的,只要常常想想自己的过去,想想自己的成长和进步,应该会很快乐。

  我常常跟儿子讲我小时候的这个故事:在生产队的时候,大人都在地里刨地瓜,我和小伙伴在田野里玩耍,饿了就自己想办法。我们在地里挖一个坑,一侧留一个门,捡来土块,沿着土坑建一个炉子,把土坑上面搭建一座房子,房子的建筑材料就是土块。然后找来干草和树枝,使劲地烧火,直到炉子上的土块烧红了,就到地里拿来地瓜放进炉子里,接着慢慢地把炉子推倒,埋到地瓜上,使劲地夯实,上面再盖上厚厚的土,接下去就是等待。

  等着等着,突然听到远处有人喊:兔子!兔子!我们抬头去看,此起彼伏的人群在追赶一只狂奔的野兔,野兔箭一样地跑得飞快,有人拿地瓜扔去,有人举着铁锹追赶,人群渐渐地慢下来,因为野兔跑得太快了,人群望尘莫及。本家的三叔是一个幸运的人,他正举头望着,突然一只野兔蹿到他身边的地瓜秧里,缠住了一只腿。他不费吹灰之力,就逮住了这只野兔,三叔就用地瓜秧拴住了兔子的腿,很潇洒地仍在一旁。我们都非常羡慕地看着他,他说:这下好了,晚上可以下酒了!可是好景不长,三叔在干活,兔子也没闲着,它就不住地蹬腿,结果把地瓜秧蹬开了,一挣,就跑了。

  我们望着兔子变得越来越小的身影,遗憾地看着三叔,三叔哭丧着脸说:这下完了,晚上的下酒菜没了!

  这时我们就想起烤地瓜来,该出炉了!我们就像在出土文物一样,小心翼翼地把炉子挖开,滚出来的地瓜香喷喷的,我们就送一只给三叔,算是兔子到手又飞走的一种安慰,我们吃着自己做的烤地瓜,幸福满满的感觉!

  兔子走了,三叔为什么会哭?大人干活,小孩为什么没人管?这都是挂在儿子脸上的疑问。不是那个年代过来的人,真的不知道:那时的我们,一日三餐难以保障一顿有菜,一年四季只能过年吃肉。

  想想现在的生活,有什么理由不知足呢?有什么理由不去努力呢?

  人的生活境界,各有不同,如同我自小爬泰山的体验。

  小时候,我只能爬到中天门,第一次站到中天门的山头上,已经感觉无比的自豪和满足。我已经比别人站得很高了,我能摸到山头风化的岩石,我能闻到山坡新鲜的花香,可以沐雨栉风,可以登高望远。

  长大后,我登上了南天门,已经把很多人甩在身后,城市的建筑变得渺小,宽广的马路细成网状线。有人问:还上吗?有人说:上;有人说:我可以了。可以的人,在享受周边的风景,非常满足的样子,上的人整装待发,继续前行。

  有一天,我走在泰山顶的天街上。云海在脚下,远山和城市早已不见了踪影,只有蓝蓝的天,空空如也。尽管天街上的道路很平,台阶很宽,周围也有围栏,我还是不敢走到悬崖边上,不敢去看远方。站在山顶,或许仅仅是为了一种体验,但高处不胜寒,因其境过清,不可久居,乃记之而去。

  生活亦如此。

  人的追求无止境,人的成功有不同的含义,没有一个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圭臬,不同的职业,不同的阶段,都有其存在的价值和意义,只要你足够的努力,发挥你的潜能,平凡的路上依然有快乐的人生,平凡的人儿知足常乐!


附:新书简介

                       《平凡之路》内容简介

  本书包含三部分内容:律师之路,经典案例和执业心得。

  第一部分,作者以自传的方式,真实记录了自己从大学毕业后进入社会的工作历程。八年的教师经历,有体制内的潜规则,有强加的“爱情”,有为了养家糊口的外出打工,尽管艰辛,但作者并没有沉沦,也未甘于平庸,他一直在奋斗。为了实现法律梦,头悬梁锥刺骨考取法律硕士,他没有独自出关求学,而是拖家带口读了三年研究生。老婆为了供养两个学生,顽强地工作,其任劳任怨的吃苦精神,值得每一个家庭学习。作者也很勤奋,在研究生期间考过司法考试,出了一本法学专著。毕业后去北京找工作,历尽磨难,先给一个严苛的女老板做律师助理,执业后彷徨徘徊,几经摸索,凭着自己的诚信、认真和负责任的专业精神,获得了越来越多客户的青睐,事业逐渐小有成就。后又转战上海,成为国内大所的高级合伙人。

  第二部分,作者选取几个典型案例,包括成名之作的行政诉讼,颇有故事的婚姻纠纷,名人著作权之争,外国人的学校之争,还有众多的败诉案件。从这里,你会在轻松的阅读中,在作者的娓娓道来中,深切地感受律师在办理案件过程中的酸甜苦辣,困惑和抗争,以及作者为法治中国的呐喊。

  第三部分,是作者的执业心得十四条,可以说条条都是泣血心声。没有泛泛的说教,只有身临其境的感受,没有人云亦云的教条,只有独创的干货。对于初入律师界的年轻律师来说,无异于清晨甘露,心田得以滋润,只能大呼解渴和过瘾,是值得珍藏的锦囊妙计。

  一个看似不适合做律师的人,是如何坚持了十二年,又能够怡然自得?一个最初不愿意做律师,又被迫选择律师道路的人,如何获得客户的信任和赞许?一个从农村出发,是如何一步一步走向大都市,成为亚太第一大所的股权高级合伙人?

  或许书中能够找到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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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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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刚,法律硕士,现任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股权高级合伙人。民革会员。上海交通大学和华东政法大学硕士生导师。
  专业领域,诉讼: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股权纠纷等,行政诉讼;非诉:公司法律顾问、并购与重组、挂牌上市、信托融资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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