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公司股东是否负有竞业禁止(限制)的义务?

免费 吴晓辉 时长/课时:7分钟/0.14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4,249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什么是竞业禁止?什么是竞业限制?

从定义上看,

·竞业禁止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大会或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属于本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竞业限制

用人单位对负有保守用人单位商业秘密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后的最长两年限制时间内到同类竞争单位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原单位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

两者的区别具体表现为:



竞业禁止

竞业限制

法律

依据

《公司法》第148条

《劳动合同法》第23、24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四)》第6条

情形

未经股东会或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为他人经营与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不得到与本单位生产或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

义务

性质

法定义务

约定义务,一般表现为竞业限制协议,劳动合同、保密协议中的竞业限制条款

约束

对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负有保密义务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

约束

期限

任职期间

任职期间及离职后特定期间(最长不超过2年)

是否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不需要

离职后需要另行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支付标准可约定,未约定的按照离职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的30%计算【以上计算标准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按照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免除的条件

经股东(大)会同意,不能约定解除

离职后,公司未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经员工催告后,仍未支付的,员工可免除;符合条件或另行约定可以解除

违法的法律

后果

违法所得收入归入公司,无法查明时可以参照所经营业务利润

按照协议的约定确定,向公司支付违约金


二、公司股东是否负有竞业禁止(限制)的义务?

股东担任公司相关职务,具有员工身份

第一,股东如果担任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负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竞业禁止义务。

第二,股东如果与公司具有劳动关系且属于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公司可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但需注意,在对股东做出竞业限制时,应明确其竞业限制期限和经济补偿金。参照《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二十四条的规定,时间不得超过二年,同时,还应按月支付经济补偿金。

股东未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不具有员工身份

如果股东未担任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则公司法并没有特别规定股东有竞业禁止义务。

那么,公司可以对股东设置竞业禁止(限制)事项吗?

//1

公司章程

在全体股东一致同意通过公司章程并在决议上签字盖章的,则视为股东同意章程所约定的竞业禁止(限制)条款,应当受此约束。

如果是通过股东会多数决形式通过的章程,则对于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其不应受章程竞业禁止(限制)条款的约束。

此外,对于章程通过后加入的股东,竞业禁止(限制)条款不应对其产生约束力,除非该股东以明示的方式表示其愿意受竞业禁止(限制)条款的约束。

//2

竞业限制协议

公司通过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要求股东遵守竞业限制条款,否则承担相应违约责任。并且,这种情况与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竞业限制不同,不受竞业限制最长期间、经济补偿金等的限制,因为双方在签订协议时是地位平等的民事主体关系,只要协议不违反合同法相关规定,股东即应受此条款的约束。

三、律师建议

01通过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为股东创设竞业禁止(限制)义务

如果股东恶意进行同业竞争,将极大降低公司的商业价值,严重损害投资人利益,故可通过在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中约定竞业禁止(限制)条款,明确股东的保证承诺义务,并约定适当的违约责任和责任承担方式,以此防范股东的同业竞争和利益输送。同时需要注意,若股东不具有员工身份,则竞业禁止(限制)义务的创设需要得到每个股东的同意,否则持反对或弃权意见的股东不受章程竞业禁止(限制)条款的约束。

02关注股东附随的竞业禁止(限制)义务

需要注意,公司股东可能对其他公司负有竞业禁止义务,也可能对原就职单位负有竞业限制义务,一旦违反,轻则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重则导致公司经营出现重大法律瑕疵和风险。所以,公司需要认真细致进行调查,确保股东未违反竞业禁止业务。

03可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

若股东同时是公司员工,在对股东做出竞业限制时,应明确其竞业期限,并向其支付经济补偿金。若股东未在公司任职,公司同样可与股东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对其进行竞业限制。

作者:吴晓辉 苏爱芳

来源:微信公众号“企业家股权服务律师”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吴晓辉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吴晓辉
  • 文章102
  • 读者39w
  • 关注29
  • 点赞267

  上海市汇业(广州)律师事务所 律师

  ■  曾在某央企广东公司法务部、投资部和国际部工作,具有十多年法律、投融资、国际贸易方面的经验。

  ■  有为多家国企、大型民营企业、新三板挂牌企业和中小企业处理公司控制权设计、合伙人制度设计、股权激励、股权投融资、公司并购、股东争议解决的成功案例。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公司股东是否负有竞业禁止(限制)的义务?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4课时/7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公司股东是否负有竞业禁止(限制)的义务?

消费:20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4课时/7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