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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公布,提出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指导各类网站删除侵权内容
《意见》提出,要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要加强专利、商标、植物新品种等审查能力建设,进一步压缩审查周期。重点提高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审查质量,强化源头保护。
《意见》明确提出要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为此,要建立重点关注市场名录,针对电商平台、展会、专业市场、进出口等关键领域和环节构建行政执法、仲裁、调解等快速处理渠道;推动电商平台建立有效运用专利权评价报告快速处置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侵权投诉制度。
此外,要指导各类网站规范管理,删除侵权内容,屏蔽或断开盗版网站链接,停止侵权信息传播,打击利用版权诉讼进行投机性牟利等行为。
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针对新业态新领域,《意见》强调要完善这些业态和领域的保护制度。要针对新业态新领域发展现状,研究加强专利、商标、著作权、植物新品种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等的保护。
同时,探索建立药品专利链接制度、药品专利期限补偿制度;研究加强体育赛事转播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公证电子存证技术推广应用;研究建立跨境电商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制定电商平台保护管理标准。
另外,要研究制定传统文化、传统知识等领域保护办法,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意见》还提出,要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健全部门间重大案件联合查办和移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部门与公安部门对涉嫌犯罪的知识产权案件查办工作衔接机制。
在案件多发地区,要探索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机制。推动建立省级行政区内知识产权案件跨区域审理机制,充分发挥法院案件指定管辖机制作用,有效打破地方保护。
建立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
《意见》明确,要更大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要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对促进共建“一带一路”的重要作用,支持共建国家加强能力建设,推动其共享专利、植物新品种审查结果;充分利用各类多双边对话合作机制,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交流合作与磋商谈判。
《意见》提出要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纠纷预警防范机制,加强重大案件跟踪研究,建立国外知识产权法律修改变化动态跟踪机制,及时发布风险预警报告。
同时,要加强海外信息服务平台建设,开展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构建海外纠纷协调解决机制。建立海外维权专家顾问机制,有效推动我国权利人合法权益在海外依法得到同等保护。
企事业单位全面推行公职律师等制度
《意见》强调,要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为此,需要建立健全全国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保护监测信息网络,建立知识产权执法信息报送统筹协调和信息共享机制,强化维权援助、举报投诉等公共服务平台软硬件建设。
在有关管理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要全面推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法律顾问制度,促进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法治化。充分发挥律师等法律服务队伍作用,做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案件代理、普法宣传等工作。
焦点:加快引入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
《意见》提出要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同时,要强化民事司法保护,有效执行惩罚性赔偿制度,研究采取没收违法所得、销毁侵权假冒商品等措施,加大行政处罚力度,开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行政执法专项行动。
另外,要探索加强对商业秘密、保密商务信息及其源代码等的有效保护。加大刑事打击力度,研究降低侵犯知识产权犯罪入罪标准,提高量刑处罚力度,修改罪状表述,推动解决涉案侵权物品处置等问题。
《意见》明确,要严格规范证据标准,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改革,并强化案件执行措施。
在强化案件执行方面,要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实施市场主体信用分类监管,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健全失信联合惩戒机制。
目 标
●力争到2022年
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
●到2025年
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11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召开2019年第四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甘绍宁介绍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有关情况,国知局条法司司长宋建华、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出席发布会并就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情况答记者问。
7月24日,习近平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并于近日由中办、国办联合印发。据介绍,该《意见》是第一个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名义出台的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纲领性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同时,《意见》明确了两个阶段目标:第一阶段,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第二阶段,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
甘绍宁指出,《意见》包括99条重点措施,立足现实发展需要,从知识产权保护严、大、快、同四个方面着手,对新时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作出了系统谋划和整体部署。主要包括:
一是强化制度约束,确立知识产权严保护政策导向。包括加大侵权假冒行为惩戒力度、严格规范证据标准、强化案件执行措施、完善新业态新领域保护制度等。
二是加强社会监督共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包括加大执法监督力度、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模式、加强专业技术支撑等。
三是优化协作衔接机制,突破知识产权快保护关键环节。包括优化授权确权维权衔接程序、加强跨部门跨区域办案协作、推动简易案件和纠纷快速处理,加强知识产权快保护机构建设等。
四是健全涉外沟通机制,塑造知识产权同保护优越环境。包括更大力度加强国际合作、健全与国内外权利人沟通渠道、加强海外维权援助服务,健全协调和信息获取机制等。《意见》还提出要从加强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大资源投入和支持力度等方面加强基础条件建设,有力支撑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此外,《意见》明确指出,各地区各部门要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资金投入力度,鼓励条件成熟的地区先行先试,率先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试点示范区。将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纳入地方党委和政府绩效考核和营商环境评价体系,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意见》明确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要求有效落实,重大问题要及时按程序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附:答记者问全文
[央视记者]近年来,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取得了哪些成就?
