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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与应用数学专业出身的我,就因为想做律师,大学期间自学通过司法考试,2010年毕业后如愿做了律师。这些年,有人说我是数学法律人,逻辑性超强。有人说我是数学领域里法律最好的,法律领域里数学最好的。而我觉得,背景出身并不重要,不以此卑,也不以此喜。做律师五年,我偏爱着诉讼,在我眼里诉讼是一门艺术,特别是在庭审的时候。
序言
庭审究竟是怎样一个过程?大多人说庭审的过程是核实身份、开庭陈述、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及最后陈述。而我认为,庭审是按照既定程序让法官听懂你的一个过程。那么,如何让这个过程变得高效?我相信是每个诉讼律师都梦寐以求的事情,因为任何一个律师,时间成本都是相当昂贵的。
拙见
参加了两次iCourt的出庭课,整个过程简直是庭审的盛宴,获益颇多。结合自身的实践运用,个人认为,将以下两点做到位,是让法官在庭审中高效听懂你必不可少的要素。
一、法律文书应当可以高效传达信息
1、 必读文书
我认为法官必读文书中最重要的就是民事起诉状和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
(1)民事起诉状
个人认为,民事起诉状中诉讼请求要准确,事实和理由要极简。一般情况下,诉讼请求的设计,是需要通过对诉讼策略的反复探讨制定的。在此,我不对内容进行过多的陈述,毕竟诉讼策略的制定,考验的是一个诉讼律师的专业功底。但是,如何用文字将诉讼策略所覆盖的诉讼请求及事实和理由表述出来,才是我们要讨论的。我的策略是:去掉形容词,去掉副词,去掉无关事实,用证据可以证明的事实串成完整的法律构成要件。换言之,就是用文字将事实进行法律适用的一个过程。
iCourt写作课张健老师说,影响受众决策是文书写作的终极目标。而一份好的民事起诉状的终极目标,就是能够用最简单的文字,让法官最快速地知道发生了什么事,你要主张什么,你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这就足够了。我现在有个癖好,写完一份法律文书,我会反复看,最终达到一种效果——文书中每一个字都有其不可替代的作用,而如果去掉某个字并不影响我要表达的内容,那我就会消灭它。
(2)证据目录
很多律师可能会持有反对意见,证据目录为什么会变成必读材料?但我认为,虽然证据目录不是每个案子必须提交的材料,但是如果你精心准备了一份证据目录,那么法官是一定会读它的。而且,法官必定会喜欢你准备好一份证据目录给他,因为在目前法院体系中,每个法官都很忙,很有可能在开庭的路上才开始看你的材料,从节约法官时间的角度来看,一份好的证据目录可以帮助法官更快地了解案情,把握争议焦点。所以,证据目录的设计就需要综合考虑你想表达的观点以及其中的逻辑性。如果凭借证据目录,就可以实现让法官对案件的整体把握,何乐而不为呢?但是,也并非每个案件都需要将证据目录做到极致。我们制作证据目录,一方面是为了帮助法官更快掌握证据材料的逻辑体系及所反应的事实,另一方面是为了让自己在完成文书材料制作后到开庭时,凭证据目录就可以清晰知道自己诉讼策略。如果一个案件,证据材料就两三张纸,那就没有必要制作证据目录了。但是,如果一个案件,证据材料多而杂,连律师自己都要梳理半天,那我强烈建议一定要准备证据目录,并且是按照你确定的诉讼策略去准备。最后,关于证据目录如何设计,个人认为iCourt麦欣老师的证据课足以帮助诉讼律师们完美解决这个问题。
2、 选读文书
应该会有很多律师认为答辩状及代理词是法官的必读文书。然而事实上,这些都是法官的选读文书。
庭审参加多了后会发现,法官可能会在原告开庭陈述时打断原告读民事起诉状的事实和理由,但不会在被告答辩时去打断被告陈述答辩意见的。或者,即便你提交了书面答辩状,法官也还是会让你再口头进行简要答辩。这也就是为什么,我把答辩状列为选读材料。个人认为,在代理被告的案件中,我们应该花更多心思去设计答辩证据目录及证据材料,而不是辛辛苦苦形成一份答辩状交给法庭。准备答辩意见时,我会列出一个提纲供自己在庭审中进行口头答辩时使用。事实上,我会特别珍惜答辩这个环节,以求尽可能完整全面地披露观点。
