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不久,以李某某为首的一个家族式假酒团伙被南京警方成功捣毁,现场查获的除了已灌装好的200余箱假名酒,还有2.6万余件名酒外包装材料,以及散装的低端劣质白酒80余箱。这些成本几十元的散装酒穿上名酒酒瓶的“马甲”后,身价瞬间翻了几十倍,有的甚至能卖到上千元。
该案揭开了名酒酒瓶生意的冰山一角。记者在无锡、苏州、南京等地调查发现,一个名酒酒瓶可以卖到几十元甚至上百元,名酒酒瓶回收甚至已经形成一条完整的产业链条,假酒制作、销售等环节的利润都超过100%。名酒酒瓶回收何以成为生意?该如何斩断这条灰色产业链?
一瓶“漂流记”,一条“产业链”
李某某团伙长期流窜在南京、盐城、无锡等地,以回收废品为掩护,从酒店服务员那里收购名酒酒瓶。由于酒店服务员开瓶手法专业,所以李某某团伙出手的包材“品相”较好,积累了一定“客户”,张某某团伙只是其中之一。有了酒瓶,张某某等人将散装劣质白酒灌入其中,再低于市场价进行兜售。
“严格来说,这不是一个团伙的造假行为,而是分属产业链不同环节的多个团伙,经过明确分工合作完成的假酒制售案件。”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食药大队大队长陈修举说。
从高档餐厅餐桌,到回收站、小作坊,再回到餐桌,一个名酒酒瓶的“漂流记”,背后隐藏的是一个规模大、分工细,生产、包装、销售一条龙的完整产业链。
“酒瓶和外包装全部是真的,只要不打开喝,即便业内人士也很难辨认。”陈修举告诉记者,更高的迷惑性,是不少造假团伙选择“真瓶装假酒”的原因。“比如,茅台的防伪技术每年更新一次,瓶帽、瓶身、标签、酒盒甚至纸箱不断出现新细节,一般的造假工艺很难跟上,收购真酒瓶成了最便捷的方式。”而从近年来查办的制售假酒案件来看,这条灰色产业链的产供销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分工。“酒瓶‘品相’不同,价钱也不同,假酒制售方甚至开始‘货比三家’,选择性价比最高的酒瓶回收团伙长期合作。”
在常熟市人民法院近日审理的一起烟酒店售卖假酒案件中,制造假酒的胡某保供述了各类名酒酒瓶和原料酒的价格:茅台包材费800元/箱,原料酒360元/箱;洋河天之蓝包材费280元/箱,原料酒90元/箱;洋河梦之蓝350元/箱,原料酒80元/箱;剑南春包材费240元/箱,原料酒80元/箱。记者注意到,除了茅台酒瓶里灌装的是胡某保从贵州茅台镇批发的酱香型桶装白酒,其余原料酒则是胡某保从无锡市梁溪区一家食品批发市场买来的绵竹大曲。
“其实很多回收的名酒酒瓶都流入到造假分子的手里。”在贵州省茅台镇长期从事酒销售,陈明(化名)对目前常见的两种“真瓶装假酒”伎俩再熟悉不过——一种“打孔”后以假换真,另一种是从饭店收购酒瓶,“二者都有很大的利润空间”。
酒瓶标签上颜色较深的位置,如背面的黑色麦穗图案处,往往暗藏玄机。陈明告诉记者,制假分子原价买回真酒后,用热风机给标签加热,可以完整地撕下标签,然后在“麦穗”处打孔,倒出真酒,注入假酒,把标签贴回去。“在标签深色位置打的孔极其隐蔽,肉眼根本看不出来,除非用强光手电。”不法分子把装着假酒的真瓶以市场价卖出回本后,取出来的真酒可以“再卖一次”,而且通常是低价卖给酒圈内的茅台酒爱好者。“用较低的价格就能买到正宗的茅台酒,这种酒在市场上很受欢迎。”陈明说。
相比之下,从饭店收购酒瓶的方式更加“简单粗暴”,也更为普遍。陈明说,飞天茅台的日产量在3万瓶左右,流向市场的酒瓶,有不少被“二次利用”,装进假酒后再卖出。“胶帽保存完好的,最高能卖出300~500元/箱的高价。”陈明告诉记者,围绕酒瓶子已经逐渐形成完整的利益链条,尤其是在收购端,一些酒店的管理层甚至和制假分子形成“利益共同体”。
100%以上的利润
在酒店管理人员朋友的帮忙下,记者以即将开业的某酒店老板的身份,电话联系了一名酒瓶收购者。
“你是哪位?”“是哪个介绍的?”“你们酒店在哪里?”刚一接通,收购者就接连抛出3个问题。听到记者的回答,他仍心存疑虑,“这个地方没去过,我得回头再了解一下。”问及姓名,他更是讳莫如深:“我们这一行没有贵姓,你也问不到贵姓,有事说事就行。”
接下来的沟通中,收购者多次试探询问记者的酒店规模、走单数量等情况。对于酒瓶的价格,他给出了一组“参考价”:国缘4k刮奖卡10元一张,单独回收包装盒、酒瓶均为10元/件,连瓶带盒完整的一套25元。听到记者打听茅台酒瓶的回收价格,他似乎有些怀疑:“你们这里还能搞到茅台?有的话瓶子加胶帽套我给你220元。”
记者在暗访中发现,真正大规模收购名酒酒瓶的商贩不在居民社区,而是“活跃”在高档的餐厅酒店。
“餐厅明令禁止这种行为,一旦发现严厉处罚甚至开除。”但南京市建邺区绿博园附近某高档餐厅经理张天(化名)透露,现实中,餐厅服务员甚至是管理人员进行酒瓶私下交易的情况较为常见。按照餐厅要求,客人未带走的酒瓶应作为垃圾统一处理,但实际监管起来难度不小。“服务员在开酒瓶时会非常小心,不损坏防伪码、胶帽套,等客人吃完散场,就第一时间把酒瓶收起来,再找合适时间带出去卖掉。”
酒瓶回收产业链的背后,是高额的利益驱动。记者采访发现,越是价高的名酒,造假的利润就越高。
2019年8月之前,周某军还只做倒卖假酒的生意,对这个行当渐渐熟悉后,他选择了更为暴利的产业链“上游”——自己动手用真酒瓶灌装假洋酒。他以120~400元/箱(一箱12瓶)的价格从某酒吧营销主管王某那里回收轩尼诗、人头马等高档洋酒瓶,用自来水简单冲洗后,再次灌进网购来的酒液原浆,重新贴标包装,再出售给王某,而王某则以360元/箱的价格卖给酒吧。
今年3月,周某军被无锡警方逮捕。办理此案的无锡市公安局新吴分局园区派出所刑侦民警王逸宁给记者算了一笔账:周某军灌装的酒液1.2万元/桶,一桶可以灌装300瓶,摊到每瓶成本仅为40元,加上网购来的外包装、标签等材料成本,一瓶假洋酒的成本在60元左右,售价160元,利润高达近两倍。短短5个月,周某军就非法获利60余万元。
但这些利润在周某军看来只是“小头”。一瓶进价360元的假轩尼诗,在酒吧通常以1200~1300元的高价卖出,每瓶利润高达近千元。涉案酒吧老板坦言,为了高利润进一些假酒掺着卖,是不少娱乐场所的潜规则,“一间酒吧60%的利润来自酒水、果盘,假酒比例越高,收入就越高。”就他观察,来酒吧点高档洋酒的大多是商人或高级白领,“他们大多是为了充面子,至于酒的好坏,很多人喝不出来,加上酒吧灯也昏暗,就更难发现了。”
