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房屋满五年带阳光房”、“赠送16平方米自建房”……这样的房子,在房价高企的城市,总是对买房人有着莫名的吸引力。
在买房人看来,房屋自建的部分不算在房本面积当中,“买到就是赚到”。
中介也乐意接收这样的房源,因为好卖。
买卖双方似乎都忽略了自建背后的违建实质以及拆除、法律风险,反而认为房子带违建是一种优势和卖点。
情况真的是这样吗?
北京住建委的官方微博“安居北京”发布了文章,表示有违建的房子不能卖,并且查处了一批违规中介。
实践中,如果房子有违建,在房产交易中心对“违建”已经有备案的情况下,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
如果已经办理了过户,城管也是可以要求拆除违建的!!
···
如果签订的二手房买卖合同,因为有违建无法办理过户,还能继续履行吗,如何履行?能否主张合同无效或要求解除合同?我们通过案例来看一下。
一房屋附有违法建筑,不一定为无效合同
案例 1
张三与李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购买李四的一幢花园住宅,总价5600万元,后因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房地产交易中心不予办理过户登记。
张三向法院起诉要求李四拆除房屋上的违法建筑以办理过户手续,并支付相应的违约金。
李四反诉要求确认合同无效。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不存在我国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应属有效,判决李四将房屋交付张三,在李四将房屋恢复原状且行政机关撤销产权转移限制后,由李四协助张三办理房屋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并向张三支付逾期交房违约金等,同时驳回李四要求确认合同无效的反诉请求。
违建、抵押、查封等属于合同履行中的客观障碍,履行上的障碍不等于合同无效。
本案中,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虽然房屋存在违法建筑而导致过户限制,但只要将违法建筑拆除、将房屋恢复原状,合同履行的障碍即可以消除,买卖合同就可以继续履行,并不影响合同效力。
二房屋附有违法建筑,合同不一定解除
案例 2
张三与李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购买李四一套房屋。合同签订后,房屋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该房屋附有违法建筑的认定书,在拆除违法建筑前,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相关房地产登记。
张三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判令解除买卖合同,李四返还购房款215万元。诉讼中,李四拆除了相关违法建筑。
法院经审理后,判决驳回张三的诉讼请求。
法院认为: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系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内容合法有效,双方均应严格遵照履行。虽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房屋因附有违法建筑而被行政管理部门限制办理过户手续,但相关违建已被拆除,已符合过户条件,张三的诉讼请求于法无据。
合同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两种情况。
张三与李四并未约定如果房屋附有违法建筑无法过户,一方可以解除合同,故本案不符合约定解除条件。
李四已拆除了相关违法建筑,买卖合同可以继续履行,故本案也不符合《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关法定解除的规定。
由此可见,此类房屋买卖合同是否能够解除,还是要看双方具体的约定,以及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法定条件,仅凭附有违法建筑而被限制交易,不能说明合同就一定可以解除。
案例 3
张三与李四签订房屋买卖合同,约定张三购买李四一套位于一楼的房屋。
后因该房屋登记附有违法建筑无法办理过户,双方再次达成协议,由李四负责拆除天井内违法建筑,待房屋完成过户后再将天井恢复原样。
违法建筑拆除后,张三以李四故意隐瞒房屋登记附有违法建筑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解除合同,李四向其返还房款及利息,并支付违约金、律师费等。
法院认为:现双方约定完成过户后再将违法建筑恢复原样,该约定因违反法律规定无法继续履行,故张三要求解除合同,法院予以支持。因双方对合同的解除均负有过错,故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判决合同解除,并驳回张三其他诉求。
本案双方约定继续履行合同的前提之一,是完成过户后再恢复违法建筑,该约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客观上无法继续履行。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请求履行,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故法院判决解除合同。
三合同双方当事人是否要承担违约责任
从以上案例可以看出:附违法建筑房屋的买卖合同,不论其效力如何,是否可以解除,对于房屋无法在约定的期限内完成过户的,或者对守约方造成了其他损失,有过错的一方仍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结论:二手房遇到违章建筑,一般是能够继续履行的,把“违建”消除了就可以了。
不过,房屋买卖作为普通人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买房人在签约、付款前应尽到审慎的注意义务,做好产调,确定房屋不存在限制交易的情形。
毕竟,不管最后认定为谁违约,是否承担违约责任,受到时间损失的人,首先是买房人。
如果再赶上一波房价上涨行情,那不可控因素就更多了。
来源:微信公众号“苏霞房地产律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资深房地产律师
北京市君永律师事务所房地产业务部 主任
北京律协 房地产与建设工程委员会委员
代理业主、开发商涉房、涉工程量类案件300+,案件完全执行率80%以上
撰写购房、租赁、代持等各种协议1000+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