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在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订立遗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擅自处分被继承人财产的案件时有发生,那么今天笔者就差给大家讲一讲《民法典》视角下法定继承人如何处分被继承人财产:
一、相关概念与原则
1、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从上述规定上看判断财产是否属于遗产需要注意三点:(1)产生于自然人死亡时。如自然人在生存期间声明、承诺其个人财产归某人所有责该书面声明、承诺并非对遗产处分的声明、承诺而是对个人财产的自由处分,该声明或承诺应当认定为赠与;(2)是自然人遗留的个人财产。如企业法人的破产财产,自然人死亡时候留下的生前由其保管的他人财产均不属于遗产;自然人生存期间与他人共有的财产(含家庭共有、夫妻共有)在共有财产分割前均不能认定为遗产,在分割前应该先对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只有在分割后应属于死亡自然人应得的部分才能成为遗产;(3)财产的取得手段合法。如公职人员的贪污受贿所得,自然人从事赌博等财产的非法利益等并非遗产。
2、继承的方式顺序与接受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从上述规定上看继承遗产的处理需要注意审查有无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如果没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则需要审查有无合法有效的遗嘱,即如果有合法有效的遗赠扶养协议在处理遗产时应先处理遗赠扶养协议处分的遗产,剩余部分才能按照合法有效的遗嘱处理,仍有剩余的才能按照法定继承办理。用公式可表述为遗赠扶养协议〉遗嘱继承〉法定继承。
(2)继承的接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上述规定可以简单得表述为:继承(含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默示接受,遗赠默示放弃;同时还需要注意作出是否接受的意思表示作出的时间即继承为遗产作出处理前,遗赠为知道受遗赠后60日内。
(3)继承权的丧失与吧被继承人宽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 “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二款规定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第三款规定“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亦即继承人及受遗赠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则丧失继承权或受遗赠权,同时对于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的被继承人可以进行宽恕。
(4)法定继承的基本原则
①男女平等。
②法定继承份额均等。
③照顾弱势群体。《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照顾弱势群体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对继承人以外的依靠被继承人扶养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④权利义务相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人以外的对被继承人扶养较多的人,可以分给适当的遗产。
⑤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二、继承人如何处分被继承人财产
如前所述,在遗产继承中可能存在多个继承人享有对同一遗产的继承权,因此在各继承人已经对各自继承的份额已经进行划分的情况下,各自处分即可,在这里我们仅讨论存在多个继承人享有对同一遗产的继承权且未进行遗产分割情况下应如何处分的问题。
由于各继承人之间在未对遗产进行处理前,遗产系归全体共有人共有的,因此在各继承人之间在未对遗产进行处理前需要对遗产进行处分的有两种处理方式:
1、由各继承人先就遗产进行分割,而后各自处分各自所得的份额。
2、由共有人共同处分。
三、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处分遗产的法律效力
如前所述在多人对同一遗产享有继承权且遗产进行分割前各继承人应有的份额是无法确定的,全体共有人对共有遗产享有共同所有权,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数人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才能处分遗产,但事实上(尤其是在我国广大农村)因人民法律意识,部分共有人在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情形屡见不鲜,那么共有人在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的情况下私自处分共有财产的效力如何呢?
从事实上来讲,共有人未经全体共有人同意私自处分共有财产实质上系无权处分,对于无权处分的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并未作出明确规定,仅在第五百九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出卖人未取得处分权致使标的物所有权不能转移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从上述规定上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已经通过默认的方式确定为有效合同,取而代之的是在合同无法履行或无法完全履行时合同相对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这样的作法似乎不太合乎情理,但是相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相比更能够体现我国民法鼓励交易的基本精神,也更有利于促进社会的和谐,因为不论是合同无效还是合同解除,合同双方均应各自返还因签订及履行合同,所产生的利益,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合同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应根据合同各方的过错承担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无权处分仅可作为合同无法履行时解除合同并请求处分人承担违约责任的理论依据,实质上也更有利于保护受让人的利益。相比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的: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的规定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做法在立法技术上也更为先进因为合同签订后权利人虽未追认但是对于处分人与受让人的履行未加以禁止或干涉的,事实上也是一种默示的追认。
综上所述,《民法典》视角下继承人无论如何都是可以处分被继承人遗产的,问题的关键仅在于无权处分人处分了本无权处分的部分导致合同无法履行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赔偿损失。
以上仅笔者个人观点,如有不同意见欢迎讨论交流。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温显俊,云南大学法学院法律专业毕业,云南颐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具有法律专业自学背景,从事法律工作以来积累了丰富扎实的办案经验,长期担任云南鑫振化妆品商贸有限公司等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擅长于:法律顾问业务,刑事辩护,经济合同,房产纠纷,交通事故、医疗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人身损害责任纠纷,证据调查,犯毒,保险合同纠纷,法律培训、劳动用工培训等诉讼与非诉讼法律服务。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赢得了当事人的尊重与信任。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诉讼与非诉案件。
联系人:温显俊律师
电话:15825292609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