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实务丨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实务研究

免费 郭慧民 时长/课时:7分钟/0.16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1,005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关联交易(Connected transaction)是指有关联关系的关联方之间的交易。对于企业而言,关联交易是一把双刃剑:一方面,通过关联交易,企业可以快速实现资源重整、节约交易成本、扩大规模经济效益等目的,另一方面,关联交易也有可能被拥有控制力或重大影响力的主体利用,从而导致公司、股东或债权人利益受损,引发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

一、基本概念

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是指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利用关联关系进行关联交易时,没有依法进行披露、经过法定程序等,损害公司利益,应承担赔偿责任。

司法实践中,关联交易的认定标准主要有:

(1)以控制力作为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2017)最高法民终416号】

(2)以重大影响力作为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2013)鄂民二终字第00084号】

(3)以亲属关系作为关联关系的认定标准【(2019)最高法民终496号】

二、诉讼要点

原告:公司。

例外情形:由股东提起诉讼,并由公司作为第三人【股东代表诉讼】。

(1)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在起诉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请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股东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派生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顺序:通过监事会或监事提起诉讼维权 → 股东直接起诉。

(2)当监事实施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利益时,股东在起诉前,应当先以书面形式请求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以公司名义提起诉讼,董事会或者不设董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执行董事拒绝提起诉讼或者自收到请求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提起诉讼的,股东才能以自己名义提起派生诉讼;

股东代表诉讼的前置程序顺序:通过董事会或董事提起诉讼维权 → 股东直接起诉。

被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第三人:受有损失的公司股东。

管辖:存在如下情形:

1.应当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即原告就被告原则。

2.应当由公司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3.应当按照《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由侵权行为地或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诉讼时效:适用一般诉讼时效,即三年。

诉讼请求:(1)请求确认被告存在利用关联关系损害公司合法利益的行为;(2)请求被告对公司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3)请求被告赔偿××损失及相应利息;(4)请求确认双方签订的《××合同》无效;(5)其他请求事项。

构成要件:(1)交易的双方具有关联关系,构成关联交易;(2)进行关联交易之时的目的是为了牟取私利;(3)关联交易行为损害了公司的合法利益。(4)该关联交易给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明显可能发生的损失,且公司的实际损失金额可以确定。

三、典型案例

案情概要

2015年5月12日,A公司注册成立,甲、乙为公司股东,持股比例分别为40%、30%。

2015年5月26日,B公司注册成立,甲、乙任公司董事。次年,B公司聘任乙为销售部长(兼),甲为总经理,负责管理公司的生产经营工作。

2016年至2021年5月期间,A公司与B公司共签订采购合同近210份,总额约为1.5亿元。

2021年6月30日,B公司专项调查工作组发现以下问题:1.甲、乙是A公司的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2.B公司与A公司交易金额大,自2016年至2021年期间,B公司从A公司采购量占其总采购量的66%。A公司不具备协作和加工能力,实质上为贸易公司,B转给A公司所有采购件均转包外部协作单位完成。3.与A公司产品交易价格比市场价超出5%到16%不等。4.与A公司的交易未经公司内部及股东会审批。

争议焦点

1、B公司与A公司之间的采购行为是否属于关联交易?

2、案涉关联交易是否损害了B公司的利益?

法院裁判

首先,甲、乙兼任A公司的股东和B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两家公司之间存在采购合同关系。二者之间的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其次,本案甲、乙作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披露义务,违反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忠诚义务。案涉诉讼双方均认可交易模式为A公司采购加工定制产品后,转售给B公司。实际上,B公司通过A公司采购产品增设了不必要的环节和增加了采购成本,损害了B公司利益。

再次,关联交易的发生及变化与甲、乙任职期间及职务变化存在同步性,损害结果发生与关联交易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最终,法院判决甲、乙向B公司赔偿损失7064480.35元。

四、律师建议

当前,我国《公司法》并非完全否定所有的关联交易行为,只有在关联交易是非公允的并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下才为法律所严格禁止。而认定关联交易行为是否损害公司利益,则需要结合该交易的程序、关联方交易时的主观目的、交易所涉合同的具体内容及履行情况、关联交易是否给公司利益造成实际损失等诸多因素予以综合评判。为避免造成日后产生纠纷并涉诉,在进行关联交易时,应至少满足以下条件:交易信息得到充分披露、关联交易的程序合法、关联交易的对价公允。

作者:郭慧民、陈鹏鹏,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首发:微信公众号“镑可股权”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郭慧民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郭慧民
  • 文章124
  • 读者34w
  • 关注13
  • 点赞234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 高级合伙人律师,盈科(厦门)合规法律事务部 主任,盈科(厦门)股权研究中心秘书处负责人、 股权研究中心研究员,慧之法团队创始人

  Email:vipghm@pku.org.cn

  教育经历:本科毕业于北京大学,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后进修于中 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刑事法律研修班、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诉讼 法学方向)、盈科全国刑事辩护高级研修班、盈科律师事务所民商诉讼高级 研修班;获得并购交易师(中级)资格。

  专业领域:诉讼、股权、法律风险与合规管理法律事务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实务丨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实务研究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6课时/7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实务丨公司关联交易损害责任纠纷实务研究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6课时/7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