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按照《民法典》第383条关于普通担保的规定,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也无效。最高额保证所担保的是一定期间内连续发生的多笔主债务,如果其中一份主合同无效,是否最高额保证合同也无效?保证人因此不承担保证责任?
一、最高额保证方式担保的某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无效,保证人应对债务人承担的责任负连带保证责任。
对于主合同无效后担保合同的效力问题,最高额担保与普通担保存在一定的差异。
最高额担保的担保人不因部分主合同无效而主张免除担保责任,仍需对主债务无效后产生的相关债务承担担保责任,且不论担保人对于主债务无效是否存在过错。
普通担保的主合同无效后,担保合同无效,担保人根据自身相应的过错程度对主债权的无效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在担保人对主合同无效不存在过错时,担保人免除担保责任。
最高额保证较之普通保证最大的区别就在于其与主债务的关系具有更强的独立性。最高额保证通常是为将来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其中某一笔交易的效力并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保证人仍需对无效后债务人需承担的责任承担担保责任。
二、典型案例
案号:最高人民法院(2007)民二终字第36号。
(《风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分行、河北宝硕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担保合同纠纷案》,载《最高人民法院公报》2008年第2期(总第136期))
【裁判观点】
《担保法》第14条规定:“保证人与债权人可以就单个主合同分别订立保证合同,也可以协议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借款合同或者某项商品交易合同订立一个保证合同。”
上述规定中的最高额保证,通常是为将来一定期间连续发生的债务提供保证,其中某一笔交易的效力并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而普通保证则因主合同无效而无效。因此,最高额保证较之普通保证最大的区别,即在于最高额保证与主债务的关系具有更强的独立性。
最高额保证人的责任是在订立合同时确立的,通过最高额保证期间和最高限额限定保证责任,即只要是发生在最高额保证期间内、不超过最高限额的债务余额,最高额保证人均应承担保证责任。在最高额保证的情形下,即使主债务无效,基于主债务无效而确定的债务额也要作为最高额保证计算债务余额的基数。
【笔者分析】
本文探讨的问题比较具体,法律及司法解释未明确规定。根据最高额担保的特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上述公报案例认为最高额保证担保的个别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合同无效后债务人需承担的债务仍应纳入最高额保证担保范围。该公报案例具有指导价值。
三、实务提示
最高额保证担保中,部分主合同无效不影响最高额保证合同的效力。但需要注意的是,部分主合同无效肯定影响该主合同无效后债务人承担何种责任。债务人因合同无效承担多少责任,保证人就该笔债务相应的承担多少担保责任,但最终承担的债务之和不得超过最高债权额。
(来源:微信公号“彰平 合同说”)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笔名彰平,民建会员;
曾任法官十年;
曾任某城商行法务2年;
北京凯耀律师事务所金融部主任;
邯郸仲裁委仲裁员;
河北工程大学法律硕士生兼职导师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