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承继的共同强奸罪中“轮奸”情节认定

免费 点小读 时长/课时:6分钟/0.13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4,880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一、基本案情

  祝某同被害人张某吃完夜宵,开车送其回家途中临时起意,将车子开到僻静处停下,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后,祝某发短信给周某,邀请周某也过来与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周某在明知祝某已和被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情况下,无视被害人的抗拒,强行与其发生了性关系。祝某再次上车后,见被害人躺在座位上,又强行与其发生了一次性关系。

二、分歧意见

  周某的行为是否构成轮奸,对此有两种不同观点:

  第一种意见认为,祝某、周某的行为均构成轮奸,理由是主观上周某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之前就已经明知祝某已将被害人强奸,客观上二人连续地对被害人实施了强奸。

  第二种意见认为,祝某的行为构成轮奸,周某的行为则不构成轮奸。

三、评析意见

  笔者赞同第二种意见,理由如下:

  1.从法学方法论上来说,有必要对“轮奸”这一用语进行文理解释。现行刑法关于轮奸的完整表述是“二人以上轮流强奸”,其中具有限制意义机能的用语有“二人以上”“轮流”。“二人以上”是指轮奸行为人必须是复数,限定了一人连续多次强奸不能构成轮奸;“轮流”是指依照次序一个接替一个地实施某个行为,由此则限定了二人以上无序地先后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也不构成轮奸。二人以上要有序地对同一被害人进行某一行为,一种情况是数个行为人通过事先通谋在先后次序上达成共识;另一种情况是后行为人先促使前行为人实施某一行为后自身又再实施同一性质行为;再一种情况则是先行为人自身已完成某一行为后又安排后行为人再实施同一性质行为。本案中,轮奸的有序性表现为第三种情况即为祝某对于强奸次序的安排,祝某在对被害人实施强奸行为后又唆使周某对被害人实施强奸,其行为应认定为轮奸;周某则因不存在对于次序上的安排,故对其行为不应认定为轮奸。第一种观点的错误之处在于未准确区分轮流强奸与先后强奸的区别,未能充分理解“轮流”所具有的有序性内涵。

  2.从共同犯罪理论来看,本案二被告人属于承继的共同犯罪。承继共犯是共同犯罪的一种特殊现象,其特征是前行为人已经开始着手实施犯罪,后行为人与前行为人形成犯罪合意并与前行为人共同继续实施该犯罪行为。责任主义原则是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包括主观责任原则和个人责任原则两个方面。其中个人责任原则是指只能将行为人因个人的行为所造成的法律后果归责于行为人,即罪责自负原则。在承继的共同犯罪中,后行为并未对前行为的行为予以物理上或心理上的加功,后行为人的行为不可能成为前结果的原因,因此不能将前结果归责于后行为人。本案中,周某事前并没有与祝某合谋轮奸被害人,也没有为祝某完成强奸行为提供帮助,即没有对祝某的第一次强奸被害人行为予以加功,被害人第一次被祝某强奸的结果与周某没有因果性,因此,周某对于祝某第一次强奸被害人的结果不承担责任。祝某在强奸被害人之后,又唆使周某强奸被害人,对周某强奸被害人的行为予以加功,应对周某强奸被害人的结果承担责任。此外,二被告人之间没有在周某强奸被害人之后由祝某再行强奸被害人的共谋,祝某第二次强奸被害人的结果也不能归责于周某。因此,祝某的行为构成轮奸,周某的行为不构成轮奸。

  3.从罪刑相适应原则出发,有必要对二被告人在认定是否构成“轮奸”方面予以区别对待。刑法第二条明确了刑法的目的就是保护法益,刑事司法必须贯彻这一目的,在定罪量刑上均应根据各行为人的客观罪行对法益侵害的严重程度作出判定。强奸罪的法益是妇女性行为的自主决定权,轮奸相对于普通强奸来说对该法益的侵害程度更为严重,因此刑法对两种情形规定了不同的量刑档次。本案中,是否应认定二被告人构成轮奸应分别考察其行为对被害人受保护的法益的侵害程度。祝某连续性地对被害人实施强奸三次(其中一次是通过唆使周某完成),因此,其客观罪行对法益的侵害程度可认定为是严重的,认定其构成轮奸能满足罪刑相适应原则;而周某则仅在被他人唆使后强奸被害人,其客观罪行对法益的侵害程度与普通强奸对法益的侵害程度相差无几,如仍认定其构成轮奸,则与罪行相适应原则相悖。因此,对周某的行为不应认定为轮奸。

作者:许浩丰(浙江省江山市人民法院)

(来源:人民法院报)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点小读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点小读
  • 文章3921
  • 读者2948w
  • 关注1200
  • 点赞1w

  点睛网“点读”平台管理员账号,负责发布“点读”相关资讯,综合各类法律法规等相关文章,及时传达法律热点,便于法律人及广大群众进行学术交流和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本账号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添加点小读微信号,告知确认后予以删除。

  联系人:点小读

  微信:dianjingeditor

  QQ号:3244058574

  邮箱:djdd@zfwx.com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承继的共同强奸罪中“轮奸”情节认定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承继的共同强奸罪中“轮奸”情节认定

消费:17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3课时/6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