斩断产业链条面临多重难题
为防止酒瓶回收用于造假,酒厂为何不自己回收酒瓶?
记者试图拨打了国内几家高端白酒的客户服务电话,得到的答复几乎一样:酒瓶不回收使用。“我们从来不回收旧酒瓶的,使用旧酒瓶不符合国家和企业的安全标准。”贵州一家知名白酒厂家的客服人员表示。
陈明告诉记者,即使回收酒瓶也用处不大,由于酒厂安装瓶盖时一律采用机器压装,二次回收使用时容易出现破损,再利用价值不高。
司法机关在打击“真瓶装假酒”上面临诸多难题。曾办理过多起制售假酒案件的昆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民警陆辰伟发现,几乎所有的造假窝点都隐藏在城乡结合部或者农村不起眼的农房里,发现查处难度很大。“只需几平方米,就能搭建起一条‘生产线’,为了逃避打击,这些窝点还会不定期流动。”
违法成本低,也是造假者有恃无恐的重要原因。
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律师蓝天彬说,回收酒瓶本身并不违法,但是明知下家用于制售假酒,仍然予以出售,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由于当前制造假酒各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各环节上家和下家只需电话联系、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转账付款、物流公司发货,上下线之间一般都不认识也根本无须见面,致使司法机关难以对上下游造假售假全链条进行有效打击。“一般都是从这条产业链的最下游——售假入手,再牵出萝卜带出泥,真正追溯到上游的回收酒瓶行为的案件寥寥。”
过去,生产制作假酒团伙大多以工业酒精为原材料,不管量多量少,一经查处,就能定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而纵观近年来查处的“真瓶装假酒”案件中,造假团伙大多用口味接近、价格相对低廉的白酒直接灌装至回收来高档白酒的酒瓶内。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记者注意到,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对于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把量刑标准“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提高至“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入罪标准从原有的“销售金额”变为“违法所得数额”,惩处力度明显加大。但采访中,不少一线办案人员向记者反映,对于违法所得是销售所得,还是出去成本之后的纯利润,亟待司法解释予以进一步明确。
遏制“真瓶装假酒”的制假行为,陈明建议,国家应出台相关法律法规来规范酒瓶及外包装物回收利用行为,相关行政机关要进一步加大对酒瓶回收环节的监管。消费者也要提高鉴别意识,从授权专卖店、大型商超等正规渠道购买酒水。“虽然光从瓶身看不出真假,但二次使用的酒瓶,一般封装工艺都比较粗糙,漏酒的可能性很大,消费者购买时可以适当留意。”
来源:北京西路瞭望微信公众号
撰稿:新华日报记者 方思伟 董翔 陈珺璐 顾敏
作者:蓝天彬律师,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前政法记者,毕业于厦门大学,专注于研究公司人员、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控和刑事辩护。
目前公安机关对于制造假酒一般是按照“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非法制造、销售非法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罪”等进行处罚,其量刑难以有效震慑犯罪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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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收酒瓶本身并不违法,但是明知下家用于制售假酒,仍然予以出售,情节严重的,可能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但由于当前制造假酒各环节已实现专业化,各环节上家和下家只需电话联系、网上银行或者银行转账付款、物流公司发货,上下线之间一般都不认识也根本无须见面,致使司法机关难以对上下游造假售假全链条进行有效打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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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蓝天彬:江苏法德东恒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刑事业务研究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师协会刑事法律风险防控委员会委员,前政法记者,毕业于厦门大学,专注于研究公司人员、公职人员法律风险防范和刑事辩护,联系电话:135 8510 6312,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汉中门大街305号河海科技大厦5层,微信号lantianbin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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