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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100条|停工留薪期要注意的问题;补缴工伤保险可以省大钱!

免费 汪正楼 时长/课时:8分钟/0.18课时 1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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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用工处处存在法律风险,笔者根据法律法规与实务经验,为大家编写了《劳动用工法律风险管理100条》,从员工的录用、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除、终止、劳动争议的处理等,全方位解析用工风险,提出防范建议。

本文为第50条,社会保险。

第50条【社会保险(4)】

本条继续介绍工伤保险的问题,讨论两个问题,一是停工留薪期,二是补缴工伤保险。

十一、停工留薪期多长时间?工资发放多少?什么时间发放?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如果这个员工实行的是固定工资制,可能没有什么争议。如果是实行计件、基本工资加提成或与绩效、业绩有关的工资制度时,有人认为未提供劳动,没有相应业绩,所以应该只发最低工资或基本工资。

这样的理解是错误的,原工资福利待遇可以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四条关于“本人工资”的规定,即以发生工伤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果工作未满12个月的,按工伤前实际月数的月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如果发生工伤前尚未满1个月,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月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较为合理;如果没有签订劳动合同,按照同岗位员工的平均工资为基数进行计算较为合理。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停工留薪工资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有人认为反正最终要与劳动者计算工伤待遇,等最后赔偿时再一并支付。这样做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十二、停工留薪期内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

我们认为停工留薪期内不得解除不是说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解除,如果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情形的,同样可以解除(过失性解除)。

也许有人会问,在停工留薪期怎么可能会严重违反规章制度呢?

还是有可能的,比如规章制度规定了请假的流程为必须要提供相应医院的休假证明,停工留薪期的确定需要相关医疗或康复机构出具休假证明,如果工伤员工拒不提供,或提供伪造的休假证明,违反规章制度的请假规定,达到次数可以界定为严重违反规章制度,这时就可以解除。

比如,员工不配合做工伤认定,不配合做伤残等级鉴定,都可能构成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比如,工伤员工也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等等。

所以,如果符合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停工留薪期内的工伤员工解除劳动合同

十三、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到期怎么办?

根据《劳动部关于逾期终止劳动合同等问题的复函》(劳部发[1994]65号)精神,劳动合同制工人因工负伤,劳动合同期限届满,而医疗尚未终结的,劳动合同期限应予以延长,直至医疗终结。

也就是在停工留薪期内劳动合同到期的,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要延长至停工留薪期满不再需要医疗时。

十四、员工故意延长停工留薪期怎么办?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这只是原则性的规定,具体以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假证明确定,也就是由定点医疗或康复机构出具休假证明。如果员工能够开出这样的证明,用人单位应当给予停工留薪期。如果员工不提供证明、开虚假证明,可以按照违反规章制度来处理。

超过12个月的要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这个没有争议。如果没有超过12个月的,双方有争议的,有些省份规定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没有这样规定的省份,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可以通过司法鉴定来确认。

十五、补缴工伤保险,哪些费用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并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滞纳金后,由工伤保险基金和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支付新发生的费用。”

按照以上规定,发生工伤时虽然没有为员工办理工伤保险,但是在事后能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的,对于新发生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可以要求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那么,哪些项目是属于新发生费用呢?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第三条规定,“《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规定的“新发生的费用”,是指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前发生工伤的职工,在参加工伤保险后新发生的费用。其中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按不同情况予以处理:

(一)因工受伤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工伤医疗费、工伤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配置费、生活护理费、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以及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

(二)因工死亡的,支付参保后新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也就是说,公司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成功后,从补缴保险后新发生的很多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比如,发生比较严重的工伤事故,治疗、康复需要很长时间,费用可能非常惊人,如果补缴成功,这些新发生的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再如,构成伤残或工亡的,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伤残津贴、参保后解除劳动合同时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符合条件的供养亲属抚恤金。这些费用可能都是以十几万、几十万,甚至上百万计算的,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所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用人单位一定要及时为员工补缴工伤保险,这样对于用人单位来说可以减少很大一部分损失。

声明:劳动争议具有一定的地域性,各地的规定或裁判口径并非完全一致,有些问题在实务中也存在争议,涉及到当地具体政策的请仔细查阅当地规定及当地高院、仲裁委的指导意见等。本公众号文章观点只作参考,切不可作为决策依据,具体问题还请咨询专业人士。谢谢。

来源:微信公众号“劳动法江湖”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汪正楼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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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正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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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千树律师事务所律师,高级合伙人

  南京市律师协会劳动与社会保障委员会委员

  擅长领域:劳动用工合规,劳动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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