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即将来临之际,4月22日上午,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上海高院)召开2019年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工作新闻发布会,对外发布中英文版《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以下简称《白皮书》),并公布“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以下简称“十大案件”)和“2018年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典型案件”(以下简称“典型案件”),《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18年)》一并发布。
收结案再创新高
平等保护国内外当事人
2018年,上海全市法院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680件、审结22,121件,同比分别增长43.46%和40.76%,法官人均结案数315.34件,同比上升45.66%。其中,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案件数量均大幅增加。
在一审著作权纠纷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和计算机软件纠纷同比上升69.73%,表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和网络信息产业繁荣发展的同时,版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着风险和挑战。一审不正当竞争纠纷同比上升319%,表明随着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市场活动日益活跃,市场竞争行为亟待规范。一审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同比上升94%,表明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存在较多运营不规范的现象。一审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分别同比上升60.29%和31.61%,表明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传统的商标类案件和专利技术类案件呈现全面增加的趋势。
在上海法院审理的一大批大标的额、有较大社会影响和新类型疑难复杂的知识产权案件中,1起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6起入选“2018年中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50件典型案件”,3起入选《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发布会上,刘军华详细介绍了“十大案件”“典型案件”的基本情况,这些案件由上海各法院申报、上海高院推选、十五名专家评委投票评选得出,当事人涉及德国、法国、丹麦、日本、英国、美国等国的企业,也有境内主体,这充分体现了上海法院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合法权益,正在努力成为国内外当事人信赖和优选的知识产权纠纷诉讼地。
对标国际标准
加大司法保护力度
2018年,上海高院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积极打造对标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举措。
在提高民事赔偿力度方面,上海法院着力构建有利于侵权事实查明的证据审查机制、有利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损害赔偿机制和有利于纠纷及时有效解决的案件裁判机制。在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及达索诉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两案中,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判赔金额分别达1505万元和900万元。
在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方面,上海法院不断加强刑事司法保护。在判处的刑罚中,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33人,同比增加了73.68%。在被告人王红犯销售假冒“MCM”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中,王红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在依法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方面,上海法院不断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如陈小龙等不服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系列案,该案是浦东知产局探索专利、商标、版权行政“三合一”改革以来作为被告应诉的首例知产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面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职能作用。
服务国家战略
优化营商环境
2018年,上海高院制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发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上海浦东法院发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年情况》,同时,全市法院积极做好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上海法院还积极落实司法改革任务,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撤销上海黄浦法院、上海闵行法院知识产权庭建制,全力做好改革后浦东、徐汇、杨浦、普陀法院知识产权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审判组织重构和存案消化工作。同时,上海法院积极探索推进知产庭审方式改革,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动上海高院知产技术专家库和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技术咨询专家库“两库合并”,建立全市法院技术类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共享机制,服务全市法院技术类知产案件审判。
