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问题
已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待遇,用人单位是否可以终止劳动关系?
结论
1、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但未能享受养老待遇,不论是否因用人单位的原因,用人单位均可终止劳动关系,且无需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劳动者因用人单位原因未能享受养老待遇,用人单位则需补缴相关费用,不能补缴的则需补偿劳动者相应的损失。(注:相关费用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北京地区案例梳理
1.王某某与北京家乐福商业有限公司某分店劳动争议二审案——非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待遇
案例要旨: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王某某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即不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双方之间的劳动合同自然终止。王某某在职期间,家乐福公司为其缴纳了社会保险,现并无证据证明王某某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系家乐福公司导致,王某某主张家乐福公司继续履行劳动关系直至其缴满15年社保依据不足,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并无不当。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22)京03民终9611号
2.李某某与中都保安服务(北京)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案——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待遇
案例要旨:李某某自2014年8月18日入职中都保安公司,于2021年7月14日年满60周岁,根据相关规定,双方的劳动合同于2021年7月14日终止。李某某与保安公司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况不属于法律规定应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的情形。李某某关于支付2014年8月18日至2021年9月6日期间未缴纳社会保险补偿金的主张缺少依据,一审法院不予支持,如存在欠缴的情形,李某某可向社保经办机构主张由保安公司补交。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22)京03民终6841号
3.王某某与北京市保安服务总公司通州分公司劳动争议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案——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待遇
案例要旨:劳动者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属于未缴社保但因已达退休年龄又无法补缴的情况。本院经审查认为,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为农民合同制职工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因用人单位原因未缴纳养老、失业保险费而致使农民合同制职工不能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和失业保险一次性生活补助费的,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予以补偿。
审理法院: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来源:(2022)京民申4240号
4.北京丰泽清洁技术有限公司与杨某某劳动争议二审案——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者未能享受养老待遇
案例要旨:杨某某于1968年2月22日出生,故其于2018年2月22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双方劳动关系终止。杨某某系农业户籍,北京丰泽公司未给其缴纳2011年5月至2011年6月30日期间的社会保险,应承担未缴养老保险的赔偿责任。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22)京03民终4710号
5.万某与北京华墨溢彩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劳动争议二审案——相关费用的请求不属于劳动争议的受案范围
案例要旨:用人单位未给劳动者及时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通过其他渠道自行缴纳保险费后,要求用人单位据此支付费用的,不属于人民法院的劳动争议受理范围。本案中,万某在华墨溢彩公司处工作期间,自行缴纳了社会保险费,现万某以华墨溢彩公司未缴纳社保为由要求华墨溢彩公司赔偿经济损失,不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审理法院:北京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2022)京03民终161号
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16条规定: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3.《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第八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4.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4419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6〕69号)中称:我国现行退休年龄是企业职工男60周岁、女干部55周岁、女工人50周岁。《劳动合同法》第44条规定,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21条规定,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按照《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劳动者只要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无论其是否享受养老保险待遇,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女工人年满50周岁仍继续就业的,不属劳动关系,也就难以享受职业培训和鉴定补贴。
5.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6979号建议的答复(人社建字〔2019〕37号)中称: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考虑是: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再符合劳动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即不具备建立劳动关系的条件,劳动合同自然终止。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与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而未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劳动者终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可能将不得不一直与该劳动者保持劳动关系,直到劳动者死亡或用人单位注销。这对用人单位有失公平。为此,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六项关于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劳动合同终止的授权,2008年9月公布施行的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明确,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对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者,愿意继续工作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关系可以按劳务关系处理,依据民事法律关系调整双方的权利义务。
作者:仇少明、孙家薇
首发:微信公众号“隆安劳动法实务”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隆安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上海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仲裁委员会仲裁员、铜陵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学硕士
仇律师执业近20年,长期为众多世界知名跨国公司、国企以及众多民营企业提供商业法律服务,执业领域涵盖事务处理战略咨询、民商事争议解决(诉讼、仲裁)、危机管理、企业法律顾问、海外直接投资(ODI)与合规、经济犯罪控告与辩护等,处理过大量的案件,尤其擅长疑难复杂商事争议解决(诉讼证据挖掘、战略规划、策略制定与战术实施),具有高超的商业谈判与问题解决技能,深受企业的欢迎和好评。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