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2016年11月7日至9日,天津“8·12”事故相关27件刑事案件在天津公开审理并宣判,49名被告人被刑事追责,堪称建国以来最大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笔者曾作为上海2014年“12·31”外滩踩踏事故市政府调查组专家组成员,参与了调查报告的形成过程。我的体会为三句话:危机,无时不在、无处不有;应对,刻不容缓、时不我待;处置,法律思维、法律方式。
在处置突发事件的过程中,我们必须依靠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之一就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持依法治理、加强法治保障,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制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法治思维、法制方式,应该渗透到处置这些重大突发事件的全过程、全方面、全系统。
其实在处置突发事件方面,是有明确且充分的法律依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自2007年11月1日起施行,共七章七十条。这部法律回答了六个方面的基本问题:
第一,法律定性。“突发事件”,在法律上是有定义的,就是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的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事件,比如说自然灾害、事故灾害、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
第二,法定标准。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突发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于是,对其处置方式是不完全一样的。
第三,法定机构。这部法律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发生的事件应对工作负责。突发事件发生后,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立即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并立即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必要时可以越级上报。突发事件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不能消除或者不能有效控制的,上级人民政府可以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实践中我们常常在电视上看到,突发事件发生后,经常是省级主要领导人亲临现场指挥,虽然这体现了领导对于突发事件及其处置工作的重视程度,但这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呢?“现场指挥”如何定义?与法律上的“负责”、“统一领导”如何划分?值得斟酌。
第四,法律措施。重大突发事件发生之后,政府会依法采取诸多措施。“营救”与“疏散”、“封锁”与“警戒”、“医疗救护”与“卫生防疫”、“征收”与“严惩”等等,在这部法律上都有明确、具体的规定。
第五,法律信息。法律要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编造、传播有关突发事件事态发展或者应急处置工作的虚假信息”。从另一方面也就需要政府及时并权威地发布真实、准确、完整的消息。
第六,法律责任。承担法律责任的主体包括“政府”、“有关单位”、“有关人员和单位”。政府有“不作为”或者“乱作为”的,就可能被追究法律责任;如果有关单位没有积极预防、把小事变成大事了、把小灾变成大灾了,当然也要承担责任;有关人员和单位散布虚假信息,也要被追责。如果这些责任严重到一定程度,则可能会上升到刑事责任;对于造成公民和法人人身、财产损害的,民事责任也难逃干系。在这个过程当中,我们要通过法律思维和法制方式,把责任一一厘清、一一处置、一一化解,突发事件才能最终完善地得以处理。
在此我想强调的是,律师作用的发挥是衡量“法律思维与法制方式”的重要标准之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应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律师的参与在化解矛盾与解决纠纷中,作用独特、不能替代、不可或缺。
在处置突发事件中,律师至少有五个方面作用:第一,事故处置;第二,受损救助;第三,责任承担;第四,赔偿事项;第五,法治教育。每个环节、每个细节,律师都应当参与其中。
一、从七个方面为政府的事故处置工作提供法律支持
1、事故调查。我国《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即构成特别重大事故,由国务院组织事故调查组。我们的理解,国家有关部门会组织包括安检、公安、应急、环保、法制、监察、规划、土地、港口等多部门参与的联合调查机构,对事故进行调查,并应向社会公布调查报告。在这一过程中,律师可以作为政府法律顾问,或联合调查机构法律专家成员,参与调查全过程。走现场、看录像、调资料、查证据、做访谈,发表独立意见,并对调查报告的形成出具专业建议,可以为调查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与权威发挥独特作用。
2、新闻发布。在此过程中,政府必须组织新闻发布会,及时、真实地发布事故信息。律师理应参与其中,对发布的内容从合法性角度进行审核,保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有法律依据,避免引发媒体与公众对发布内容从法律角度的置疑。而对所发布事实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从规范的角度字斟句酌,避免歧义,以实现文字表达的准确性。
3、责任追究。随着事实真相的披露,调查报告的完成,对事故责任人员的处理会纳入议事日程。负有监管职责的官员、导致事故发生的企业人员,都会受到责任追究。在追究行政责任过程中,政府律师应当发挥作用,依据行政法规的规定,提出追究责任的法律意见或对行政机关的追责行为进行合法性论证,以保证追责行为的程序合法、内容合法、定性合法、量“刑”合法,适用法律适当。
