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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刑事诉讼中交叉询问理论问题,我最近在网上学到了许多,也引起了我对交叉询问的深刻思考。下面我就交叉询问实务中的几个问题,谈点个人体会:
一、交叉询问的核心是求“质”。交叉询问的刑事诉讼制度源于英美法系,其核心是通过控辩双方对出庭证人、鉴定人员、刑侦人员、被告人进行交叉询问,查明案件事实,防止冤假错案,确保无罪的人不受惩罚。交叉询问的顺序一般是主询问——反询问——再主询问——再反询问。交叉询问的规律是正反对抗,正反质疑。“质”是询问的核心,求到真“质”,是交叉询问成功标志。
二、选择好辩方证人。辩方证人可能有若干人,选择出庭作证的证人要慎之又慎,要选择那些人品好、心里素质好,能坚持实事求是的证人出庭;证人出庭前,律师要与他们进行交谈,阐明有关法律和证人出庭作证的权利义务,确保证人出庭的最佳效果。
三、要打好“第一炮”。交叉询问是控辩双方智慧较量,打好第一炮是赢得全局的关键。最佳第一炮应该设定一些条件,主要是:交叉询问点可以影响全局,是询问点中最亮丽的问题,发问者利用这些问题,达到控场效果,达到不被击败的要求。第一炮打响了,接下来的询问心理素质就会更好,更轻松,就会赢得全场的好评。
四、从简单入手,迷惑对方。交叉询问点,有的外沿简单,内涵丰富。发问者可以问一些简单而有明显瑕疵的问题,从而引起对方的质疑,并从对方质疑中猎取为我使用可供攻击的问题,达到有明显抗辩效果。
五、从直接询问入手,使交叉询问多样化。出庭参与刑事诉讼的律师多数会有辩方证人出庭,辩方证人与律师有过沟通,因而可以在法庭上对其进行直接询问,满足辩护人对证明事项的需要;这种情况出现后,按照庭审规则,控方会对辩方证人进行询问,辩方证人回答控方的询问后,会必然出现问题的裂缝或者裂变,有了裂缝和裂变后,询问的花絮就会很多,询问就会很热闹,案件的事实真相就会在热闹中浮出水面,双方的求质目的就能做到各有所获。
六、用工匠精神创新询问话题。法庭询问依赖的心理本能,而不是对该心理规则的真正理解;因此在法庭询问时,要恰当地运用人性规律,对人的形象进行定格,对人的情感进行优化引导,使被询问人无法不说出真话,这样就能创新询问话题,从不同角度敲开事实之门。这是询问者的智慧和责任担当。
汤忠赞 2020年4月12日于南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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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出生,江西余干县人,一九五五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资深律师,一九八一年开始执业。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为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曾任江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聘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师范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曾评聘为国家一级律师,承办诉讼案件计900余件,其中刑案约600余件。先后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计100余家。
专著有《智慧和勇气》、《梅花卧青松》、《律师方法论》、《选择》、《唯有源头活水来》以及《律师学习三百题》、《律师实务全集》(副主编)等。撰写并被杂志报刊刊载的论文30余篇,撰写有关律师业务的文章计30万字,诗词300余首。汤忠赞律师对论证文、论辩艺术、口才技巧颇有研究,并收获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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