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 11

    X
  • 12

    X
  • 易轶

    X
  • 尹正友

    X
  • 于琦

    X
重复内容

新行诉解释深度解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怎么界定?

免费 点小读 时长/课时:8分钟/0.18课时 1个月之前
已学:7,454人 点赞 分享 推荐 收藏 设置

分享到微信

声音

  • 普通女声
  • 普通男声
  • 特别男声
  • 性感男声
  • 情感男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0X
  • 3.0X
  • 4.0X

字号

  • 标准
  • 特大
确定 取消

原标题:新行政诉讼法司法解释关于受案范围的深度解读

作者:宋静 广东诺臣律师事务所

  2018年2月7日正式发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以下简称行诉解释)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虽然只用了短短两个条文(第一条、第二条),却已对行政诉讼的律师实务产生了不可小视的影响。

  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是律师代理行政诉讼时较为头疼的一个关键点。行政诉讼的裁判结果类型中,不予立案或驳回起诉的案件数量占相当大的比重,其中因原告的诉讼请求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而铩羽而归的不在少数。即便行政诉讼法及行诉解释对受案范围作了尽可能详尽的规定,但一遇到具体案件,常常让人一头雾水。今天,笔者在此对这一难题为大家抽丝剥茧。

  要充分把握行诉解释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规定,笔者在实务中总结出来,应具体从法条综合解读、内容具体来源、法律原则提炼的三大角度加深理解,才能游刃有余。

法条综合解读

  让我们先从法条综合解读的角度来把握。理解新司法解释有关受案范围的规定,不能仅仅着眼于该解释的“受案范围”部分,还应当对“诉讼参加人”部分有关原告资格限定、被告范围拓展的内容,综合理解受案范围。《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列举了12项属于受案范围的情形,行诉解释则用排除列举的方式,列举了10项不属于受案范围的情形。而在“诉讼参加人”部分,则又从原告资格、被告范围的角度,进一步对部分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进一步的限定。例如,债权人就行政机关针对债务人作出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一般不予受理。村委会、居委会依授权作出的行为则被新鲜纳入了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内容具体来源

  从法条综合解读的角度进入后,我们再从内容具体来源的角度深入把握。行诉解释有关受案范围规定的内容,主要来自于对不同层面规范和判例的继承、吸收、创新。继承是主要的,吸收是其次,创新的亮点并不多。继承方面,如刑事诉讼法授权的行为、调解及仲裁行为、行政指导行为、重复处理行为等内容,都是从2000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原有的内容直接继承而来。

  在吸收方面,主要是吸收了最高人民法院近期的一些判例,以及其他散见于不同时期的部分司法答复内容。例如,有关行政机关的司法协助行为、过程性行为、上下级机关之间的层级监督职责、信访行为等不可诉情形的解释。

  在创新方面,则主要是村委会、居委会的适格被告资格的问题。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有关行政协议、行政公益诉讼的创新内容,行诉解释并未涉及,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江必新副院长在该解释发布时的讲话内容,关于行政协议以及行政公益诉讼的问题留待后续再规范。

法律原则提炼

  最后,让我们从法律原则提炼方面准确定性。立足于该解释的具体规定,在个案中如何识别某一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需要从行政诉讼的基本规律出发,深入把握行政行为的实质,才可能作出一击而中的准确判断。如何从法律原则上来识别行政机关以及法定授权的组织作出的行为是否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呢?笔者认为,如果能深入理解下列三大法律原则精神内涵,则可以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一是意思表示原则。任何行政行为,首先必须是行政主体自身意思表示的外化。如果某一行政行为的主观意思表示并非出于行政主体本身,而是为了执行或者实现其他组织的意思表示而作出的行为,则该行政行为不具有可诉性。

  例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调解行为,调解主要体现的是争议双方的意思表示,而不是居中调解的行政机关的主观意思,故不具有可诉性。又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司法协助行为,主要目的在于协助执行司法机关作出的生效裁判,该执行行为并非出于行政机关本身的意思作出的行为,同样不具有可诉性。行政诉讼法肯定列举的可诉的行政行为,均是在行政机关自身意思表示指引下发生的行为。

  二是成熟性原则。是否只要是出于行政机关意思表示的行为即应当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呢?当然也不一定,此时应当加持成熟性原则。即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已经具备了意思表示和意思外化的完整过程,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产生了实际影响,意味着行政行为以及行政救济的时机已经成熟,此时才可以纳入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例如,行政机关作出的过程性行为,此时行政行为尚在意思表示的论证和研究阶段,尚未对利害关系人产生实际影响,利害关系人针对该过程性行为提起诉讼,不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又如,行政机关作出的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不产生实际影响的行为,这一排除列举的情形,其实是对于把握成熟性原则的兜底性规定。

  三是效率原则。是否只要是成熟的行政行为即应当属于可诉的行政行为?同样不能一概而论,此时应当进一步了解效率原则,即行政诉讼审查的对象是行政机关的管理行为,行政管理追求的最大目标是行政效率,因此并非所有成熟的行政行为都属于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

  从这一原则出发,可以发现,例如行诉解释有关驳回申诉的重复处理行为、信访事项处理行为等不属于受案范围的规定,尽管行政机关作出的上述行为对利害关系人的权利义务可能产生影响,但为了避免过度影响行政效率,均设置为不可诉的情形。利害关系人如果对这些行为不服的,应当针对行政机关首次作出的处理提起诉讼,而不能对行政机关的重复处理行为频频起诉,影响行政机关的管理效率。

  通过笔者和大家一起对行诉解释有关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法律条款的深入剖析,相信律师同行们对于如何判定某个行政行为是否能被纳入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有了初步的了解,在实践中也能轻松判定了吧。

                                                                                    (来源:环球法律Flag 转自:广州律协)

版权声明:著作权归作者所有,如需转载,请联系作者获得授权,并注明作者信息及文章出处
发布:点小读 编辑:点小读 责任编辑:点小读

还可以输入280个字 查看 《留言评论奖励规则》 发表评论

精选评论

(1)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声音
  • 情感童声
  • 性感男声
  • 特别男声
  • 普通男声
  • 普通女声
语速
  • 0.7X
  • 1.0X
  • 1.5X
  • 2X
  • 3X
  • 4X
字号
  • 特大
  • 标准

作者

点小读
  • 文章3921
  • 读者2948w
  • 关注1200
  • 点赞1w

  点睛网“点读”平台管理员账号,负责发布“点读”相关资讯,综合各类法律法规等相关文章,及时传达法律热点,便于法律人及广大群众进行学术交流和法律咨询。

  【免责声明】本账号对转载、分享的内容、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善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仅供读者参考!

  【版权声明】图文转载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禁止用于商业用途。如有异议,请添加点小读微信号,告知确认后予以删除。

  联系人:点小读

  微信:dianjingeditor

  QQ号:3244058574

  邮箱:djdd@zfwx.com


我也要当作者

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常见问题

  • 1、“点读”是什么?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 2、“点读”的作者?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 3、“点读”的文章?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 4、“点读”的审核?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记课时

新行诉解释深度解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怎么界定?

消费:26点币 现有:0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确定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支付成功

恭喜您记录课时成功!

继续听课 选择文章
记课时

新行诉解释深度解读:行政诉讼受案范围怎么界定?

消费:26点币 现有:0点币(点币余额不足,还需支付533点币) 课时:0.18课时/8分钟
充值

您好,以下是重要提示: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文章查重申诉
0 /1000
提交申诉
提交成功

我们会尽快处理您的申诉意见,
请注意查看处理结果。

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