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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毛发吸毒检测:对头发之外的毛发吸毒检测,并予以处罚,是否适当?

免费 王红兵 时长/课时:7分钟/0.16课时 1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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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僧被人举报吸毒,警方依法传唤至办案单位,对其尿液检测,检测结果呈阴性;要对唐僧做毛发检测,警方犯了愁,因为唐僧是和尚,没有头发。经请示,警方剪取了唐僧阴毛送检,检测结果为甲基苯丙胺呈阳性,唐僧辩解说出家人不吸毒,肯定是你们搞错了。警方还是依据毛发吸毒检测报告认定唐僧吸毒,对其拘留十五日。

唐僧不服拘留处罚决定书,申请行政复议。唐僧能复议成功,撤销警方拘留处罚决定书吗?

对上述案例,我们要思考几个问题,第一个问题是警方能否在唐僧零口供情况下,依据毛发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吸毒检测报告认定唐僧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第二个问题是毛发吸毒检测中的毛发是否包括阴毛:第三个问题是如果毛发吸毒检测中的毛发包括阴毛,警方依据阴毛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吸毒检测报告认定唐僧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是否证据确凿?

我们先讨论第一个问题:警方能否在唐僧零口供情况下,依据毛发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吸毒检测报告认定唐僧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对没有本人陈述,但其他证据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可以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但是,只有本人陈述,没有其他证据证明的,不能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

依据该规定,就本案而言,唐僧是零口供。其他证据,也只有毛发检测报告能够证明唐僧摄入过甲基苯丙胺。该检测报告能否定案?

公安部2015年5月12日对江苏省公安厅《关于以人体生物样本实验室检测结论作为认定吸毒违法行为直接证据的请示》有个批复,该批复内容:1、甲基苯丙胺没有作为药品上市,通过实验室检测特定目标物认定吸食甲基苯丙胺是科学的、可行的;2、排除被检测人员服用相关药物(如司来吉兰)的前提下,方可认定其摄入甲基苯丙胺;3、实验室检测结果只能确认被检测人体内摄入了毒品,其主动吸食行为是否成立,还应当结合实际查处情况,排除诱骗、强迫等被动摄入现象。

依据该批复,在排除唐僧服用有关在体内可以转化为甲基苯丙胺的药物的前提下,排除唐僧被诱骗、强迫等被动摄入毒品的情况下,可以认定唐僧吸食了甲基苯丙胺。

接下来,我们讨论第二个问题:毛发吸毒检测中的毛发是否包括阴毛?

有一种观点认为,毛发吸毒检测中的毛发既包括头发,也包括身体其他毛发,比如眉毛、鼻毛、腋毛、阴毛、体毛。

笔者认为:我们要看法律是如何规定毛发吸毒检测的。《吸毒检测程序规定》第六条规定吸毒检测的检测样本为采集的被检测人员的尿液、血液、唾液或者毛发等生物样本。该规定没有对毛发的范围作出具体明确规定。但是,《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第二条规定,本规范所称毛发样本检测,是指运用科学技术手段对涉嫌吸毒人员的毛发样本(头发)进行检测,为公安机关认定吸毒行为提供科学依据的活动。该规定明确规定毛发吸毒检测仅限于头发样本。故笔者认为,公安机关对涉嫌吸毒人员头发之外的毛发进行吸毒检测,并依据相应吸毒检测结果认定涉嫌吸毒人员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我们继续讨论第三个问题:如果毛发吸毒检测中的毛发包括阴毛,警方依据阴毛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的毛发吸毒检测报告认定唐僧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是否证据确凿?

笔者认为该处罚证据不符合证据确凿原则,理由是:

1、人体头发生长速度和阴毛生长速度是明显不同的

根据统计,人体的头发生长速度是0.8厘米-1.0厘米/月。人体阴毛生长速度远远低于头发生长速度。

《涉毒人员毛发样本检测规范》规定,距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头发检出毒品成分,且含量不低于阈值的,为呈阳性,表明头发提取之日前六个月被检测人摄入过毒品。

那么,剪取阴毛,也是发根端3厘米以内的阴毛,检出了毒品成分,且含量不低于阈值,能否认定呈阳性,表明阴毛提取之日前六个月内摄入过毒品?显然不能,因为阴毛的生长速度远远低于头发生长速度。也许三厘米的阴毛生长时间可以长达一年,甚至数年。至少,没有法律规定支撑这个结论。

2、六个月追溯时效限制了其他毛发吸毒检测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依据该条规定,吸毒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应当处罚。

对阴毛做吸毒检测,检测结果呈阳性,则怎么判断该吸毒行为是阴毛提取之日前六个月内吸食的?如上所述显然不能,既然不能证明,则不能认定唐僧在阴毛提取之日前六个月内摄入过甲基苯丙胺,从而不能对唐僧作出吸毒治安处罚。

最后,也不能说对头发之外的毛发做吸毒检测没有任何价值。当前,部分地区开始对公务员队伍、娱乐场所服务人员、从事公共交通服务的司机群体等人群进行毛发吸毒检测筛查。对于个别光头佬,笔者认为可以提取头发之外的毛发进行吸毒检测。如果检测结果呈毒品阳性,则可以将该被检测人剔除出相应的队伍或者群体,但不能对其吸毒治安处罚,并将其吸毒记录输入公安禁毒系统全国吸毒人员数据库。

综上所述,对唐僧的阴毛进行吸毒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认定唐僧吸毒并予以相应处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且证据不足,但不影响在特定人群中筛查有吸毒史的人,纯净特定人群。

首发:微信公众号“王红兵毒辩律师”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王红兵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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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红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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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 合伙人律师

  社会职务丨广州市律师协会普通犯罪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丨毒品犯罪辩护

  执业19年,至今办理了100多起毒品犯罪案件,发表近200篇原创毒辩文章,著有《毒品案件技术辩护》一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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