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g/imgIndex/xlk_logo2.png)
记忆与回忆
有一个案子,同一个当事人,29年前(24岁)对打架现场有详细的描述记录在卷。29年后(54岁)他在回忆本案打架现场时又完全推翻了当时的陈述。对当事人这种前后矛盾的陈述如何考查?存在很多值得思考和研究的问题。
一、记忆能力是神秘的。记忆可分为长期记忆、短期记忆和特殊记忆三个模式。其中前两个记忆模式受大脑的控制,后一种模式受小脑的控制,长期记忆是内心深处的记忆,时间会较长;短期记忆是暂时性记忆,过了一段时间会把它忘掉;特殊记忆是对特殊事项的记忆,如重大灾害、战争、印象深刻的事件、个人受到的重大打击等
既然记忆是受大脑控制的,那么如果大脑受了伤,记忆力会减退,甚至丧失记忆力;在大脑皮层中,丘脑和海马是用来长期记忆的地方,如果丘脑受到损伤,有些人则会完全丧失记忆;随着年龄的增长,海马处的神经元会逐渐死亡,这也是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会减退的基本原理。
回到本案要考察当事人的大脑是否受过伤?他当时目击的打架现场,不具有“特殊记忆”的条件,且他随着年龄的增长,记忆力在退化,因而他的陈述是存疑的,不可采信的。
二、记忆是对案件某一事实的描一述,这种描述不是案件事实的全部,是案件的一个环节,这个环节还要有充分证据证明它确实存在,才能作为主观认知,才能认可为案件材料,但还不是证据本身。
三、当记忆能够认可为刑事案件的证据时,必须有充足的条件。
(一)记忆者的脑功能没有任何损害,没有衰退的临床表现。
(二)记忆的事实有其他证据佐证,且这种事实是犯罪行为引起的,是必须受到刑法处罚的行为。
(三)案件中的记忆当事人,能够具备目击证人资格时,必须有其他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笔录、现场提取的凶器、痕迹等形成证据链才得于成就,否则记忆或回忆只能是案件的一个曾经有过的符号,既不是主观证据,也不是客现证据。
四、记忆或回忆是司法实践中常遇到的一个问题。它是对证据的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和证据链条认知的一个潜质认识过程。作为刑辩律师我体会要经历复杂的论证过程,把握记忆与回忆的全部故事情节,并从中找到最佳的辩护论点。
汤忠赞2018年9月25日于南昌
公司决议下次,股东是否打赏的卡死了肯德基阿里
男,一九三八年十二月出生,江西余干县人,一九五五年九月参加工作,一九五六年六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专学历,资深律师,一九八一年开始执业。江西金凤凰律师事务所创始人,现为江西求正沃德律师事务所首席顾问。曾任江西省司法厅律师管理处处长,省律协副会长、秘书长,省人民政府决策咨询委员会委员。曾聘为江西财经大学、江西警察学院、江西师范科技大学客座教授。曾评聘为国家一级律师,承办诉讼案件计900余件,其中刑案约600余件。先后担任国家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法律顾问计100余家。
专著有《智慧和勇气》、《梅花卧青松》、《律师方法论》、《选择》、《唯有源头活水来》以及《律师学习三百题》、《律师实务全集》(副主编)等。撰写并被杂志报刊刊载的论文30余篇,撰写有关律师业务的文章计30万字,诗词300余首。汤忠赞律师对论证文、论辩艺术、口才技巧颇有研究,并收获成果。
我也要当作者思想共享 知识变现
点读是点睛网APP中的一款全民学法的人工智能(AI)新产品。它能“识字”和“朗读”,它使“读屏”变“听书”,解放读者的眼睛和颈椎。它使“讲课”变“写作”,解放讲师的时间和身心。
在点睛网PC或APP端注册,登录点睛网PC端个人后台,点击“我的文章”,填写作者信息并上传文章。当第一篇文章通过编辑审核后,即成为点睛网的正式作者。
作者在点睛网个人中心发布文章,编辑审核合格的才能呈现给读者。作者只能发布自己写的文章,不能发布或转发他人的文章。更不能发布有违法律法规、政府规定,或公序良俗、文明风尚、社会和谐等文章。
作者文章上传后,编辑将在工作日最晚不超过24个小时、非工作日最晚不超过48个小时内完成审核。审核未通过的,说明理由。文章评论的审核,参照以上周期。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
本网服务属虚拟电子产品,通过第三方平台支付,退费程序复杂且成本畸高。所以, 一经购买成功,概不支持退费请您理解。谢谢!