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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法条解读:民间借贷案件审理面临哪些新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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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将于202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新修订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新规)已取代2015年9月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旧规)于2020年8月20日起施行,《民法典》的编纂和实施以及民间借贷新规的施行必将影响到今后民间借贷案件的审理。

  本文主要对《民法典》、民间借贷新规、《合同法》以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进行梳理,希望对民间借贷案件司法实践的理解有所帮助。

  《民法典》关于民间借贷的规定主要在合同编第二分编的典型合同部分,条款为667条至680条,民间借贷新规共32条。结合起来看,《民法典》和民间借贷新规重大变化与创新主要在以下六个方面:

目  录

  亮点一:明确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亮点二:明确规定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亮点三:对利息约定规则进一步完善

  亮点四:完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认定规则

  亮点五:民间借贷新规确立了逾期利率的计算规则

  亮点六:明确民间借贷新规的时效规则

亮点1

明确自然人之间的民间借贷合同自贷款人提供借款时成立

  《民法典》在《合同法》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实践合同属性,强调了提供借款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理顺了合同成立和合同生效的关系。这样有利于确定当事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进而预防或减少纠纷的发生。该条规定的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即借贷双方均是自然人的情况,如果有一方当事人并非自然人,即使属于民间借贷,也不适用该条的规定。

附图一.jpg

   民间借贷新规也对《民法典》该条的规定进行了相一致的修改。

附图二.jpg

亮点2

明确规定高利放贷的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在《民法典》公布之前,有关高利贷的规范大多通过司法解释体现,并未有从立法层面明确“禁止高利放贷”。《民法典》正式实施后,对于高利贷的原则性绝对禁止将是首次出现在民法条文中。在办理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中,需要高度重视对《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一款的理解和掌握。

附图三.jpg

   因为《民法典》中新增加的“禁止高利放贷”的规定,民间借贷新规据此对该司法解释第二十六条进行相应完善。取代了2015年《民间借贷规定》中“以24%和36%为基准的两线三区”的规定,大幅度降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为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

附图四.jpg

附图五.jpg

亮点3

对利息约定规则进一步完善

  《民法典》明确将“没有约定支付利息的借贷视为没有利息”的规则,一体适用于所有的借款合同,而不仅限于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并进一步明确措辞,采取拟制的规定,规定为“视为没有利息”。且《民法典》对于借款合同利息约定不明时的处理规则更为完善。即如果借款合同主体均为自然人,即视为没有利息,与合同法的规定保持一致;但如果借款合同的主体有一方不是自然人,那么就应当依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第三款的规定来处理。

附图六.jpg

   民间借贷新规对利息约定规则的处理与《民法典》保持一致。

附图七.jpg

亮点4

完善民间借贷合同效力认定规则

  在《民法典》施行后人民法院审理民间借贷案件时,对于民间借贷合同效力的认定,应当以《民法典》的规定以及民间借贷新规的相关条文为依据。

附图八.jpg

附图九.jpg

附图十.jpg

附图十一.jpg

附图十二.jpg

亮点5

民间借贷新规确立了逾期利率的计算规则

  民间借贷新规在《民法典》“禁止高利放贷”规则指导下,对2015年版的规定作出对应调整。一是继续执行更加严格的本息保护政策,二是当事人约定的逾期利率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三是当事人主张的逾期利率、违约金、其他费用之和也不得高于民间借贷利率的司法保护上限。

附图十三.jpg

附图十四.jpg

亮点6

明确民间借贷新规的时效规则

  民间借贷新规明确了该规定适用的时效问题:

  1、2020年8月20日之前法院已受理的民间借贷纠纷,不论一审、二审还是再审案件,均不适用本规定;

  2、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非一审案件,也不适用本规定;

  3、2020年8月20日之后新受理的一审案件适用本规定。

  其中:若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前的,可参照原告起诉时的一年期LPR4倍确定受保护利率上限;若借贷行为发生在2019年8月20日之后的,适用新规26条,按照合同成立时的一年期LPR4倍确定受保护利率上限。

附图十五.jpg

以上为作者学习笔记,仅供参考

文字丨曹艳梅

来源|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

转自丨“浦江天平”公众号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点小读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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