4、表彰抚恤。政府在对牺牲的消防官兵进行表彰、抚恤过程中,律师可以提供法律的支持。如烈士褒扬金、抚恤金、定期抚恤金、死亡补助金等补偿的依据、标准、数额、时限等等,都应符合法律及相关政策的规定,既合法,又充分体现人性关怀。
5、赔偿救助。在对遇难人员赔偿金和救助金的支付方面,律师可以从法律适用、人员鉴别、赔偿及救助形式、数额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
6、谣言查处。大难面前,谣言四起。政府依据《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等规章负有维护新闻传播秩序的职责。在此过程中,律师可以为政府的查处行为提供法律依据,提出法律意见。
7、隐患核查。一手抓善后处置,一手抓核查隐患。政府应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及时、定向核查可能的隐患。在此过程中,律师可提供法律依据,特别是协助政府确定法律责任主体、明确核查的法律方式及程序,提高核查工作效率。同时,协助政府做好后续责任追究工作。如在规划上有何问题、在安评上有何漏洞、在环评上有何疏忽,强化责任追究机制,并在制度上直至立法提出进一步完善的法律建议。
二、为受损居民的人身及财产权益保障提供法律帮助
在司法行政机关及律师协会组织下,与社区组织做好沟通与衔接,律师应深入受损居民群体之中,传播法律知识,提供法律帮助,将受损居民的诉求从一开始即纳入法治化处理轨道,让老百姓信律师、信法律。
1、遇难人员赔偿救助。对于遇难人员的赔偿金与救助金问题,协助遇难人员家属与政府沟通、协商,妥善处理。
2、受损居民人身赔偿。对于一般受损居民,在法律框架内为其设计人身损失赔偿方案,如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残疾用具费、交通费、住宿费等等,还有职工所在单位支付的抚恤、劳保等费用。上述安排在律师的参与下,既体现合法,又能尽量合情合理,有理有节,切实体现合法权益保障。
3、受损居民财产赔偿。对于受损居民的财产损失问题,律师可以参与调查、取证,对受损财产协助公证机关进行公证,尽量查明事实,合理估值,以作为获赔依据。同时,依据法律与司法案例,协助居民提出赔偿的范围与数额,力求通过协商方式与事故责任企业或保险公司达成一致,合理并高效地解决纠纷。
4、受损员工工伤赔偿。对于受损自然人是在工作状况的,如加夜班,则律师还可协助该员工与所在单位进行沟通,以获得工伤赔偿,而且这种赔偿与事故责任企业给予的赔偿并行不悖。
三、为事故责任主体提供承担责任方面的法律服务
1、调查取证。作为天津8·12事故责任主体,瑞海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依法有权利获得律师的法律服务。公司律师应当尽可能参与取证工作,获得更多的合同资料、储运档案,向公司相关工作人员了解更全面的事发过程,以利于全面掌握案件事实情况。
2、辩护代理。律师可以为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作为刑事责任承担主体进行辩护,也可以为公司作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承担主体进行代理,使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员工处置。律师可以代理公司与公司员工就其工伤赔偿事宜进行沟通、协商,妥善安置受损员工。
4、保险处理。据媒体报道,天津市自2011年以来实施“安全生产责任险”,要求包括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在内的五类企业必须投保。因此,事故责任主体有权就保险赔偿事宜与保险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律师可以作为代理人参与其中。
四、为保险公司、肇事公司的客户就相关赔偿事项提供法律协助
1、保险公司赔偿。如上所述,瑞海公司投保“安全生产责任险”,则相关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可以委托律师与被投保人瑞海公司进行协商处理。另外,除了上述险种,人保、平安、太保、大地、太平、渤海等各大保险公司还承保了财产险、意健险、家财险、车险等多个险种,据媒体报道,也在当时制定了应急预案与服务举措。在此过程中,律师应当就保险理赔各项事宜提供专业的保险法律服务。
2、公司客户赔偿。瑞海公司作为储运机关,与相关企业发生储存、运输等合同关系,这些客户在此事故中可谓损失惨重,就其财产赔偿事项,有权依据法律规定与合同约定,向瑞海公司进行索赔,在此过程中律师应当发挥合法财产权益维护者的功能,协助妥善解决各类财产纠纷。
五、为社会公众提供法治宣传发挥独特作用
社会公众有权了解事实真相,也应理性地看待这一特别重大责任事故本身及其善后处置工作,树立法治意识,推进在法治轨道上化解矛盾、解决纠纷、追求公正。
律师参与类似重大责任事故的处置工作,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体现律师的奉献与作为。通过律师及各方的不懈努力,将事故责任处置工作从一开始并至终在法律思维与法制方式下进行,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与社会的公平正义。
来源:中国律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国浩律师集团事务所首席执行合伙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 、金融证券业务委员会主任,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国证监会第六届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专职委员,上海市律师协会第七届会长,上海仲裁委员会、上海金融仲裁院仲裁员 ,上海仲裁委员会委员,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青年联合会副主席,上海市青年企业家协会副主席,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委员,中央国家机关青年联合会委员,上海市政协委员、社会与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共上海市第九次代表大会代表。
现兼任香港基本法研究中心高级顾问、上海市法制讲师团高级讲师、上海政法学院兼职教授、华东政法大学兼职教授、上海对外贸易学院兼职教授。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