黎淑兰在通报2018年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情况时介绍,上海知识产权法院积极构建知识产权保护新机制,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引入先行判决机制、完善多元化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拓展智能辅助办案机制。其中,在涉及多学科、多领域的知识产权案件中,积极探索技术调查官、技术咨询专家、专家陪审员和鉴定人协同联动机制,有效提升技术事实查明效果。
增进国际交流
提升世界影响力
值得注意的是,2018年,上海法院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司法宣传工作,影响力日益扩大。据统计,上海高院、上海知识产权法院共接待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上海首席代表、韩国驻沪总领事馆领事、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知识产权交流会等16批近300人的访问交流活动。与此同时,上海法院共选派四批次四名知识产权高级法官赴美国、欧盟、德国等开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学习借鉴知识产权国际先进保护经验。
2018年4月,上海高院与同济大学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合作框架协议》,同济大学是国内首家也是唯一一家与WIPO以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方式合作的高校,同时也是唯一一家承担教育部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一带一路”中国政府知识产权奖学金项目的单位。上海高院与同济大学开展深度合作,搭建了提升法官综合调研能力、院校学生实践锻炼、对外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四个平台。
2018年11月,上海高院举办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座谈会,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律和互联网中心的Martin Senftleben教授以“欧盟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发展动态”做专题演讲。
“上海法院要切实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加强国际化、专业化知产审判队伍建设,着力优化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上海知产审判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努力把上海法院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和诉讼优选地,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和保障。”张斌表示。
2018年上海法院
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中文版)
2018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2018年,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认真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公正高效审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制机制,着力优化营商环境,深化对外交流合作,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取得新成效,为推动上海创新驱动发展,建设卓越的全球城市和具有世界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一、知识产权审判总体情况
(一)收结案总量再创新高。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和审结各类知识产权案件数量大幅上升,共受理22,680件、审结22,121件,同比分别增长43.46%和40.76%(图一)。
图一:2017年与2018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案件收结情况对比图
受理一审知识产权案件21,363件,审结20,802件,同比分别增长49.71%和46.5%。其中,受理一审知产民事案件21,104件、审结20,539件,同比分别增长49.77%和47.12%;受理一审知产刑事案件235件、审结213件,同比分别上升43.29%和36.54%;受理一审行政案件24件、审结50件,同比分别上升60%和233.33%(图二)。
图二:2017年与2018年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一审案件收结增幅对比图
(二)审判质效保持良好。全市法院在案件收结总量大幅增长态势下,审判质效总体保持良好,同期结案率97.51%;法官人均结案数315.34件,同比上升45.66%;一审案件服判息诉率94.13%,同比上升3.34%;审限内结案率98.94%,同比上升0.92%。
(三)精品案件成果丰硕。上海法院知识产权精品案例工作继续取得好成绩。上海美术电影制片厂与电子工业出版社、曲建方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案,江苏天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诉湖南昊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上海晨光文具股份有限公司诉得力集团有限公司等侵犯外观设计专利权纠纷案等3件案件分别入选2018年第10期、2019年第1期《最高人民法院公报》。
(四)案件特点
1.著作权纠纷、不正当竞争纠纷、特许经营合同纠纷、商标权纠纷、专利权纠纷案件数量均大幅增加。2018年,全市法院受理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16,874件,同比上升44%;其中,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案件12,429件、占一审著作权纠纷案件的73.66%,同比上升69.73%,表明上海文化创意产业和网络信息产业繁荣发展的同时,版权保护与管理存在着风险和挑战。受理一审不正当竞争纠纷案件813件,同比上升319%,说明随着商业模式不断创新、市场活动日益活跃,市场竞争行为亟待规范。受理一审特许经营合同纠纷案件718件,同比上升94%,表明特许经营商业模式存在较多运营不规范的现象。受理一审商标权纠纷案件1,970件、同比上升60.29%,受理一审专利权纠纷案件587件、同比上升31.61%,说明随着社会经济的进一步发展,尤其是上海科创中心建设的不断推进,传统的商标类案件和专利技术类案件呈现全面增加的趋势(图三)。
图三:2018年全市法院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收案类型图
