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民间借贷的问题在当下的中国,问题很多,很复杂。国家的各自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也在逐步更新,但还是经常滞后于经济社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结合司法实践,笔者针对民间借贷的特征总结了以下八点,供大家参考适用。
一、出借人要注意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
首先要看对方的不动产、经济收入等资产情况,判断其是否具备偿还能力。笔者建议在亲朋好友之间尽量不要形成借贷关系,因为借贷反而会造成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变得复杂和功利,除非需要帮助的时候,那也是责无旁贷。
二、借款时借贷双方应签订借款合同或及借据。
借款时,不要顾及人情、关系等因素,双方一定要签订借款合同,借款人要出具借款借据。借款合同对借款人、借款金额、用途、利率和还款时间等内容进行约定,双方签字按指印,各执一份,妥善保存。
有两点需要说明一下,第一点自然人之间的借款本金及合同生效是按照借款款项实际到账的金额和时间进行认定;第二点就是个人与企业之间或者企业之间的借款合同一般都是有效的,从借款合同签订的时候就是有效的。
三、大额款项的借贷,应履行抵押、质押等担保手续并进行担保物权的登记。
为了保险起见,对于大额借款最好由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保证人(不管是个人还是企业);必要时还可以让借款人以存单、证券、债券、机动车、房产等个人财产作抵押质押,并完善担保物权的登记手续。
另外,大额现金一定要出借人通过银行转账至借款人账户,不要交付现金。即使出现第三方代为付款或收款,也需要在借款合同或补充协议中明确约定清楚。根据笔者的分析判断,目前不动产的保值增值功能有所下降,未来可能会持续这种趋势,大家一定不要认为,房产等不动产担保措施是完全能保障债权的实现。
四、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应合法。
对于明知借款人是为了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国家法律不予保护。如果出借人的资金来源是非法的或者是银行贷款的,出借人也可能会涉及高利转贷罪或非法经营罪,这样的话,对借款人也是不利的。
五、借款利率应合理合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的规定,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年利率可适当高于银行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24%。这里有一点要注意,超过24%但是不超过36%,属于自然息,债权人已收到可以不退,债务人没给的可以不给,超过贷款本金的36%的属于无效息。同时,利息不得计入本金计算复利,也就是人们常说的"利滚利",超出部分的利息和复利不受法律保护。因此,借款双方协商的利率应在合法范围之内。还有就是要注意砍头息,即借款当天就把第一次约定的利息支付给出借方,这样的话,也可能出借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六、注意还款期限。
笔者建议还款期限还是要约定明白,否则容易造成利益受损。这里边比较复杂,限于本文的主题这里就不展开了。只是我国《民法总则》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普通诉讼时效为3年。"也就是说,借出的款项到了约定还款期后,三年内受法律保护,超过后则不再受法律保护,虽然还可以起诉,但是权益不一定能够得到保障,借款人有一项诉讼时效经过的抗辩权。根据这一规定,债权人可以采取催收或更新借据的方式,造成合法债权的诉讼时效中止或中断。
七、运用法律追讨借款。
如果借款人不讲信誉,逃账赖账,债权人切莫采取非法拘禁、扣押财务及强抢财产等过激的自助行为,由于自助行为目前的立法有问题,在民法典的立法中可能会进行正式的条款制定,但是目前风险很多,搞不好很多讨债行为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行为甚至是犯罪行为。所以我们要正确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我们在获取人民法院的裁判文书后,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目前,从最高院的司法解释和执行通知加上其他部委的相关措施配合,包括对个人或企业在执行阶段采取各种惩戒措施,比如将被执行人列入失信名单,限制高消费、不能出国、孩子上学受到限制等信用体系的监管措施,就可以相对有效的保证出借人的利益。
八、谨防披着借贷名义,而业务实质是"非法集资"、“套路贷”及“租赁贷”等各种违法犯罪行为的侵害。
一些担保公司或投资公司及皮包公司等利用人们贪图高利的心理,抛出高利诱饵,在同地域或熟悉人之间进行地下非法集资。还有的房屋产权人成为了“套路贷”及“租赁贷”的借款人,最后房屋都被抵债的情形发生。这类集资经营者不是挥霍过度、无力偿还,就是金蝉脱壳、卷款而逃,使债权人、产权人血本无归。这种变质的民间借贷风险最大,应引起大家的足够重视和警惕。
在司法实践中民间借贷的类型太多,还有让与担保、商品房买卖合同作为非典型担保、以物抵债、代物清偿及抵顶协议等复杂的情形,限于篇幅,这里就不展开了,今后会专门针对各类具体的进行详细的专门阐述。
(来源:勾晓强法律咨询)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2019年度优秀律师,担任西安市律协业务培训委员会秘书长、陕西仁和万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交流培训部副主任及侵权损害法律业务部主任。
业务领域:公司非诉讼法律服务、房地产诉讼仲裁业务、婚姻家庭业务;公司法、物权法、合同法、担保法理论与诉讼业务。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