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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辩利器之法庭发问丨结构篇(一)——发问的目的

免费 张志华 时长/课时:12分钟/0.27课时 1个月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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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者按:本次刑事庭审发问技巧音频课件共分为五大篇章,分别为理念篇、结构篇、技术篇、礼仪篇和总结篇,本音频是结构篇的第一部分——发问的目的。

  为方便大家阅读,本公号已将该音频整理成文字,文字实录如下:

发问的目的

  下面我们讲发问的结构篇。结构篇从发问的目的开始。法庭发问的目的是什么?

  有人回答到:

  第一是查漏补缺。

  第二是求知。

  这是以往很多人的回答,但是通过我前面对理念的解释,我想大家现在都不会这样回答了。二十年前法庭开庭才会查漏补缺,比如哪里没问到,哪里漏了什么东西,在法庭上才会把它补齐了。然后是求知,到现在还有个别人认为法庭发问是为了求知,无论是民事律师、刑事律师永远不要在法庭上以发问的方式去求知,那你的求知欲也太强了。

  那法庭发问的目的到底是什么呢?

  第一是激活证据。为质证做铺垫,把死的证据变活。因为后续的举证,物证、书证等视频资料,它都是一个死的证据,我要用发问的方式把这个内容激活。例如:

  甲:你到现场去的时候有没有拿刀?

  乙:拿了。

  甲:你拿的刀是什么刀?

  乙:是一个单刃的匕首。

  甲:这个匕首有多长?

  乙:三十公分或者二十公分。

  甲:匕首是什么把?把的颜色是什么?

  为什么要这样问呢?

  因为我为了说明后面的物证与口供存在矛盾,它后面拿出来的物证是把双刃的匕首,我提前就把这个问过了。后面在举证质证的时候,当公诉人拿出一把双刃匕首的时候,是不是就产生了矛盾?

  问:证人你在现场看到的是一个什么样的东西?

  答:他说是一个单刃的匕首。

  这些发问都是为质证做一个铺垫,把证据来激活。

  第二是场景的重现。一个杀人案件,起诉书的表述“杀人以后焚尸”。但我们开庭的时候会把它问成了一个什么样的案件呢?

  成了一个害怕被别人误解而焚烧尸体的案件,前面的杀人没有提到。

  问:你们两人一起出去,这个女的要去上厕所,然后到哪去了?

  答:她就去田地里面上厕所,我就在路边等她。等了半个小时她还不出来,我就进去找她,找她的时候发现她已经倒在地上,已经死了,我非常害怕,我就把尸体烧了。

  问:为什么要这样做?你和她有仇吗?

  答:没有,主要是她和我单独出来的,别人都看见了,现在她死了,我说不清楚了,那我就把她尸体毁了,为了洗清我的嫌疑。

  我们通过法庭发问的方式使犯罪场景重现,重构故事版本,这样就成了两个版本了。

  法官一听,我知道了,辩方的意见就是要证明自己只有焚烧尸体这么一个情节,杀人的情节是没有的。那公诉人一听也知道了,我举证的时候就要着重举你杀人的那些证据,其他的焚尸那块的证据,因为你已经认可了,举证的时候就可以简化了。

  那么本案的焦点通过你的发问,全部展现出来了,通过法庭发问,这样一回答,法官也清楚了。还有一个未被认定的情节,我们在法庭发问的时候要问出来。

  比如前两天办的一个案子,是一个很小的故意伤害案件,楼上楼下两家邻居为了扰民问题争吵,楼上说楼下吵,楼下说楼上吵,楼上的人跑到楼下来说这个事儿。

  我:你开门的时候,你在家干什么?

  被告人:我在家看电视。

  我:看电视最后怎么啦?

  被告人:我听见有人敲门。

  我:你是怎么做的?

  被告人:我把门打开。

  我:打开看见什么了?

  被告人:看见楼上的邻居两口子站在我家门口,说我吵到他们。我说我没有吵,这时候他老婆就把我老婆推倒在地上。

  我:那你在做什么?

  被告人:我赶快又去拉那个女的。

  我:拉开了没有?

  被告人:正在拉的时候,她老公拿一个拖把来砸我,我就站起来用手挡。她老公继续砸。

  我:那你接着呢?

  被告人:接着我就往后退,他还打,接着我就再往后推。

  我:他怎么做的?

  被告人:他还老追着我打,我就一直退一直退。

  我:退到哪里啦?

  被告人:从客厅退到了厨房。

  我:到了厨房,干了什么?

  被告人:他还继续追到厨房门口打,我这时候摸到一把菜刀。

  我:你摸到菜刀怎么办?

  被告人:我用菜刀挥了一下,他用拖把挡了一下。他继续用拖把砸我,这时候我就用刀在他手上,手腕上划了一下。

  我们通过法庭发问的方式把这个情节展现出来了以后,为了证明什么呢?

