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安家》法律问题: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能否要回房屋?

免费 蔡思斌 时长/课时:5分钟/0.1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5,924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电视剧《安家》中,有妇之夫阚总给自己“灵魂伴侣”知否小姐全款购买了一套价值1200万的房子。阚太太为他生了四个孩子,在家照顾年迈公婆,却换来小三瓜分家产。阚太太最终决定结束这段婚姻并依法维权,那么她能否直接要回房屋呢?

1 阚总向知否小姐赠与财产违反公序良俗且侵犯夫妻共同财产,该行为无效,阚太太拿回1200万没有争议

  (2017)浙01民终2457号民事判决书:杭州中院认为,根据查明的事实,虞勇斌在与林惠兰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与刘小艳形成了婚外不正当男女关系。在此过程中,虞勇斌为刘小艳支付了48万余元购房首付款,并向刘小艳个人银行账户转账89万余元。鉴于林惠兰和虞勇斌并无分别财产制的约定,以上钱款本应属于林惠兰和虞勇斌的夫妻共同财产。根据虞勇斌本人的陈述,该些款项的支付目的就是为了发展和维持与刘小艳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

  本案一、二审中,刘小艳经法院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参加法庭审理和调查,也未提交书面答辩状,应视为自动放弃举证、质证和抗辩的权利。根据以上情形,结合日常生活情理,可以认定以上款项系虞勇斌为维持与刘小艳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赠与的款项。虞勇斌和刘小艳的不正当男女关系有违社会公序良俗,对虞勇斌的配偶林惠兰造成了精神上的严重侵害,应予谴责。

  虞勇斌为维持与刘小艳之间的不正当男女关系而赠与刘小艳大量钱款,严重损害了作为配偶一方的林惠兰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享有的所有权和处分权,依法应认定为无效。林惠兰要求刘小艳返还上述钱款的诉讼主张合法有据,本院予以支持。

2 如购房合同由“知否小姐”所签订,阚太太未必能要回价值1200万的豪宅

  (2015)镇民终字第1200号民事判决书:镇江中院认为,真源与印永萍签订的协议因违反公序良俗无效。《婚姻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据此,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共同财产不分份额地共同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处分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该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以侵犯共有财产权为由请求返还的,应予支持,但以要求返还特定类型的具体财产为限。

  也就是说,如果赠与人向受赠人给付钱款让其购房、购车等且登记在受赠人名下,赠与行为被确认无效后,受赠人应返还相应的钱款;如果赠与人将原登记在自己名下的房屋、车辆等变更登记为受赠人,受赠人应返还相应财产。

  本案中,虽然真源曾给付印永萍钱款让其购买诉争房屋,但购房合同由印永萍与案外人钟志坚签订,购房款直接由印永萍给付钟志坚,诉争房屋亦登记在印永萍名下。故对吴江梅要求印永萍返还房屋之诉请,本院不予支持,但吴江梅可另行诉讼要求印永萍返还相应钱款。

案件分析

  总之,阚总以何种方式将房子送给“知否小姐”对阚太太能否要回房屋有着至关重要的影响。如阚总只是转账,购房合同是由“知否小姐”个人与卖家签订,由于阚总并非合同当事人,基于合同相对性原理,则阚太太无法要求返还房屋,只能要求返还钱款。

  蔡思斌

  2020年3月24日

  来源:微信公众号“菜驴法评”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蔡思斌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0)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蔡思斌
  • 文章402
  • 读者167w
  • 关注66
  • 点赞1429

  上海锦天城(福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省直律协2015年度优秀律师,原系福建创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福建电视台综合频道《爱心帮帮团》栏目特约嘉宾律师,福州电台《律师热线》主持人之一、中国民主促进会会员。

  其在刑事辩护、房地产、婚姻继承、合同等领域具有极其娴熟的诉讼技能及实务经验。先后担任福建海丝金融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东锅科技有限公司、福州艾佳贸易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的常年法律顾问。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安家》法律问题: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能否要回房屋?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课时/5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安家》法律问题:丈夫给小三买房,妻子能否要回房屋?

消费:13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课时/5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