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涉黑案件否定“经济特征”的6个辩护要点(涉黑专题2)

免费 孙裕广 时长/课时:7分钟/0.16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3,870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同时符合“组织特征”、“经济特征”、“行为特征”、“危害性特征”。

  涉黑案件中,论证不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辩护方向就是从否定这四个特征出发的。

  本文梳理了否定“经济特征”的6个辩护要点。

  由于本文着重说明论证方法,相关法律依据不一一罗列。

  辩点1:涉案组织不存在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或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

  “有组织地通过违法犯罪活动或者其他手段获取经济利益”,是控方认定“经济特征”的重点。

  对于这一要点的辩护,辩护律师可论证:涉案组织没有实施或者并不是主要通过实施赌博、敲诈、贩毒等违法犯罪活动攫取利益;没有通过开办公司、企业等方式边洗钱边获取非法利益,企业资金的来源合法;没有“以商养黑”、“以黑护商”。

  另外,还可论证涉案组织与其他市场主体竞争时是按照合法的招投标程序、交易程序;交易是在意思表示真实、无强制胁迫的情况下达成的;发生纠纷后通过合法的协商或民事诉讼途径表达自己的诉求,以争取经济利益(举证相关民事判决);在部分事件中,虽然表达诉求的方式不尽合理,但没有通过有组织的违法犯罪方式进行,也尚未达到犯罪的程度。

  控方一般会指控涉案组织采用强迫交易、打击竞争对手等手段垄断区域业务市场,辩护律师应分析具体行为是否为正常的经营方式。如若该事件中被告人构成强迫交易等犯罪,则应判断该犯罪行为是有组织的进行,亦或是部分成员临时起意单独进行,同时要判断违法犯罪行为的目的是为了个人利益,还是为了组织利益。若事件是部分成员的单独行为,谋取的是个人利益,则不能认定为有组织地获取经济利益。

  辩点2:涉案组织的财力没有达到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实力标准。

  黑社会性质组织必须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在个案中,涉案组织几年累积的财力也不过几十万,控方指控其为黑社会性质组织是很值得怀疑的。所以,经济实力是辩护的重点之一。

  2015年《全国部分法院审理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规定的标准是20-50万元,各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自行划定最低数额标准。但是,2018年《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对此进行了修正,认为不适宜列一个刚性的标准,这就使认定标准趋于模糊化,法院有更大的裁量空间。

  但是,“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终究是《刑法》明确规定的认定要件,即便当前司法认定标准趋于模糊,这个要件仍需予以认真审查。

  孙律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在《刑事审判参考》第1160号案例中阐明的认定标准较为合理,即要求所获得的经济利益“足以支持该组织的运行、发展以及实施违法犯罪活动”。

  该案例体现了最高人民法院的观点:“牛子贤在3年多时间内从赌场获利几十万元,经济实力相对薄弱……因此,现有证据不能认定牛子贤犯罪团伙具备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因此,辩护律师可参考上述案例的数值,综合分析涉案组织的财力、成员人数、聚财时间、获利手段等,论证达不到“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不符合“经济特征”。

  辩点3:与涉案组织无关的企业,其生产经营所得不应纳入涉案组织经济实力的范畴。

  实务中控方可能会将涉案人员投资的全部企业的经营所得,纳入涉案组织经济实力的范畴。

  但是,经济实力的证明需要立足于组织的资金流转。若涉案人员所投资的企业并无资金用于发展组织成员、购置犯罪工具、扩展非法获利途径,则不应将该等企业纳入到经济实力的范围内。辩护律师可以通过分析组织的资金链条、资金流转、资金分配、企业与涉案组织的交集等情况,对涉案组织真正的经济实力予以说明。

  辩点4:涉案组织并没有将所获经济利益的全部或部分用于违法犯罪活动或者维系犯罪组织的生存、发展。

  在论证不存在维系组织生存、发展这一要点,辩护律师可以统计涉案组织近几年来就好处费、红包、奖金、丧葬费、旅游费等费用的支出总额,除以组织成员人数(或加计其家人人数),计算出平均每人每日可获得的经济利益,由此证明组织成员通过组织获取的经济利益没有办法维持正常的生活,更谈不上组织的发展,微薄的收益不可能使组织成员形成稳定的层级关系。

  辩点5:涉案人员资产相互独立,不存在提供钱财供组织或其他成员使用的情况。

  涉黑组织的经济实力,应理解为一个整体的财力。若涉案人员之间资产是相互独立的,任何人均不存在提供钱财供组织经营、活动,不存在赠与、豢养其他成员的情况,不存在分配资金的角色,则无以形成作为组织的经济实力。

  辩点6:涉案人员对违法所得的分配方式是“坐地分赃”。

  辩护律师需要分析个案中的分配情况,包括参与分配的人员、分配比例等。以下情形均体现为“坐地分赃”:具体如何分配都是某个涉案成员临时决定的;每次参与分配的人员、比例不同;分配模式相对直接、简单;分配标准与各人在涉案组织中的地位、作用无关;较多案外人参与分配;等等。

  若涉案组织在实施每一起具体犯罪后是“坐地分赃”,没有相对稳定的分配模式,则仅属于普通共同犯罪或普通犯罪团伙的坐地分赃,与黑社会性质组织将经济利益用于自我发展迥然有别,不符合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经济特征”。

往期文章链接回顾:

  涉黑案件否定“组织特征”的7个辩护要点(涉黑专题1)

(来源:微信公号“孙律刑辩”)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孙裕广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孙裕广
  • 文章40
  • 读者25w
  • 关注22
  • 点赞204

  广东法丞汇俊律师事务所律师,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硕士,专注于刑事诉讼,擅长精细化剖析案件,主要承办职务犯罪、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经济犯罪等疑难复杂案件,曾办理的全国性大要案包括贵阳市副市长受贿案、南昌某国企正厅级老总受贿案、广州市2.25专案头号人物涉黑案、邯郸市头号人物洗浴中心老总涉黑案、安徽省粮食龙头企业老总1480万挪用公款案、公安部最高检督办的惠来电信诈骗致死案等。

  手机:13927710310

  邮箱:uselaw@163.com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涉黑案件否定“经济特征”的6个辩护要点(涉黑专题2)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6课时/7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涉黑案件否定“经济特征”的6个辩护要点(涉黑专题2)

消费:2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6课时/7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