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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来了,法律职业共同体还远吗?
不久前的9月22日,被称为“法考”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正式开考。首次法考分为客观题、主观题两次考试。通过客观题考试的考生,将在10月20日迎来主观题考试。通过主观题考试才是真正获得“法律职业资格”。
无疑,对于有志于从事法律职业的人来说,这个职业资格,比毕业证还重要。
而自从2018年1月1日开始,司法考试正式更名为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回想起从1986年司法部第一次组织全国统一律师资格考试开始,到后来“律考”到扩大到初任法官、检察官的“司考,”再到今天面向专门从事立法、执法、司法、法律服务和法律教育研究等工作法律职业全体的“法考”,其间经过了32年时间。而中国的改革开放也不过才刚刚40年。
随着“法考”的诞生,从此以后,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公务员,以及法律顾问、仲裁员(法律类),都将必须先行通过“法考”,才能成为一名法律职业人员。或者说,才能有资格成为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一员——如果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真的存在的话。
“法律职业共同体”在西方是一个久已有之的概念,而在中国二十世纪初才有人提出。据说是学者强世功2001年在《中外法学》发表了《法律共同体宣言》,首次提出了“法律共同体”的概念。
不过,十多年过去了,大家所期待的法律职业共同体却还依旧犹抱琵琶半遮面,千呼万唤难出来,甚至一度被一些业界人士视为一个梦想。
我们在谈论“法律职业共同体”时,是在谈论什么?
说到“法律职业共同体”,我想其中,最典型的职业群体莫过于警察、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和律师。而影响“法律职业共同体”建设进程的,则应该是彼此之间的关系,以及彼此之间的相互看待。
而在这其中,身在体制中的警察、检察官、法官,血液里早已流淌的天下“公检法”一家人的优越感,对体制外的法律从业者来说,似乎具有本能的警惕感。
而作为仲裁员(这里说的是商事仲裁员,而非行政色彩深厚的劳动人事仲裁),作为争议案件审理者、裁判者,集自由与超脱、从容与高贵于一身,对于和谁结为“一体”似乎也没多大兴趣。
这么说来,天性活跃的律师,虽然在专业上自有心得,但在现实中作为当事人代理人的被混同感,严重削弱了职业自身的存在感。从某种意义上说似乎是这个“法律职业共同体”中的“弱势群体”,其在业务活动中面对同为法律职业的警察、检察官、法官、仲裁员带来的“法律职业差别体”,无时无刻都感同身受、刻骨铭心。
所以,我们在谈论“法律职业共同体”时,其实是在谈论从事法律职业的不同群体之间的关系。
律师与警察:是“碰瓷维权”还是“碰瓷执法”?
比如,最近广州“女律师遭遇碰瓷执法”事件以及事发之后,律界、警届双方各自极力申明和展示的不同“事实真相”,足以凸显了当前某些地区律师和警察之间的现实关系。至少就这个事件而言,“法律职业共同体”所需要的相互尊重和信任还在路上。
事情发端于孙某发帖称其于9月20日前往某派出所办案时,遭到警方殴打、羞辱,乃至被迫脱光衣服接受检查、按指模、尿检等。如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如果真遭遇如此待遇,不要说“法律职业共同体”的梦想了,就连法治建设也许都是一个笑话。
因此,当天究竟发生了什么,是否果真如孙某所说。探究事实真相一时间成为社会各界关注、探究不遗余力追寻的最大“真相”。
而寻求真相的过程,历经“乱花渐欲迷人眼”,却不见“柳暗花明又一村”。
10月10日,广州警方率先通报,称孙某等人的行为涉嫌扰乱单位秩序,通过调取翻查视频录像、走访询问相关人员等,不存在孙某等3人被民警殴打和羞辱的情况。
随后,广州律协于10月13日通报表示,根据现场视频,华林街派出所民警在孙XX律师办理业务期间存在行为失范、态度不当、语言有失文明等情况。现暂未发现存在殴打羞辱孙世华律师的行为。
律协通报之后,警方相关负责人表示,当事民警在工作中存在态度生硬、行为和语言有失文明的问题。
然而,整个事件最核心的部分:孙某是否被脱光衣服全裸检查、是否被尿检,至今仍然未得到回应。如果“真相”是一个人,目前显然已经“失联”。
面对一个源于业务工作发生的异常事件,当事律师、律协、警方,三方面出现了不尽相同的说辞。显然一定有人没有完全说出真话或者没有说出全部的真话。彼此之间的关系足以耐人寻味和令人深思。
梦想究竟能不能照进现实?
当然,凡事不可一叶障目不见森林。现实生活中,除了阴雨,也还有有阳光。
历经32年,从开启“律考”到迎来法律职业全覆盖的“法考”,谁都得承认社会的不断进步。
从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到十九大提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等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思想,无不意味着伴随新时代中国改革深水区的步伐,必须构建中国特色的法律职业共同体。
比如,在北京,就已经有了一个成果显著的尝试。
前些天,由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学会联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北京市律师协会举行了第20届北京市(京津冀)劳动人事争议案例研讨会。
这个连续举行了20年的研讨会,把平时不同职业角色的法官、仲裁员、律师链接到了一个以专业研讨为主题的会场,褪去平日的职业藩篱,就事论事,以案说案,观点碰撞,思想交锋,无疑是一个法律职业共同体彼此尊重和信任、荟聚相谈的典范。
不仅如此,更加令人称道的是,研讨会上以模拟法庭的形式,通过法官、仲裁员、律师进行职业反串,进行角色扮演,进行焦点研讨,更是让不同职业角色的思维和视角互换和延伸。那一刻,法律职业共同体下的交融和互信光辉,显然从理想照进了现实。
后来的事实表明,这场“法律职业共同体”的专业实验,得到了诸多法律人的支持和拥趸。从2015年开始,河北、天津的法官、仲裁员、律师开始一起加入进来,以劳动人事争议案件研究为契机,成为了今天的京津冀法治一体化的先行探索试验田。再后来,乃至有四川、广东等地的法律人不断来观摩。
看来,一切没什么不可能。
把期许留给未来
虽然一时间我们还没有“女律师遭遇碰瓷执法”事件中得到全部的真相,但其实我们所期待的不仅仅是真相本身,更加期待的是在法律职业人彼此之间的尊重和信任,这中间除了内心深处的确信,更需要制度完善。
这也许就是我们追寻和渴求的一个全面法治时代过程中的一个小小的“阵痛”。只不过,时代的命题过于宏大,对于每一个个体而言,也许就是其职业生命的全部。
让我们一起期待并努力。梦想看得见,“伸手够到天”——重点是,“伸手”才能“够到天”。
(来源:京华枫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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