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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案情简述
张A(女)是某公司的单一大股东,1998年张A与张B及他人合资设立某公司(张B任职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为公司运营之需要,各股东于2001年同意以张B妻子王C名义购买一套房产并登记于王C名下,各股东筹集首付款并约定由王C(兼任公司出纳)以公司经营所得支付按揭贷款,各股东按照各自在公司的股权比例享有房产份额。房屋购买后一支由王C收取该房屋的对外出租收益。
2004年,因股东间矛盾导致公司陷入经营停顿,张B在张A不知情的情况下,伪造另一股东签名签署了同意转让房产的《声明》(类似股东会决议),连同张B自己的签名形成超过51%的多数表决后,授意其妻王C将房产对外转让。
2005年,张B欲对公司进行清算分配,但清算财产不包括公司房产,张A等股东提出异议,致使清算未果。
2016年,王C将房产转让,得款480万元,并绝大多数数转账给他们身在国外的女儿,剩余部分转移给他们控制的亲属,而未分配给张A和其他股东。
张A向公安机关举报,公安机关以张B和王C涉嫌职务侵占罪立案,检察院指控职务侵占罪公诉至法院,但在法院即将开庭前,张A要求以被害单位代表人身份出庭遭拒。
张A有意委托我们介入,但因公司公章掌握在张B手中而无法以公司名义向我们签发授权委托书,由此对我们的代理人身份能否得到法院认同深表担忧。
二、争取诉讼代理人身份
1.指导公司通过内部决议重新更换法定代表人
我们指导张A联合其他股东召开股东会和董事会,决议罢免张B的法定代表人身份,并重新选举张A为新法定代表人。然后由张A代表公司向律师签发授权书,连同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和董事会决议等文件一并提交给审理法院。
2.向主审法官阐明新法定代表人委托律师代表公司参与诉讼的正当性和合法性
然后,我们向主审法官提交《关于请求依法安排被害人参加刑事诉讼法庭审理程序的法律意见书》(下称《法律意见书》),主张被告人与被害单位不仅存在实体利益的根本冲突,而且存在诉讼地位的根本对抗,依法不能也不会作为被害人的法定代表人参与本案诉讼;在公司公章被被告人控制的情况下,被害单位依法产生的新法定代表人(兼股东)张A有权代表被害单位委托律师参与本案法庭审理。
主审法官接到《法律意见书》后致电我们,认同我们的专业意见。经请示庭长后,同意我们以被害单位的诉讼代理人身份参与诉讼。
开庭时,被告辩护人以被害单位并未以盖公章的形式向我们签发《授权委托书》为由,对我们的诉讼代理人身份提出质疑和反对。主审法官听取了我们的申辩意见后,当庭驳回了被告辩护人的反对意见。
三、被害单位的诉讼代理人的庭审角色
作为被害单位的诉讼代理人,我们并非刑事诉讼的主诉方(公诉人才是),我们的职责在于襄助检察官更加扎实地筑牢证明犯罪事实的证据体系,以及更侧重于提交证明被告人侵占财产的具体数额的相关证据。
以此作为出发点,我们在阅卷时重点圈点和摘录了证明被告人:①任职情况;②伪造股东会决议签名;③转让房产价款的走向;④是否向其他股东分配清算款等方面的证据,并在庭审现场针对性地询问被告人关于转让房产的股东会召开情况及清算分配的股东会召开情况等,有力地协助和强化了检察官指控被告人的案件证据。
同时,重点向主审法官强调要向被告人位于国外的女儿追缴非法所得赃款给公司等代理意见。
四、针对性助攻
庭后,针对被告辩护人关于其“未利用职务便利”的辩护观点,我们多次向法庭提交代理词,论证被告张B作为公司的董事长兼法定代表人,根据《公司法》规定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的信义义务,但其却伪造董事会决议并授意其妻王C擅自转让房产,并监守自盗将转让所得不追索回公司,构成对其职权的恶意使用。
被告王C身为公司监事和出纳,不仅违背其对公司负有的忠实义务和监管职责,而且未履行其合规收支现金及保管现金的出纳职责,反而将涉案房产的转让款擅自据为己有,其行为已经构成对监事职责和出纳职责的恶意利用。
上述从《公司法》的忠实勤勉信义义务的角度论证被告人利用职务便利,有力地解构了被告人辩护律师的辩护观点,为案件最终判决被告人职务侵占罪成立奠定了法理基础。
五、结局
审理法院于2022年春节后正式宣判,被告人张B和王C职务侵占罪成立并判处相应刑罚,退还赃款400万元等。
遗憾的是,判决书在本院认为部分未提到赃款去向(被告人女儿处)事实,可能会给未来的执行造成一定困难。
就此,我们在判后专门致电主审法官询问,主审法官告知,若在执行环节执行法官对赃款去向存有疑问,不仅在案证据将会移交至执行局,且法院内部也会为此专函,追赃应该不存问题。但愿如此!
虽然案件可能经历二审,结果存在变数,但一审至此已属难得。
此纪。
来源:微信公众号“股权与金融”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北京金诚同达(深圳)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第十届深圳市律协、第十一届广东省律协公司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专注于公司章程和股权投融资领域的实践及研究,著有《精进股权》。
微信号:risk-ctrler 公众号:biz-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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