  正当防卫的情节就是通过发问说出来了,因为起诉书没有认定正当防卫,我把这个一问,三方都清楚了,公诉人也清楚,辩方想从正当防卫来辩护,法官也清楚了,那我们重点就在正当防卫上来查。还有质证的时候主要看一个痕迹,拖把会作为一个物证出现在法庭上,这时候拖把长短、大小、颜色我们都不用问了,我们只看拖把上有没有一个刀痕。拖把上如果有刀痕,就证明我的供述是真实的。我拿刀挡了一下,拖把上有一个刀痕,很清楚。

  如果你把这个情节不在发问阶段问出来的话,以后公诉人举着拖把上要有一个刀痕,会反过来证明我们用刀伤害受害人,情节更加恶劣。你看,拖把上也砍,手上也砍,到处砍。一个本来是对我们有利的情节,就变成对我们一个不利的情节。那么在发问阶段已经问出来了,我是在正当防卫,在躲、在忍、在让,实在忍无可忍、让无可让、被迫不已,我把他的手腕划了一下,整个事态就停下来了。

  正当防卫很完整,这就是通过法庭发问的方式说出来了。通过法庭发问,如果没有法庭发问这个画面感的渲染情节的话,我想你要给法官说清楚他是正当防卫,你要在辩护词里面不知道要用多少笔墨去讲,而且还讲得不清楚。

  第三是辩护升维。把案件争议焦点问出来,为辩论打个前战,到了辩护词的时候,这就是焦点,也是重点,我刚才也涉猎到这一块了。就是从法庭发问到辩论,最后到案件判决,这是一气呵成的。不是说在法庭上随便问问的,不是说不知道什么、不懂什么才发问的。不是这样子的,这是发问的一个实质。

发问是为了打破控方证据链的完整性

  法庭发问是为了打破控方证据链的完整性,展示辩方案情的主要细节,揭露控方证据的瑕疵和谬误,从证据的不同指向一个待证事实,有无法排除的矛盾,不能形成完整的证明体系,不足以排除合理怀疑,从这些地方来进行发问,击破控方的证据链。实际上公诉人也是很难当的,在刑事辩护中,控方要想把一个案件指控成功,他需要构建一个完整的证据体系和逻辑体系,就像一个鸡蛋一样,在开庭过程中他一直努力做的事是保持蛋壳的完整性。而我们辩方其实只要做一件事情,拿着一个榔头在上面乱敲,只要敲到一个洞,辩方就成功了。敲到哪个位置无所谓,只要敲到一个洞,辩方就成功了。我们用法庭发问的方式把它这个证据链、逻辑链给他敲一个缺口出来就行了。

  这就是辩护过程中由于地位的不同,采取的方式方法是不同的。一个是维护这个证据链的完整性,一个是打破证据链的完整性。

法庭发问的注意事项

  注意点一:弄清被发问对象在本案中的地位。

  注意点二:发问不是查明案件事实,而是把辩护人的立场展现给法庭。

  注意点三:要明知故问,不是无知才问,如果无知才问,那你就真的是无知。

  注意点四:庭审实质化前,审理案子主要是对书面证据和物证来进行审理。庭审实质化以后,所有的证据都要转到言词证据上去,所有的证据都要讲,所有的人证,鉴定人、被告人和受害人都要到法庭上以言词来讲述这个案件。因为我们应该清楚,做刑辩的律师都应该清楚,只有言词证据才有可能是直接证据。

  那什么叫直接证据呢?

  就是直接能够证明案件事实的证据叫直接证据。那你说拿一个刀,拿一个匕首,这是一个很重要的物证,但它是直接证据吗?通过这个刀,你能看出来这个刀把谁杀了吗?

  不行的。通过什么才能证明杀人这个事情成立?

  是通过被告人的供述,言词证据。我那天杀了人,用刀怎么杀的?或者是证人,我那天看了我一推门,他正和他老婆打架,然后他抽起一把刀把他老婆砍了一刀,最后老婆送到医院就没抢救过来。他全程目击了案件过程,他证明是张三杀了他老婆,清清楚楚。受害人的证言也是这样子的,我到他家去,他干了什么,最后他把我打了一拳,这一拳刚好打到我眼睛上,我眼睛瞎了成了重伤了。这个案件事实也清清楚楚,这些就是直接证据,就直接能够证明案件的事实。当然这个证据能不能用,就要靠物证、书证等证据来进行证明。

  那么庭审实质化改革以后,实际上我们在庭审过程中和世界在接轨。以后,都要有言词证据来定案,言词证据只要是真的,定案就不会有冤案。

  言辞证据是不是为真?谁来判断?怎么来判断?就拿其他物证来和他进行印证。你说你拿了一个匕首杀的人,那我现在拿来的是砍刀,那说明你的证言是假的,那你的证言不能用,那这个案件事实就不能被认定。如果你说的所有的事情都和物证、书证、其他的现场勘验、视频资料严丝合缝,那么就说明你这个证据是真的,你这个供述也是真的。你这个供述如果是真的,你一份证据这个案件就清清楚楚了。这就是说为什么发问越来越重要,和我们国家的庭审制度改革也是息息相关的。把纠问式的庭审现在往对抗式的庭审转变,就像我们在电影、电视里看到的那种对抗式的庭审,也就是说我们现在为什么慢慢地、逐渐地越来越重视法庭发问。

  未完待续...

(来源:微信公号“蚂蚁刑辩研究”)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张志华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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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张志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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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天倪律师事务所主任,江苏省律协刑委会副主任、南京市律协刑委会副主任,蚂蚁刑辩团队创始人。执业18年,专注于刑事辩护,承办案件千余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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