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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脉络
一、资金
二、不动产
三、动产
四、知识产权
五、股权或其他收益权
六、特殊资质
七、可依法撤销或无效处分行为
八、共有人查询
九、悬赏公告
资金(壹)
1 存款
线索来源:
1、申请法院向人民银行账户管理中心查询债务人在银行的开户信息;
2、申请法院向工商、税务、海关等行政部门查询相关账号信息;
3、申请法院向为债务人提供会计、审计、评估等服务的中介机构调取工作底稿,查询是否存在银行账号;
4、申请法院向与债务人发生经济业务往来的企业、个人调取账号信息,如供应商、供水、供暖、供电公司、物业公司等;
5、通过银行贷前材料查找债务人账号,包括债务人提供的流水凭证、票据、合同、收据等材料。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冻结上述账户,扣划资金。
2 工资、离退休金
线索来源:
通过贷款资料或者债务人干系人了解债务人工作单位信息及收入来源。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向债务人单位发送协助执行通知书,由其协助扣留或提取该笔收入,需要注意的是需要为债务人留存必要的生活费用。
3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线索来源:
1、申请法院调取债务人存款,核实是否有银行承兑汇票,核查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2、核查债务人上下游客户因业务往来是否发生过银行承兑汇票。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法院将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法院即可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4 信用证开证保证金
线索来源:
申请法院向银行查询债务人信用证开立情况,核查信用证开证保证金账户存款。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
对于确系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的,此时不能采取扣划措施;如果开证银行履行了对外支付义务,根据该银行的申请,人民法院需立即解除对信用证开证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如果申请开证人提供的开证保证金是外汇,当事人又举证证明信用证的受益人提供的单据与信用证条款相符时,人民法院需立即解除冻结措施。
如果银行因信用证无效、过期,或者因单证不符而拒付信用证款项并且免除了对外支付义务,以及在正常付出了信用证款项并从信用证开证保证金中扣除相应款额后尚有剩余,即在信用证开证保证金账户存款已丧失保证金功能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5 结算担保金
线索来源:
相应期货交易所网站查询会员信息,在确定会员身份后,申请法院向期货交易所查询结算担保金账户。
处置盘活思路:
如债务人为实行会员分级结算制度的期货交易所结算会员,债权人不能请求冻结、划拨期货交易所向其结算会员依法收取的结算担保金,但是有证据证明结算会员在结算担保金专用账户中有超过交易所要求的结算担保金数额部分的,结算会员在人民法院指定的合理期限内不能提出相反证据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冻结、划拨超出部分的资金。
6 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线索来源:
1、通过债务人财报或债务人干系人了解债务人证券投资情况;
2、申请法院向相应证券公司查询证券交易结算资金。
处置盘活思路:
向法院申请冻结、扣划债务人在证券公司开设的资金账户中的资金。
7 其他保证金
线索来源:
通过审查债务人财报、审计报告、业务往来等文件查询是否存在对外预存保证金的情形,如融资保证金、质保金等。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冻结相应保证金账户,待保证金担保属性消失后或者调查发现保证金账户是否有其他资金来往而失去保证金功能,进而扣划保证金。
8 出口退税
线索来源:
1、申请法院调取债务人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等材料,核查债务人是否有出口退税收入;
2、申请法院在国税局出口退税部门调取债务人出口退税情况,及出口退税账户。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冻结、扣划债务人的出口退税专用账户。
9 支付宝、微信等电子账户
线索来源:
1、通过债务人业务经营信息及干系人处了解债务人名下的淘宝网店信息、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等电子账户。
2、申请法院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支付宝账户、微信支付账户。
处置盘活思路:
申请法院冻结债务人支付宝、微信等电子账户,关闭“余额支付”和“提现”功能,划扣资金。
(未完待续)
来源:微信公众号“析法札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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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法院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采取冻结措施,但不得扣划。如果金融机构已对汇票承兑或者已对外付款,根据金融机构的申请,法院将解除对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相应部分的冻结措施。在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已丧失保证金功能时,法院即可依法采取扣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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