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近期,作者又碰到一个“怪案”。
实务中,违规拆案、分案,另案处理的情形屡见不鲜,早期文章《办案机关为什么喜欢“另处”?》也有所分享。然而,像本案刻意并案的情形,却不多见。
正所谓“事出反常必有妖”,本期我们就来浅析一下其内在逻辑,探讨一下违规并案侵害当事人合法权益的问题,即并案侦查的强制措施期限该如何适用?
一、基本案情
刘某系A公司和B公司的大股东,实际经营人。
2022年10月10日,刘某因涉嫌挪用A公司资金被刑事拘留,同年11月10日因证据不足不批捕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下称A案);
2023年9月10日,刘某因涉嫌挪用B公司资金再次被同一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同年10月10日,刘某再次因证据不足不批捕被变更强制措施为取保候审(下称B案)。
2024年9月30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挪用A公司资金的事实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二、主要问题
(一)什么情形可以并案?
(二)并案的弊端有哪些?
(三)并案的强制措施期限该如何适用?
三、案例解读
1.适用情形
首先要明确的是,侦查机关(以公安机关为例)、人民检察院或人民法院在办理刑事案件的过程中,都有权根据案件情况做出并案处理的决定或提出并案处理的建议。只不过,实务中较多的是公安机关会出现相对多的并案处理的情形。
根据《关于实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规定》第1条第3项、《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21条的规定,并案处理的适用情形可以分为以下4种:
1.一人犯数罪的(指实质的数罪);
2.共同犯罪的(包括共犯一罪和共犯数罪);
3.共同犯罪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还实施其他犯罪的(指单独犯其他罪行);
4.多个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施的犯罪存在关联,并案处理有利于查明案件事实的(可以理解为刑事诉讼程序上的“共犯”,比如诈骗、掩隐、窝藏包庇等存在关联性的案件)。
当然,符合以上情形之一并不是必须并案处理,而是可以。
因为并案处理虽然可以更好地查明事实真相,保障公正,提高效率,节约司法资源,但是凡事都有两面性,并案处理也存在一定弊端,必须谨慎处理。
2.问题弊端
由于,并案处理的适用几乎都是公检法依职权决定,虽然当事人也可以提出申请,但决定权依然在于公检法等公权力,实操过程中就会出现很多问题。
并案处理,最大的问题就是可能导致办案期限与羁押期限的不当延长,变相侵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并案处理也可能会限制了程序分流,加重司法负担,降低了办案效率,最终可能会影响办案质量。
基于此,在实务界对上述法律规定可以并案处理的“可以”,存在“公检法的自由裁量权”和“公检法的义务和责任”两种理解时,作者更倾向于前者。
当然,也需要指出,并案处理决定并不具有终局性,它只在一个诉讼阶段有效,后续诉讼阶段可以随办案进程而决定是否继续适用或进行改变。
这样一来,公检法可以进行一定的监督和制约,减少并案处理带来的问题。
3.强制措施期限如何适用
针对并案处理的弊端,作者认为,对于并案处理的案件,其强制措施的期限应当以吸收合并为原则,总体控制在一个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的期限内,尽可能的整体缩短,以最大限度地维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兼顾公正和效率!
具体而言,如果后案也需要批捕的,办案期限应当以前案逮捕的期限为准,在此之内侦查终结,可以理解为限缩适用刑诉法第160条规定;如果前案取保,后案批捕的,以后案逮捕的期限为准;如果都是取保的,应当以前案取保的期限为准。
本案中,A案和B案并案处理,强制措施都是取保候审,应以A案取保候审的期限为准,公安机关应在2023年11月10日刘某因A案取保候审期限届满之前,作出移送审查起诉或解除取保候审撤案的决定。
如果认为以A案为准,B案的侦查期限过短,无法查清事实,可以选择分案处理,而不是并案处理。
同时,从结果看,即便刘某最终于2024年9月30日被移送审查起诉,针对的是A案而非B案,相当于B案没有处理或者达不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条件。
恰恰是因为并案处理,公安机关针对A公司的侦查期限被顺延至2024年9月30日,变相延长至将近2年,程序严重违法。
即便移送审查起诉时A案事实清楚,但因程序违法,其证据也不应当作为定案根据,无法认定刘某构成犯罪,因此,检察院应当做不起诉处理。
至于本案存在的其他问题,因与本文主题关联不大,欢迎私下交流。
首发:微信公众号“夏颖钰刑事圈”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学士、管理学学士
上海市百汇律师事务所刑事部副主任
曾在某直辖市公安分局工作十年,从事刑事侦查工作,任职期间主办或协办一百余起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多次荣获个人嘉奖、个人三等功、优秀公务员、优秀党员等荣誉,转岗后专注刑事业务,具备丰富的刑事案件办理经验,另撰写近百篇刑事实务文章。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