2.大标的额案件不断涌现。2018年,全市受理知识产权诉讼标的额500万以上、不满1,000万元案件有62件,比上年度同比增加44%;标的额1,000万元以上不满1亿元案件85件,同比上年度增加107%。标的额1亿元以上共有3件,其中高院受理的盛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以及重庆重橙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诉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上海二三四五移动科技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案件以及盛绩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诉深圳市椰子互娱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案,诉讼标的额分别在2亿元和1亿元以上。
3.有社会影响力的案件日趋增多。高院审结的老古文化事业股份有限公司、复旦大学出版社公司与南小舜、上海老古文化教育有限公司侵害著作财产权纠纷上诉案,社会关注度较高,该案判决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知产法院受理的上海三韦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诉逻兰(上海)电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被告系世界知名电子乐器器材厂家;审结的汉阳光明公司诉韩泰轮胎公司纵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案,系该院审理的首例纵向垄断协议纠纷案,也是全国首例被告被同时起诉实施纵向垄断协议和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案件。浦东法院审理的刘三田诉周梅森等著作权侵权纠纷案,涉及知名反腐文艺作品《人民的名义》,具有非常高的社会关注度;审理的陈小龙等不服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行政处罚决定三起案件,系上海探索专利商标版权行政执法“三合一”改革后的首例行政案件;审结的优酷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申请上海千杉网络技术发展有限公司诉前停止侵害知识产权案,系全国首例针对视频聚合平台不正当竞争的诉前禁令案。徐汇法院受理的王可可诉法国依视路国际集团域名权属纠纷案,法国驻华大使馆来函表示关切,称法国政府对此高度关注。杨浦法院受理的被告单位江苏印联实业有限公司、被告人刘波等侵犯著作权罪一案,涉及盗版相关书籍数量达9万余册,系国务院“扫黄打非”办督办案件,媒体予以报道,具有较高的社会影响力。普陀法院受理的上海梅龙镇酒家股份有限公司诉江苏合园堂食品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案涉及中华老字号“梅龙镇”的知识产权保护等。
4.新类型案件持续增长。知产法院受理了多件涉及基因技术或基因数据案件,如加拿大DNA吉诺特克公司诉上海人类基因组研究中心等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案,涉及侵害人类基因测试技术专利;华山医院诉弗林特侵犯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专属持有权案,涉及人类基因数据的归属问题等。知产法院受理的体娱(北京)文化传媒公司诉中超联赛公司等纵向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案涉及认定中超联赛公司是否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限制原告销售原告摄影的赛事图片;受理的西门子公司诉魅族、小米、金立等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权纠纷系列案件,涉及4G技术的标准必要专利;审结的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与美食达人股份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上诉案,涉及描述性合理使用的边界认定等问题。
二、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成效显著
(一)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规范,提高民事赔偿力度。2018年,高院就知识产权民事诉讼中存在“举证难、赔偿低、周期长”问题进行实践和理论调研,出台了《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若干意见》,积极打造对标国际标准的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新举措,着力构建有利于侵权事实查明的证据审查机制、有利于知识产权价值实现的损害赔偿机制和有利于纠纷及时有效解决的案件裁判机制。一年来,上海法院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提升,如知产法院审结的达索系统股份有限公司诉上海同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诉上海知豆电动车技术有限公司侵害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纠纷两案,判赔金额分别达1505万元和900万元;再如浦东法院在进博会期间审结的美卓公司等诉沈阳山泰矿山机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侵害商标权及不正当竞争纠纷两案合计判赔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620万元,全额支持原告诉请。上海法院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取得明显成效,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
