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

免费 高青 时长/课时:8.7分钟/0.19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1,298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简要案情

  于某甲系于某、李某之子,被告张某系于某甲的妻子,被告于某乙、于某丙系于某甲的女儿。2014年3月,于某甲在一起交通事故中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为此,于某乙垫付医疗费用3822.48元及丧葬费用21418.50元。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肇事方负事故全部责任。2014年4月,肇事方与张某签订谅解协议书,约定一次性赔偿张某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共计460000元(不包含交强险应当赔偿的数额),张某另行向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主张保险赔偿事宜。张某领取赔偿款后,未将该款分给于某和李某。于某、李某诉至法院,请求将交通事故赔偿款进行分配,即先扣除两人应得的被扶养人生活费16940元以及于某乙支出的丧葬费用后,将余款在5人中进行平均分配。

二、不同观点

  按照交通事故赔偿项目的功能,被扶养人生活费具有明确的赔偿指向,即死者生前扶养的被扶养人;医疗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等赔偿项目,旨在填补死者近亲属支出的合理费用。分配方案的主要问题在于,余款中占较大比重的死亡赔偿金应如何分配?解决这一问题首先要明确死亡赔偿金的财产性质。

  第一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遗留的财产,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下称《继承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遗产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第二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预期收入损失的赔偿,也是对预期夫妻共同财产减少的赔偿,应按照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第三种意见认为,死亡赔偿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共同共有财产进行分配,即在协商不成时,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

三、法官评析

  笔者赞同第三种意见,理由如下:

  1、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法律定义。《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一)公民的收入;(二)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三)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四)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五)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六)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七)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由此可见,遗产具有特定的时间性和专属性,即以公民死亡时所遗留的财产为限。虽然《继承法》司法解释将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纳入了公民财产的范围,但死亡赔偿金是在受害人死亡后对死者近亲属进行的赔偿,公民死亡即丧失民事主体的资格,赔偿请求权自然也不能归于死者,而应属于死者的近亲属,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遗产的法律定义。

  2004年,最高人民法院就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请示》作出的(2004)民一他字第26号《关于空难死亡赔偿金能否作为遗产处理的复函》指出:“空难死亡赔偿金是基于死者死亡对死者近亲属所支付的赔偿。获得空难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人是死者近亲属,而非死者。故空难死亡赔偿金不宜认定为遗产。”从该规定的精神也可以看出,死亡赔偿金是专属于死者近亲属的财产。

  2、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法律含义。虽然夫妻一方的死亡终止了夫妻关系和夫妻共同财产的增长,势必造成预期夫妻共同财产的减少,但因为夫妻共同财产仅存在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死亡时,夫妻关系即自然终结,故死亡赔偿金不符合夫妻共同财产的时间特征,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同时,死亡赔偿金也不能参照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否则将导致死者生前的配偶与其他近亲属在分配金额上的严重不均,还可能造成其他近亲属的生活困难。

  3、死亡赔偿金符合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含义。从权利主体来看,死亡赔偿金并非对死者的赔偿,而是由加害人对死者近亲属所造成的收入损失的一种财产损失赔偿,故死亡赔偿金的权利主体是死者的近亲属;从权利义务来看,在未获得赔偿前,每个近亲属均可单独行使请求给付赔偿死亡赔偿金的权利。在未作分割前,每个近亲属均不分份额、平等地享有死亡赔偿金的所有权,而没有权利大小、义务多少的区分,且分割也需要经过近亲属的一致同意,故死亡赔偿金符合共同共有财产的法律特征,属于共同共有财产。

  综上,死亡赔偿金是死者近亲属的共同共有财产,应当按照共同共有财产的分配原则进行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共同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共同享有所有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90条规定,“在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根据等分原则处理,并且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据此,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应以平均分配为原则,并综合考虑近亲属与死者关系的远近和共同生活的紧密程度、劳动能力、年龄、身体状况、收入来源和水平等因素,合理化、人性化地确定分配方案。

  本案中,张某与于某甲共同生活近三十载,其对于某甲的亲密程度、依赖程度远大于其他近亲属,且被告张某已年过半百,不仅承受着中年丧夫之痛,其身体状况、劳动能力也会慢慢丧失,故可酌情多分;于某乙、于某丙均已成年,也具备劳动能力,靠自己的努力均可提高生活品质,可酌情予以少分;于某、李某在古稀之年本已体弱多病,还要承受丧子之痛,且无劳动能力和收入来源,故可酌情多分。

                                                                                        (文章来源:山东高法)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高青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高青
  • 文章1
  • 读者1264
  • 点赞4

高青,山东省青州市法院。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赞

(1) 更多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

消费:28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9课时/8.7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死亡赔偿金属于死者近亲属共同共有财产

消费:28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9课时/8.7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