关于代理词,除非特别复杂的案件或者庭审中法官明确要求,我是不会刻意准备一份代理词给法官的。当然,如果你考虑的是帮助法官更快写判决书的话,你可以在给出一份书面代理词的同时,给法官一份电子版的代理词,供法官复制粘贴使用。这就需要引出iCourt写作课张健老师所谓的法律文书兼容性问题,这个问题套用在代理词上,就是需要使用裁判文书的表达方式。严格意义上讲,我们可以不考虑法官最终是否会去看你的代理词,但是坚持每一个案件都给到法官一份完美的高标准代理词,一方面能提高自身业务水平,另一方面也能帮助法官快速回顾积久未判的案件。
3、 参考材料
目前,在庭审中拿出有效裁判文书供法庭参考裁判观点的情形越来越多。试想,如果你提交一份自己下载排版的裁判文书给法官,法官在参考这份裁判前是否需要去核实出处,核实一致性和准确性?如果是这样,那我们提供这份参考材料的本意,究竟是帮助法官还是无形中加大法官的工作量?因此,如果你想提供裁判文书作为法官的参考材料,我建议打印裁判文书网上带有logo底纹的裁判文书提供给法官参考,尽可能让法官零时间成本零风险地去看你提交的这份参考材料。
现在越来越多的技术派律师会提交图表作为参考资料供法官可视化了解案情,iCourt也开设了可视化课程。我很赞同这个想法,特别是在一些复杂关系的案件或者时间节点很重要的案件中,我都坚持使用图表来进行可视化梳理。因为相对于文字,用图表进行可视化可以更好地传递信息,让法官更快地接收信息。当然,图标毕竟是结合自身理解和梳理作出的,因此也只能是给法官的参考资料。但是我相信,如果一个法官看到了这样一张图表,是一定会看的。所以,你精心准备的这张图表,应该是法官选读材料中的必读材料。前提是,你做的图表足够准确地反映案件事实。
在关于图表这件事上,很多律师觉得,花两个小时做一张表,值得吗?我的答案很简单:值得。因为,你可以借这张表,将复杂的事实简单化描述,让法官十分钟就知道你在说什么。这个道理和“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的道理其实是一样的。
关于书面材料,无论是必读文书,选读文书还是参考材料,你的每一点努力,法官都是看得见的。
二、言辞表达应当可以准确输出信息
如果因为我在第一点中阐述了很多关于书面材料的内容,你们就认为庭审的关键在于文书,那就错了。在我看来,庭审的重点更在于言辞,而文书是辅助你言辞观点成立必不可少的材料。所以,我的题目是“让法官听懂你”,而不是“让法官看懂你”。事实上,我们准备书面材料的时间也确实是远远高于该案庭审的时间。
关于言辞表达,借用一张图来表述下禁忌事项:
如果说,庭审就是去照本宣科的,那还要律师出庭做什么?当事人只要委托律师写写材料就好啦。
如果说,庭审中有律师在读冗长的法条,法官的感觉可能并不是这位律师很专业,而是充分怀疑这位律师是在质疑法官是否懂法。
如果说,律师稍微考虑下庭审的时间,重复的观点就不用反复说,简单的事实也不需要拖泥带水地复杂化描述。
如果说,没听懂法官的问题,律师可以请求法官重新描述下问题,但请不要噼里啪啦说了一堆不是答案的话。
那么究竟该如何进行言辞表达?个人认为在庭审的不同阶段,表达的内容有不同的侧重点,就庭审程序而言,言辞表达应该是从全面描述观点到讨论争点问题的过程。在开庭陈述答辩和举证质证环节,应当结合证据进行全面充分并有逻辑地表述观点。一般情况下,举证质证后法官会罗列争议焦点,那么在法庭辩论环节,你应该是对争议焦点进行强有力的陈述。当然,如果你认为法官罗列的争议焦点不对或不全的,你可以充分发表自己的观点。在言辞表达时,脱稿并与法官对话式的表达一定是最具有说服力的。如果说言辞表达一定要定一个终极目标,我想这个终极目标就是极简且有逻辑。
结论
都说法庭是律师的荣耀之地,而说服法官是律师参与庭审的终极目标,那么如何说服法官,答案就在本文题目之中。
来源:微信公众号(iCourt法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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