(二)加强刑事司法保护,严惩知识产权刑事犯罪。2018年,全市法院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判决生效205件共353人,同比2017年分别增加了46.42%和68.90%;在判处的刑罚中,被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共33人,同比增加了73.68%。因此,无论案件审结数、被告人数,还是刑罚处罚力度,2018年知识产权刑事司法保护相对于2017年均具有明显的提高。2018年,上海法院审结了一大批知识产权刑事案件,多措并举,严厉打击了知识产权犯罪行为,如在跨越生物科技(滁州)有限公司、童宣军犯假冒上海家化联合公司“MAXAM”注册商标罪一案中,判处被告单位跨越公司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被告人童宣军有期徒刑一年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在被告人王红犯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案中,被告人王红假冒“MCM”品牌包袋、犯罪未遂金额29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再如在被告人刘潜犯销售假冒“习酒”注册商标的商品犯罪案件中,对被告人刘潜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对刘潜判处禁止令,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酒类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三)加强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司法审查,依法监督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在知识产权行政案件审判中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依法监督和支持行政机关的知识产权执法行为。如在原告陈小龙、陈李亮、汪华贵不服被告上海市浦东新区知识产权局商标侵权行政处罚系列案中,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认定三原告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二)项所规定的商标侵权的基础上,从《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第二款的内涵出发,判断涉案违法行为是否同时满足“违法行为轻微”“及时纠正”和“没有造成危害后果”这三个要件,并结合《行政处罚法》规定的过罚相当原则,最终认定该行 政案件适用法律正确,程序合法,处罚内容适当。该案是浦东知产局探索专利、商标、版权行政“三合一”改革以来作为被告应诉的首例知产行政诉讼案件,该案的审理体现了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主导作用、依法支持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全面维护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秩序、有力促进知识产权行政保护的职能作用。
三、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大局积极有为
(一)服务国家战略优化营商环境。参与制定《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 为企业家创新创业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实施意见》,依法保护企业家知识产权,受到社会各界充分肯定。知产法院发布《上海知识产权法院涉自贸区知识产权案件审判情况(2015—2017)》《上海知识产权法院营商环境建设典型案例》;浦东法院召开“聚焦一带一路建设,服务保障自贸区发展”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讨会,发布《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保障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五年情况》、五年典型案例以及《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精品案例集(中英双语版)》,大力服务保障科创中心和自贸区建设,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
(二)做好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2018年,上海高院围绕进博会知产司法保护需求展开前瞻性调研,并应上海市政府应勇市长要求提出《加强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保护的建议》。高院制定《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审判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实施意见》,知产法院出台《关于设立专项审判团队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的实施意见》,普陀法院出台《服务保障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实施方案》,深入做好进博会服务保障工作。知产法院、普陀法院组建专门审判团队,普陀法院设立巡回审判点,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在进博会筹办、举办和撤展过程中发生的各类案件。高院组织涉进博会专题专项培训,与上海大学联合举办“进博会参展企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座谈交流会”,听取参展企业意见;高院民三庭、知产法院和普陀法院做好进博会现场知识产权司法服务保障和宣传工作。
(三)多途径开展大调研,服务保障司法需求。张斌副院长带领高院知产庭、知产法院、基层法院知产庭先后赴浙江三级法院、广东高院和广州知产法院、上海市知识产权局、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管委会和上海市律师协会,对互联网在司法审判中的应用、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进口博览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相关事宜等方面开展调研,准确把握产业界知产保护的新需求新期待,切实将上海法院建设知识产权诉讼优选地的目标落到实处。全市法院知产庭也分别赴相关单位进行调研,都取得了积极成效。
四、落实司法改革任务,知产审判体制机制持续优化
(一)稳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根据上海市委政法委的统一部署安排,制定知产审判条线内设机构改革方案,撤销黄浦法院、闵行法院知产庭建制,办案人员全部划转徐汇和杨浦法院;全力做好改革后知产案件集中管辖带来的审判团队重构和存案消化工作,最大限度削减内设机构改革对知产审判工作的影响。
(二)完善“三合一”综合审判机制。高院进一步深化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审判“三合一”工作,明确内设机构改革后浦东、徐汇、杨浦、普陀四家基层法院案件管辖区域,同时拓展基层法院知识产权刑事、行政案件管辖范围。高院与市检察院、公安局联合会签《关于调整本市知识产权刑事案件管辖的规定》,落实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指定管辖制度和案件范围。在2018年年初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座谈会上,浦东法院推进“三合一”审判机制建设工作受到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汪洋的充分肯定,强调最高法院全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 改革工作“这是源自浦东的宝贵经验”。