[甘绍宁]今年以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要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致力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在有关部门共同参与下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一是加大保护力度,知识产权保护更严格。立法方面,健全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成本。目前专利法修正案草案已经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其中明确建立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今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修改后的商标法,也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由修改前的三倍以下提高到了五倍以下。在执法方面,深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关系,查处假冒专利、商标侵权等行政执法职责由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承担,充分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队伍优势,严厉打击侵权假冒行为。同时,完善商标、专利侵权判断标准,提高执法指导效果。
二是完善联动协同,大保护机制更健全。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断拓宽仲裁、调解等多种维权渠道,构建知识产权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诚信体系建设,对重复专利侵权行为、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等6类严重失信行为进行惩戒,让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建立健全社会共治机制,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三是压缩审查授权周期,知识产权保护更快捷。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效率,压减商标、专利审查周期,更好地满足社会需求。有序布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目前全国已建25家,完善快速预审、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协调联动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
最后是加强平台建设,知识产权海外保护更有力。积极加大涉外知识产权保护的协调力度,完善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平台,设立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我们不仅尊重和保护国外知识产权,同时也希望,外国政府保护中国知识产权。不断健全与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沟通对话机制,对所有市场主体一视同仁、同等保护,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接下来,我们将按党中央、国务院统一部署和安排,进一步完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建设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好地满足高质量发展需求。
[中新社记者]当前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侵权惩罚力度已经成为社会各界关注的焦点,请问在建立知识产权侵权赔偿制度方面,国家知识产权局做了哪些工作,目前取得了哪些进展?《意见》有哪些新的要求和举措?
[宋建华]刚刚甘局长也提到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多年来,我国持续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但保护效果与权利人的期待仍有差距。“赔偿低”是其中的一个突出问题。党中央、国务院先后出台一系列举措,要求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本次《关于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也指出,要“加快在专利、著作权等领域引入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大幅提高侵权法定赔偿额上限,加大损害赔偿力度。”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国家知识产权局经过深入研究论证和广泛征求意见,于2015年向国务院报送了《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提出了建立专利侵权惩罚性赔偿的具体方案。去年12月《专利法修正案(草案)》通过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并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了第一次审议。草案规定了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故意侵犯专利权,情节严重的,可确定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赔偿数额,并将法定赔偿额从“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提高到“十万元以上五百万元以下”。同时,今年4月,全国人大常委会修改了商标法,加大对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修改条款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额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将法定赔偿额上限从三百万元提高到五百万元。刚刚甘局长也提到修改条款已于今年11月1日起施行。这些举措将大大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人民网记者]《意见》明确提出2022年和2025年两个目标。请问目标的提出是基于什么考虑?目标能否按期达成?
[甘绍宁]《意见》主要以2022年、2025年为重要时间节点,从保护实际效果、保护能力建设、保护体系建设、社会感知和认同等方面确定工作目标。《意见》提出,力争到2022年,侵权易发多发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权利人维权“举证难、周期长、成本高、赔偿低”的局面明显改观。到2025年,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并保持较高水平,保护能力有效提升,保护体系更加完善,尊重知识价值的营商环境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制度激励创新的基本保障作用得到更加有效发挥。以上这些目标是中央在通盘考虑后作出的科学决策,既明确了到2022年短期内必须取得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实效,也对到2025年中期知识产权保护绩效目标做出了安排,又与社会公众的获得感紧密结合起来,是我们下一阶段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努力方向。《意见》印发后,关键是要抓好贯彻落实,刚才说到有99条具体措施,要让各项政策措施执行到位、落实到位、见到实效。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快制定落实《意见》的推进计划。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照《意见》提出的节点目标,结合职能和分工安排,牵头制定推进计划,明确阶段性工作要点,确保各项工作全面推进。同时,针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明确专项任务、组织专项行动,实现精准发力、重点突破,力争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每年跃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持续完善落实《意见》的工作机制。持续完善与各部门、各地区的工作推进与衔接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意见》实施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意见》要求,会同相关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考核评价和督促检查机制,及时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坚持跟踪问效,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及重大事项,将按程序及时向党中央、国务院请示报告。
三是全力做好推进落实《意见》的组织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按照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会同相关部门通过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大保护资金支持力度、完善管理机构设置等措施,共同做好《意见》落实的人、财、物等基础保障,确保知识产权保护取得实质性成效。我相信在党中央国务院坚强领导下,在社会各界共同支持下,在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目标一定能实现。
[凤凰卫视记者]现阶段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层面遇到了哪些问题?《意见》的落实能针对性解决哪些问题,达到何种效果?
[张志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仍存在侵权赔偿标准低等问题。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目前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与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相比、与社会各界的期待相比,确实还存在一定差距。具体而言,包括严保护的法律体系尚不完善,新领域新业态发展不断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建设提出新的挑战。大保护的工作体系尚不健全,现有组织协调平台和机制的作用未充分发挥,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不畅,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社会监督协同不够。快保护的工作链条尚未打通,行政确权、纠纷受理、仲裁调解、行政执法、司法审判等环节之间缺乏高效快速衔接机制。相关部门应对国际知识产权纠纷的协同作用还有待加强。另外,我局自2012年起每年开展全国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调查,调查结果显示,社会公众、权利人均对侵权现象严重程度、侵权救济的及时性有效性、侵权赔偿的足额性等指标还有很多不满意的评价。实际保护效果与社会期待之间还存在一定差距,各界对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的呼声依然强烈。
针对上述问题,《意见》着眼于统筹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从审查授权、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行业自律等环节,部署改革完善保护工作体系,推动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手段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保护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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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新京报、中国知识产权杂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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