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案例】
老王早年与妻子一起打拼,后妻子因劳累过甚去世,二人共同育有一女。数年后,老王又娶了一位年轻漂亮的妻子,并为他生育一儿一女。随着年龄增大,老王的身体也每况日下,听别人说要对财产进行生前规划,他考虑到与前妻生育的一个女儿已经成家,且给了一笔丰厚的嫁妆,现在还在外地生活,而与现任妻子生育的两个孩子年龄还小,思虑再三,他瞒着家人到公证处简单咨询后,便做了一份遗嘱公证。
几个月后老王去世,但去世前将遗嘱公证的事情告知了现任妻子。于是,现任妻子信心满满的拿着公证过的遗嘱到房管局,要求按照老王的遗嘱内容办理过户手续,没想到碰了一鼻子灰,其被告知:“要想过户,必须去公证处做继承权公证,以证明其享有继承权,然后才能拿着继承权公证书办理房屋继承的过户手续。
妻子试着与老王和前妻的女儿联系,但是前妻的女儿听说父亲将所有财产给了现任妻子的两个子女,自己几乎没有什么财产后,一直不予配合。
【法律分析】
1.自己的财产自己说了不算?
根据公证处的规定,继承权公证的办理,需要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或遗嘱继承人到公证处,经公证员的询问,确定所有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对该遗嘱和继承权均无异议时,公证员才给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办理房屋、股权、存款、股票、车辆等资产的继承手续,必须凭借死者去世后,所有法定继承人新办理的继承权公证书。继承权公证书是国家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法律规定,证明哪些人对被继承人的遗产享有继承权并证明其继承活动真实、合法的公证程序。
继承人只有持继承权公证书,才能去房管局办理继承房产的过户。
如果老王的大女儿主观上认为该份遗嘱分给自己的财产较少,认为不公平可以去质疑该份遗嘱的真实性,总之,随便老王的大女儿提出的任何合理、不合理的理由,只要她不配合办理继承权公证,公证员最后就无法出具继承权公证书。
在没有继承权公证书的前提下,如果现任妻子的儿女想要继承房产,只能到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要求按照遗嘱分割财产。
根据司法实务经验,一审+二审审限,可能要一年多时间,涉及的法院诉讼费、律师费、鉴定费等也是巨大的,即使投入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最终赢得了诉讼,也一定是心力交瘁的。
此案较简单,仅涉及到房产,但实务中的案件往往还涉及到股票,企业股权,存款等,漫长的诉讼中有太多的不确定,可能股票早已贬值,可能企业已经陷入到衰败,可能有些财产已经被转移,甚至于可能让老王也觉得“原来我的自己的财产,我竟然说了不算!”
2.继承权公证的最大难点是:其他继承人的不配合!
继承权公证手续的办理是非常繁琐的,需要所有继承人的配合。所有遗嘱公证不可能绕的过继承权公证这关,即使是具有最高效力的公证遗嘱。
无论有几个继承人,都必须通过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办理资产过户手续,而一旦有继承人不予配合,就会给其他亲人留下无穷无尽的烦恼。
【律师支招】
即使立下遗嘱,依然不能避免继承纠纷,因此财产的传承应该早做规划,才能减少纠纷,保障家庭和谐。这个案件在现实中非常典型,继承权公证的难关无法绕过,最后只能被迫跟家人撕破脸,闹到法庭上。
解决这个问题可以通过其他很多途径,因为在人寿保险、遗嘱信托、保险金信托……,这么多的传承方式中,只有遗嘱继承必需做继承权公证,其他传承方式均可避免,根据客户主观传承意愿和财富特点的不同,搭配不同的财富传承方式,选择最合适的财富传承方案,才是明智之举!
诸多方案中,如果用好“人寿保险传承”,可以帮助我们轻松地绕过继承权公证的难关。
因为这个方案只需要在人寿保险章中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此举有两大好处:1.被保险人百年后,保险受益人可以获得的保险金就不属于遗产,受益人从保险公司领取保险金时也不用提交继承权公证书。2. 明确指定保险受益人的保险金不属于遗产,还能规避我国日后可能开征的遗产税。
当然家庭信托也可以绕过继承权公证难关,但相对于人寿保险来说,家庭信托设立的起点较高,财产起档通常在1000万以上。
附:法律规定
《继承法》
第十七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
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
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第十八条 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若干问题的意见》
36、继承人、受遗赠人的债权人、债务人,共同经营的合伙人,也应当视为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不能作为遗嘱的见证人。
41、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效遗嘱.遗嘱人立遗嘱时有行为能力,后来丧失了行为能力,不影响遗嘱的效力。
42、遗嘱人以不同形式立有数份内容相抵触的遗嘱,其中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公证遗嘱为准;没有公证遗嘱的,以最后所立的遗嘱为准。
《办理继承公证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公证,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当事人的身份证件;
(二)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三)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四)其他继承人已经死亡的,应当提交其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五)继承记名财产的,应当提交财产权属(权利)凭证原件;
(六)被继承人生前有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的,应当提交其全部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原件;
(七)被继承人生前与配偶有夫妻财产约定的,应当提交书面约定协议;
(八)继承人中有放弃继承的,应当提交其作出放弃继承表示的声明书;
(九)委托他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
(十)监护人代理申办公证的,应当提交监护资格证明。
第十条第一款 当事人申请办理继承金额(数量)不明的银行卡(证券资金账户)内钱款(证券)公证的,公证机构应当告知其先申请办理用途为查询卡(户)内金额(数量)的亲属关系公证,待金额(数量)确定后,公证机构可以为其办理继承公证。
第十四条 公证机构办理遗嘱继承公证,应当按照下列方式审查确认遗嘱的效力:
(一)遗嘱为公证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对遗嘱内容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进行审查,并向全体法定继承人核实,核实的内容包括询问被继承人有无其他遗嘱或者遗赠扶养协议,法定继承人中有无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人。
法定继承人对公证机构的核实没有回复的,或者无法与法定继承人取得联系的,公证机构在对遗嘱进行审查后,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二)遗嘱为公证遗嘱以外的其他符合法定形式的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取得全体法定继承人对遗嘱内容无异议的书面确认,并经审查认为遗嘱的内容符合法律规定,可以确认遗嘱的效力;
(三) 遗嘱为在境外所立的遗嘱的,公证机构应当根据法律、法规及司法部的有关规定确认遗嘱的效力。
《保险法》
第四十二条 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
(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
受益人与被保险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且不能确定死亡先后顺序的,推定受益人死亡在先。
(来源:云南婚姻家事团队)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三级心理咨询师,从事律师工作近十年,专注办理婚姻家庭类案件,能够深入体会并了解纠纷中当事人的痛苦和焦虑,在诉讼中采用灵活策略和方式,将纠纷对当事人造成的伤害和损失到最低,在法律框架内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利益。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