(三)探索推进知产庭审方式改革。知产法院制定《远程视频审理案件操作规则(试行)》,对远程视频审理的适用范围和程序规范作出规定。浦东法院探索推行“书状先行”庭审模式,大幅提高庭审效率,试点庭审时间平均缩短2/3。杨浦法院制定《关于知识产权案件简易程序庭审方式和文书样式改革的实施细则》,完善、细化简易程序规则,研究推进要素式审判,有力有序推进庭审改革试点工作。
(四)完善技术事实查明机制。推动高院知产技术专家库和知产法院技术咨询专家库“两库合并”,建立全市法院技术类案件技术事实查明共享机制,服务全市法院技术类知产案件审判。2018年5月18日《人民日报》刊登了知产法院技术调查官专题报道《法院来了技术调查官》,取得良好社会效果。
五、积极开展国际交流和司法宣传工作,知产审判影响力日益扩大
(一)精心组织开展“4·26世界知识产权日”系列宣传活动。高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首次以全套中英文形式发布《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2014-2017年上海法院涉外知识产权审判白皮书》和“2017年上海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十大案件”,邀请驻沪使领馆官员、外国非企业经济组织代表机构代表以及众多国内和国际新闻媒体参会。全市法院知产庭开展系列案件审判庭审直播和公开宣判活动;知产法院与浦东法院分别发布知识产权审判工作白皮书和典型案例;杨浦、徐汇、普陀法院也分别与高校、企业等相关单位开展座谈、研讨等活动。
(二)建立与高校常态化交流合作机制。2018年4月,高院与同济大学签署《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法学教育和司法实践的合作框架协议》,强化理论研究、支持人才培养。一年来,双方在人员交流、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案例研讨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为双方搭建了提升法官综合调研能力、院校学生实践锻炼、对外交流和优质资源共享四个平台。
(三)积极开展对外交流活动。2018年11月,高院举办商业秘密法律保护座谈会,荷兰阿姆斯特丹自由大学法律和互联网中心的Martin Senftleben教授以“欧盟商业秘密法律保护的现状及发展动态”做专题演讲。2018年,上海高院、知识产权法院共接待德国联邦最高法院法官、美国驻上海总领事馆领事、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上海首席代表、韩国驻沪总领事馆领事、日本国际贸易促进协会日中知识产权交流会等16批近300人的访问交流活动。
六、加强调研指导工作,知产审判水平稳步提升
(一)加强调研指导工作。高院民三庭建立条线沟通协调机制,通过定期召开庭长例会以及建立三级法院联络员制度,针对知识产权审判中呈现的新类型和复杂疑难案件进行研究,促进适法统一;制定《关于以法定赔偿方法确定赔偿数额若干问题的解答》,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损害赔偿力度;针对知识产权刑事量刑总则适用以及七个具体罪名开展实证研究,形成《关于常见知识产权犯罪的量刑指导》,规范缓刑、罚金刑以及禁止令的适用。
(二)推进课题调研。高院完成《涉进博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研究》以及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共同合作的《专利无效审查程序中止问题研究》课题;知产法院撰写的涉展会知识产权案件调研报告被《人民法院报》评为2018年十大调研报告、知产法院1项课题获评上海法院优秀重点调研课题;浦东、普陀法院分别有1项课题获评上海法院优秀报批课题。浦东法院根据最高法院委托和高院指导撰写的“自贸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意见”,获得最高法院知产庭肯定。
七、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队伍素质不断提高
(一)加强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培养。2018年上海法院共选派四批次四名知识产权高级法官赴美国、欧盟、德国等开展知识产权交流活动,培养法官国际视野,学习借鉴知识产权国际先进保护经验。高院还选派优秀知识产权法官赴同济大学为“WIPO”、“一带一路”国际班学员以及该校知识产权研究生进行授课,为专家型、复合型法官培养拓展平台。
(二)注重拓宽培训交流渠道。选派优秀知产法官赴最高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工作,同时邀请最高法院法官对相关审判工作予以具体指导,并邀请来自国家工商总局、专利复审委、华东政法大学、同济大学、上海大学等业界、学界的专家和学者进行专门业务培训。成立知产条线对外交流工作小组,追踪研究境外知产最新动态、锻炼培养国际化专业人才。
(三)涌现一批先进集体和个人。高院民三庭、知产法院知产一庭、浦东法院民三庭、杨浦法院民三庭荣获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集体荣誉称号;知产法院何渊法官荣获全国法院办案标兵荣誉称号;知产法院何渊、闵行法院顾亚安、普陀法院张佳璐、徐汇法院于是、黄浦法院胡古月、杨浦法院居义良等6人获得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浦东法院民三庭被评为全国打击侵权假冒工作先进集体;杨浦、徐汇法院被国家版权局评为全国打击侵权盗版有功单位。
2019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关键之年,也是上海法院打造知识产权审判高地的推进之年。上海法院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全会、三中全会精神,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切实贯彻“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的司法政策,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加强与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以及知识产权理论和实务界沟通协调,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国际化、专业化知产审判队伍建设,着力优化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进一步提升上海知产审判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努力把上海法院建设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典范和诉讼优选地,为上海提升城市能级和核心竞争力、建成法治环境最好的全球城市提供一流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来源:浦江天平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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