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合同|承揽合同中关于定作物交付的认定及质量异议处理的审查要点

免费 刘建军 时长/课时:8分钟/0.18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9,319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7a2a8c15086246fae06352862921fb35.png

《民法典》第七百八十条规定:“承揽人完成工作的,应当向定作人交付工作成果,并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定作人应当验收该工作成果。”承揽人的工作成果交付义务,就是移交完成的工作成果,但需要注意这里的“交付”并不是所有权意义上的“交付”,而且,承揽人还负有“提交必要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的从给付义务,以使债权人的给付利益能够获得最大的满足。

同时,《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一条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合理选择请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该规定在司法实务中尤其需要注意,这就是法理上的“瑕疵担保义务”,规定相对简单,无法涵盖实践中的问题,因而在法律适用上存在不少的问题。

第一,承揽人交付定作物及定作人受领定作物的审查要点

其一,审查承揽人是否按时交付。代理人需审查双方约定的交付时间。根据工作成果的性质,无需交付定作人的,承揽人完成工作时即为交付之日。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承揽人承担,交付之后由定作人承担。承揽人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工作,构成履行迟延。在此,需要指出的是,由于承揽人履行迟延,致使定作人产生替代给付的费用、造成可得利益损失的,定作人即使不解除合同,也有权要求承揽人赔偿损失。若定作人在受领时对迟延并无异议,则不能据此主张减少报酬、解除合同或赔偿损失等。

其二,审查定作人是否及时受领及其验收。工作完成后,承揽人按照约定交付工作成果而定作人迟延受领的,由定作人承担迟延受领期间工作成果毁损灭失的风险。定作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工作成果的,承揽人可以催告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进行检验。定作人超过合理期限受领工作成果且未支付报酬或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可以提存、留置或拒绝交付工作成果,并要求定作人支付报酬、保管费等费用,以及要求定作人承担违约责任。

对承揽人完成并交付的工作成果,定作人应及时检验,《民法典》虽然规定了定作人验收义务,但是未规定验收的程序及其相应的法律后果。但值得注意的是验收义务属于不真正义务,定作人怠于验收,并不是向承揽人承担责任,而是自己承受不利益。实践中存在以下定作人怠于验收的情形:定作人怠于验收,使用标的物后,以未经验收为由拒付报酬;验收涉及第三方,定作人怠于验收,拒付报酬;定作人拒绝受领标的物并拒绝验收,拒付报酬。

第二,定作物质量问题的审查要点。

其一,质量标准。根据《民法典》第511条第1项规定,合同中有约定的按约定,若无约定则根据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仍不能确定的,则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判断;还不能确定的,则根据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判断。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仅应在质量上符合要求,也应保证在权利上没有瑕疵。

其二,检验期限。当事人约定检验期限的,定作人应当在检验期限内将工作成果的质量或数量问题通知承揽人。定作人收到货物后超过约定的检验期限怠于向承揽人提出质量异议的,应视为定作物符合合同约定。当事人没有约定检验期间的,定作人应当在发现或者应当发现工作数量或者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合理期间内通知承揽人。定作人在合理期间内未通知或自收到工作成果之日起两年内未通知承揽人的,视为工作成果或者质量符合约定,但对工作成果有质量保证期的,适用质量保证期的约定。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如承揽人对交付的工作成果明知或应当知道不符合质量要求时,定作人的异议期间不受上述检验期限的限制。

其三,造成质量问题的原因。如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系因定作人的指示或其提供的原材料所致,则承揽人无需承担瑕疵责任。如承揽人明知上述情形而不告知定作人,则仍应承担瑕疵责任。如果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是由于定作人与承揽人共同造成的,承揽人仍应负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责任。如果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图纸与技术要求等均无问题,而承揽人没有按照定作人指定的材料加工,或将定作人提供的材料偷换,或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技术要求、技术条件和图纸进行工作,违反规定的技术规程等,提交的工作成果不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通常效用,则应认定由承揽人承担瑕疵履行的责任。

其四,定作物质量鉴定。首先,应审查定作人是否对定作物存在质量问题提出初步证据,以及定作人提出质量异议是否在合理期限内。其次,应当审查定作物的质量问题是否属于隐蔽瑕疵。即应当审查根据承揽合同约定的安装、调试、验收等环节能否判断定作物存在有质量问题及问题产生原因、责任主体,是否存在专业性较强而只能通过专业机构鉴定质量问题。再次,法院应当征询双方当事人意见,是否愿意委托鉴定,如当事人同意鉴定,应当释明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提出鉴定申请,并在指定期限内预交鉴定费,否则应当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最后,鉴定的结论应当由双方当事人发表质证意见,必要时由鉴定机构到庭对双方提出的问题进行说明。

第三,承揽人责任(违约责任)承担的方式。根据《民法典》第781条规定以及结合承揽合同的法律特点,需要特别说明以下两点:(1)修理、重作。修理、重作应优先于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救济措施适用。工作成果不符合要求时,原则上定作人应先确定一定期限要求承揽人修理,在承揽人拒绝修理或迟延修理前,定作人不能寻求其他救济手段。为修理支出的必要费用由承揽人承担。在承揽人未在合理期限内再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工作成果时,定作人可以选择自行或请第三人修理、重作,由此产生的必要费用则应由承揽人承担。(2)减少报酬。根据《民法典》第781条规定,在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存在质量瑕疵时,定作人可以要求减少报酬。

首发:微信公众号“秋水长天居士的小窝”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刘建军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刘建军
  • 文章172
  • 读者41w
  • 关注34
  • 点赞321

  北京金诚同达(西安)律师事务所 律师

  着力于民商事务纠纷处理,尤其专注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业务地办理与研究,以及围绕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产生的公司治理,合同起草、审查与管理,劳动人事,人身损害等纠纷的处理,也积累了不少经验。擅长于理论联系实际,将民商法理论钻研与司法实务相结合,不断提升自身的办案能力与品质。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1)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合同|承揽合同中关于定作物交付的认定及质量异议处理的审查要点

消费:27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合同|承揽合同中关于定作物交付的认定及质量异议处理的审查要点

消费:27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