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律师与检察官同是法律人。在刑事诉讼中各自充当的角色不同,但追求的目标都是为了实现公平正义。下面我就律师与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的对抗不对立问题,谈点个人体会。
一、律师与检察官在刑事诉讼中对抗不对立(以下简称为‘对抗不对立’)是刑诉讼规律决定的。刑事诉讼中的诉与辩是法制国家诉、辩民主的象征,是由纠问式诉讼至抗辩式诉讼的深刻革命。坚持在刑事诉讼中律师与检察官地位平等,既是诉讼制度决定的,也是审理刑事案件的客观要求,法官在审理刑事案件时,听不到控辩双方的意见,或者不愿听控辩双方的意见,或者只听控方意见,不听辩方意见,要公正裁判刑事案件都是有困难的,或者是不可能的。为此,只有按刑事案件的诉讼规律办事,才能获得对刑事案件的公正裁判。
二、任何一个刑事案件都是矛盾的统一体,其构成要件都是相对的统一。控辩双方的任务是各守职责,从不同的角度,对刑事案件的事实构成和证据的证明能力,进行充分论辩。让刑事案件的真像得到充分暴露,让矛盾的对立统一得到法律的认同,最大化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
三、“对抗不对立”是促进控辩双方能力升华的动力。抗辩双方在法庭上的对抗是必然的、激烈的、精彩的。这种“热闹场面”来源于双方对职业的遵守,来源于双方能力的精致表现。如果没有对抗的法律要求和抗辩双方能力的尽情表现,精彩的刑事诉讼就不存在,控辩式的诉讼就会弱化。
四、“对抗不对立”是法律规定中的艺术。控辩双方在法庭上的表现看起来“誓不两立”,实际上是求同存异,由表及里,由此及彼,由粗及细,让每个案件都大白于天下,让每个案件的裁判结果都是公平正义的,都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五、“对抗不对立”是控辩双方的目标效能。在刑事诉讼中控辩双方追求的目标都是为了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追求公平正义。双方基于这个根本宗旨,才在法庭上走在一起,才在庄严的国徽下各负其责,各司其职。这种“对抗不对立”的目标效能是法律规定,是双方的职业遵守。是不能回避和放弃的。
六、“对抗不对立”造就了律师与检察官同时法律人,是好朋友。律师与检察官在履职中的对抗,是两者之间的学的机会,相互交流了解的机会,加深感情的机会。任何一个业务能力强、品徳高尚的律师与检察官,都会在履职过程中成为致诚好友。
汤忠赞 2019年6月10日于南昌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男,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出生,江西余干县人,一九五五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资深律师,一九八一年开始执业。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为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曾任江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聘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师范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曾评聘为国家一级律师,承办诉讼案件计900余件,其中刑案约600余件。先后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计100余家。
专著有《智慧和勇气》、《梅花卧青松》、《律师方法论》、《选择》、《唯有源头活水来》以及《律师学习三百题》、《律师实务全集》(副主编)等。撰写并被杂志报刊刊载的论文30余篇,撰写有关律师业务的文章计30万字,诗词300余首。汤忠赞律师对论证文、论辩艺术、口才技巧颇有研究,并收获成果。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