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交叉询问是控辩双方都会使用的技巧,下面就这个问题说点个人体会:
一、要明确交叉询问的目的。控辩双方进行交叉询问目的都是为了找到论辩点,但各自的角度和思路是不一样的。控方是有罪推定思维,辩方是无罪推定思维。两种思维方式,通过诉讼程序中的交叉询问暴露案件的事实真相。
二、交叉询问是从提出问题开始的。没有问题就没有询问,所以能发现案件中的问题,就有很好的询问,这种机会对控辩双方都是平等的。不是哪一方询问技能高,哪一方就能赢得主动、蠃得询问的精彩。
三、交叉询问是对案件证据的质疑。开庭审理案件是以法官为中心,是以审查证据为中心。控辩双方对证据的质疑是庭审的重点。出庭公诉人负有举证责任。公诉人在法庭上出示的证据要接受辩护人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质证,这时控辩双方的询问是围绕证据是否真实合法进行的,是对证据的全面评价,这种评价是法官对证据裁判的数据。
四、交叉询问是引导不是诱导。交叉询问不论那一方只能引导不能诱导。“引导”是告诉当事人回答问题的方问,“诱导”是诱使当事人按询问者设计好的圈套回答问题。在法庭上是禁止诱导性发问的。
五、交叉询问要后发致人。交叉询问中的先后次序渉及询问者对时机的把握。先询问者暴露了问题所在,这对后询者有利。后询问者可以对问题进行破解式的发问,让询问处于主动,处于后发致人的态势。
六、交叉询问是心理战。进行交叉询问要善于洞察被询问者的心态。以适时提出问题,攻破他的心理防线,让他不知所措,跟着询问者的思路走。让询问者可以随心所欲,让对方防不胜防。
汤忠赞2021年8月4日于井冈山市茨萍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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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出生,江西余干县人,一九五五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资深律师,一九八一年开始执业。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为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曾任江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聘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师范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曾评聘为国家一级律师,承办诉讼案件计900余件,其中刑案约600余件。先后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计100余家。
专著有《智慧和勇气》、《梅花卧青松》、《律师方法论》、《选择》、《唯有源头活水来》以及《律师学习三百题》、《律师实务全集》(副主编)等。撰写并被杂志报刊刊载的论文30余篇,撰写有关律师业务的文章计30万字,诗词300余首。汤忠赞律师对论证文、论辩艺术、口才技巧颇有研究,并收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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